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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时报吕平波(华夏时报总编辑吕平波)

华夏时报吕平波(华夏时报总编辑吕平波)

作为一个曾经混迹在媒体多年的新闻老炮,承蒙各路老小朋友的抬爱,我现在也经常被称为“媒体老师”。这曾经也算是一个颇有尊荣的称号:新闻素有社会监督的权限,铁肩担道义、妙笔著文章的公共期待,在媒体中任职,自然有着社会中坚的自豪感。

遽料近些年来在公关行业和自媒体的双重摧残之下,现在“媒体老师”已经成为了饱受调侃的戏谑之词。媒体老师们很作,爱钱但不说,好吃而无耻,贪婪而无脑,以至于前一段流行的电视剧《安家》里,竟然出现了大老板说传统媒体已经没有了免费吃饭的桥段,饱受羞辱。

传统媒体式微,虎落平阳被犬欺,让人嘲笑一下似乎也是应该,即便是我在任职传统媒体期间,媒体老师的名声也是毁誉参半,有一部分的媒体人上山下海,筚路蓝缕,调查报道为生民立命,为国家执言,很受人尊敬;另外一部分,是上海人口中的“马夹袋记者”,专门参加各种类型的新闻发布会,拿红包,要礼物,甚至敲诈勒索,狎妓嫖娼,无恶不作。

中国的公关行业特别有意思。公关的本意是公共关系,也就是处理企业与公众之间的关系问题,维持企业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从而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但在中国,公关的主要任务是维护与媒体之间的关系;至于公众,实在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只要控制了媒体,舆论自然向好,公众也就作不了妖,安全稳妥。

巨贪103亿的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一案,在《财经》杂志的报道中,尤其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花了1000万给《华夏时报》作为撤稿费。其实这种惊讶还是有差别的,行外人气愤的是本来应当为民披露真相的报社,居然收钱撤稿;而行内人耿耿于怀的却是撤稿的数额:1000万!至于收钱撤稿吧,本来就是行内公开的秘密,有甚大惊小怪。


撤稿,中国式公关的重要职责之一

没有一个严肃媒体不曾收到过撤稿要求。我早年供职的《南方周末》,以及其姊妹刊物如《南方都市报》、《21世纪经济报道》等所收到的撤稿要求实在是不计其数。

我也曾经担任过主编,所以收到付费撤稿要求当然也是家常便饭。可是我们南方系在这个方面管得很紧,各级领导家教甚严,经常威胁我们收红包或者写黑稿都是立马除名的“死罪”,我在南方周末任职的数年间,连红包也不敢收一个,更何况说收钱撤稿了。

我所听闻过的南方系,鼎鼎大名的撤稿申请者无数,都曾经给南方拍出过巨额的撤稿费用。那个时候我职位低微,不知道有没有到千万之巨,但其后《南方周末》所刊登的报道对他们的企业和个人都堪称灭顶之灾,为了保命求存,千万倒也不是什么难以想象的巨款。

南方没有收,没成为新闻;《华夏时报》收了,成了新闻。这还挺讽刺的。

华夏时报社的撤稿公函

从6月9日《财经》的报道披露至今日,1000万的撤稿费以及《华夏时报》的撤稿函,已经基本上铁板钉钉,没有什么悬念,无论是报社与总编辑水皮(吕平波)均未出面澄清与否认。如果是假的,估计他们都敢告《财经》了。

可是耐人寻味的事情来了。《华夏时报》当然照常出刊,一个国家级报纸,焉能说停就停?倒也可以理解。水皮本人在《华夏时报》的专栏“谈股论金”也一直在更新,6月19日也有。也就是说,他的职位与个人安全,至少目前无虞。

遍搜网络资料,水皮本人的反应,仅仅有他和原《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在微博私信中的对话。罗昌平6月13日公布出来的信息如此写道:

水皮(《华夏时报》总编辑)本人和团队成员今天短信电话我,希望澄清几点:①撤稿删稿是因为有大人物出面,而非那1000万元;②确实以投资款接收了1000万元,没有工商变更是另有P2P股东未及时办理手续;③水皮解释这是两件并行事件,自己不认识蔡国华,只联系彭宇兴。但办案机关好像不认可这一说法;④这1000万元已被查扣,他本人和报社始终配合办案机关的工作。大家自行判断。

罗昌平的微博

当然,以我们“媒体老师”们的通常经历而言,来自于各方面的压力是存在的。强大以及德行刚正如早期的《南方周末》,也未必顶得住所有压力,有时候也是迫不得已要撤稿。然而,诡异的地方在于:顶不住压力撤稿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收那1000万?并且罗昌平还说,1000万其实是进了水皮所控制的关联公司。我所了解的报社收了撤稿费,多数是以广告费用为名进入报社收入账户,改换门庭作为“投资款”又是什么骚操作?

