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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每股收益多少才算好(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企业的每股收益多少才算好(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内容导航:
  • 每股收益是多少
  • 上市公司多少钱的业绩是好的业绩,比如每股收益是什么水平属于基本面好的公司?
  • 股份公司业绩的好坏主要看哪些指标呢?多少算好呢?
  • 投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在多少以上比较好,以及净资产收益率在多少以上算是比较好。。谢谢各位高手。。。
  • 若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说明什么?
  • 什么叫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它们之间的关系?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区别
  • Q1:每股收益是多少

    关键是你看的是季度收益,还是半年收益,季度收益*4,半年*2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方法不是很准确的,不是所有的公司每个季度或者半年的收益都是均等的,不要刻舟求剑

    Q2:上市公司多少钱的业绩是好的业绩,比如每股收益是什么水平属于基本面好的公司?

    每股1圆是绩优

    Q3:股份公司业绩的好坏主要看哪些指标呢?多少算好呢?

    对比本公司前期的数值和对比同类公司的数值

    Q4:投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在多少以上比较好,以及净资产收益率在多少以上算是比较好。。谢谢各位高手。。。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当然是越高越好啊。每股收益会与股价有关系,一般来说,高价股它的每股收益会更高些。
    净资产收益率指的是收益与净资产的比值,当然啦,这也是希望越高越好,新兴产业的净资产收益率会比传统的高的多。
    所以 你在比较每个公司的这些财务的时候要跟同行业的进行比较,这样会比较客观一些。

    Q5:若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说明什么?

    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对普通投资者来说,稀释每股收益是个新名词。上市公司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报告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这里又出现了一个新名词“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其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
    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上市公司只需要考虑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以及相应的时间权数,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确定即可。
    当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融资时,由于转股选择权的存在,这些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低于正常条件下普通债券的利率,从而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在经营业绩和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相对提高了基本每股收益的金额。因此,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影响以计算和列报“稀释每股收益”,可以提供一个更可比、更有用的财务指标。

    Q6:什么叫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它们之间的关系?

    基本每股收益是根据当前的总股份来计算的。
    稀释每股收益,考虑了可能增加股份的情况下,比如有可转债,那么就要考虑转股的情况

    Q7: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区别

    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潜在普通股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如果没有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潜在普通股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分母的调整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二)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根据本准则第十条规定,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作为分子的净利润金额一般不变;分母的调整项目为按照本准则第十条中规定的公式所计算的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同时还应考虑时间权数。 公式中的行权价格和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按照有关认股权证合同和股份期权合约确定。公式中的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通常按照每周或每月具有代表性的股票交易价格进行简单算术平均计算。在股票价格比较平稳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每周或每月股票的收盘价作为代表性价格;在股票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每周或每月股票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平均值作为代表性价格。无论采用何种方法计算平均市场价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原计算方法不再适用。当期发行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应当自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发行日起计算。
    (三)多项潜在普通股 根据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其中稀释程度,根据不同潜在普通股转换的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大小进行衡量,即: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普通股时,将增加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加权平均数所确定的金额。 在确定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的顺序时,通常应首先考虑股份期权和认股权证的影响。 每次发行的潜在普通股应当视为不同的潜在普通股,分别判断其稀释性,而不能将其作为一个总体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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