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交昂目标价(st中安股吧)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一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董事会提出了聚焦健康主业、盘活存量资产、确保稳健经营的战略部署。公司上下围绕保健品和医养主业、盘活存量资产为中心来开展各项工作。
具体开展工作如下:
(一)保健食品板块
1、提升品牌知名度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品牌构建和市场培育,以昂立多邦作为主品牌的形象产品和品牌接触点,在春节期间进行了高频度的媒体投放。除了在上海主要电视频道投放昂立多邦全新TVC外,还在新社交媒体、电台、线下楼宇媒体等进行立体推广。春节媒体投放电视广告接触人次达4.1亿,累计GRPs(总收视点)到达7059,有效提升昂立多邦及交大昂立的品牌影响力及知名度。
2、进一步夯实益生菌类核心品类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聚焦益生菌产品创新,发扬自身优势,夯实昂立“益活科技”实力,通过推出针对特定人群细分功能的益生菌新产品,丰富益生菌产品品类。公司先后上市了入门级广谱型益生菌产品“昂微态益生菌粉固体饮料”,针对都市年轻女性美容市场的“昂微态胶原蛋白肽益生菌固体饮料”、“昂微态蔓越莓益生菌固体饮料”、儿童市场的“昂微态DHA藻油粉固体饮料“。此外,针对幽门螺旋杆菌的研发项目及与瑞金医院合作开发的针对糖尿病的降糖益生菌课题也在新产品开发序列中,预计相关产品将于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推向市场。
3、进一步丰富品牌和产品组合
通过人群洞察、趋势研究,公司确定“年轻化“、”女性化“、”便捷化“为三大目标,在现有针对中老年市场核心产品线的基础上,推出”美之知“、”昂立植萃“”邦其制胜“等品牌,针对都市年轻女性对于便捷化的功能性营养食品的需求。先后开发上市了“美之知弹性蛋白胶原低聚肽果味饮品”、“邦其制胜牡蛎肽片压片糖果”,“昂立植萃罗汉果黄精固体饮料”等品牌产品,抢占线上年轻人群市场。
4、加速拓展线上电商渠道
在新冠疫情影响下,公司聚焦于加速拓展线上电商渠道。2020年1-7月,在稳定原有渠道和销售基础上,开拓了阿里健康自营平台和拼多多电商渠道。同时辅以新品种草和短视频推广,提升产品销售转换,销售实现同比增长4.25%。
(二)医养板块:
1、积极抗疫,并极力减轻新冠疫情对经营的影响。严格按照政府要求对公司旗下养老护理机构进行防疫管理,并积极与入住老人及家属沟通,取得了老人及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加强了营销管理。2020年上半年,公司旗下的养老护理机构入住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仅略有下降。
2、积极开拓床位,并提高单床收费。新建苏州项目已经开业,入住率在爬升过程中;另一扩建项目南通观音山项目亦已开业,该项目运营床位从236床增加到了450床;同时南京侨馨项目护理床位增加了50张,提高了单床收益。通过开拓护理床位,提高单床收费,虽然受疫情影响,但公司经营效益稳中有升。
3、由于受新冠疫情等影响,新建医养机构川沙银港项目的医疗执照审批被延后,导致该机构未能如期开张;新建项目苏州项目虽已开业,但因疫情影响,开业时间比原计划有所延迟。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公司组建消防安全巡视组对各机构消防安全进行了检查,同时召集各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人举办了半年度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对各机构出现的消防隐患及安全问题进行了通报及讨论,同时邀请外部消防专业人士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
5、举办了“如何应对入住老人纠纷”的头脑风暴。面对行业中“医闹”等纠纷,各机构负责人分享了各自的经验及理解,集思广益,为今后恰当的处理老人纠纷做好了准备。
(三)资产处置
1、2019年12月19日至2020年1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昂立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泰凌医药股份180,068,000股,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处置后公司及昂立国际均不再持有泰凌医药股份。
2、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2020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下属全资公司北京昂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售一套房产,并于2020年7月24日完成产权过户手续、房屋交接、收到全部价款,收益总额预计约1140万元(未考虑相关税费)。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传有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临 2020-039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下午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为11名,其中现场亲自表决10名,通讯表决1名。会议由董事长周传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0-040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下午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6名,其中现场亲自表决5名,通讯表决1名。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议意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2020-041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分别于2017年7月5日、2019年5月9日和2019年5月16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按照上述通知内容执行相关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修订并发布的《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修订并发布的《新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新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收入准则》:
根据《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1)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2)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3、《新债务重组准则》: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二)执行新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于2020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9年可比数,本次关于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修订后的《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根据修订后的《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六、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2020-042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吴竹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吴竹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同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提名吉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鉴于此,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如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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