一些不明真相的行外人,纷纷表示愤慨的是:总编辑居然将这笔赃款贪渎了去,辜负了记者编辑们的辛勤劳作。这真是有点本末倒置。媒体贪渎所伤害的是整个产业,记者编辑的天职便是披露真相,收取撤稿费蒙羞的何止是一线的编辑记者,乃是至今残存的严肃新闻的整体耻辱。


在传统时代企业选择收买,在新媒体时代他们选择迫害

蔡国华真正应该觉得冤枉的是:时至2016年,他居然还肯出那么大的价钱去收买一家媒体,这个价钱已经能买到一个媒体了。

他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拿这笔钱去买一堆媒体,攻击《华夏时报》,说它造谣,把水搞混。现在一些企业都这么干。群众总是不明真相的。

1000万买传统媒体的撤稿,蔡国华还真是钱多了骚的,这么容易被人骗。反之说来,要感谢蔡国华,竟然还真给传统媒体面子,肯出这么大价钱。

现在的企业公关在对付媒体上的作风早就转了,他们基本上是直接告媒体。传统媒体已经是没牙的老虎,给点牙缝钱就直接跪;他们多数会告自媒体,动不动索赔千万。很多自媒体扛不住压力,直接怂了,随即发道歉声明。

中国式公关的时代泾渭分明:在传统时代他们选择收买,在新媒体时代他们选择迫害。他们的职责从来都是对付“媒体老师”,无论是交易还是打压,从来不是沟通。

公共关系从一开始就是被玷污了的。但这是企业应对中国国情的有效策略。

传统媒体时代国营媒体一统天下,它在某种角度上说是权力结构的一部分,行使监督权本身其实就是所谓的“钦差大臣”。无论我们作为记者编辑总编,内心中对于新闻这个产业怀有多么崇高的职业理想,但国有性质的属性之下,我们所代表的乃是正经的国家权力。

贿赂记者、编辑、总编或者报社,实际上是寻租的一种形式。企业和个人通过与报社及其工作人员的交易,所抑制的,是对公共权力的行使。

在这场较量中,处于优势地位的是媒体,它是公权力,代表的是国家。因此,企业和个人在权力衡量之中,自然选择贿赂与收买。告媒体是大事,往往搞不成还惹一身骚,破财消灾是明智之举。

为什么作为公共关系另一方的公众,在这个过程中被忽视了?因为他们不具有披露事实的通道。传统媒体时代,媒体常常成为基层民众上访喊冤的目的地,恰恰是因为报社垄断了信息披露的渠道。

从2010年代开始,传统媒体权力在新媒体与社交媒体的夹击之下分崩离析,信息来源的多元化使传统媒体迅速失去了话语与信息披露的垄断权。整个传统媒体体系,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快速地让位于博客、微博、微信公号、抖音、快手等社交化的信息披露通道。

势力的对比因此而快速地发生了扭转。在新媒体时代,无论是作为机构的信息服务提供商,还是作为个体的自媒体,他们并不具有任何国家或机关所赋予的公共权力,他们是企业,或者是个人。

作为企业而言,它的核心是赢利,因此,无论是打官司,还是通过“找人”来比谁的手腕粗,都不是信息提供商的核心利益所在。因此,互联网信息提供商的撤稿函是极其容易获得的,根本无需出大价钱来威胁利诱,给个小甜头就能让他们息事宁人。

至于以个体为主的自媒体,在企业的泰山压顶之下更加危若累卵,稍微一点威胁便可以让他们片甲不留。在过往企业对自媒体的诉讼之中,往往提出价值上千万的“名誉损失费”,便是看准了自媒体根本不堪一击,提出巨大的标的,就是为了让自媒体知难而退。

几乎没有一个利润微薄、规模微小的自媒体能够扛得住这样的压力。我所看到最恶劣的情形之一,是2019年双十一之后,微博上有名为“尹立庆”的自媒体人,发文称阿里巴巴数据过于完美,涉嫌造假,天猫方在13日便已经启动司法程序。自然,自媒体人怂了,删除了微博。

尹立庆的微博

真是好气派。在传统媒体时代,有几家企业敢动不动就告媒体?

中国式公关,无论在传统媒体时代,还是在自媒体时代,都所向披靡。他们可以从来不在乎“公共关系”,而只在乎媒体关系,其本质就在于,公众的知情权,既无制度保证,亦无制度约束。我说群众“永远是不明真相”的,并不是群众不在乎真相,而是因为群众,从来无从知晓真相。

信息的披露者从媒体转向自媒体,但在企业与媒体的对峙中,他们几乎从来都是失败的那一方,因为他们根本无从掌握信息披露的终极权力。

至于水皮是否真正拿了这1000万,为什么迄今为止甚至连调查程序都没有启动?这个问题真的是问错了。聪明的寻租者从来找的都是制度的漏洞,他们会让自己保持干净,而让整个行业蒙羞。

但那有什么关系呢?这个行业,从来都在羞辱之中。即便我们这些可怜的职业人,曾经试图找到这个行业的尊严,但我们最终都无奈地失败了。


作者简介

连清川:冰川思想库联合创始人、研究员,专栏作家,一道自媒体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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