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主力动向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新股上市交易规则)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新股上市交易规则)

内容导航: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区别
  • 创业板上市规则专门规定了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其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 股票上市规则
  • 创业板上市规则对创业板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哪些规定?
  • 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有哪些
  • 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有哪些
  • 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是多少?
  • Q1: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区别

    主要是盈利的要求不一样。创业板是3000千万,深交所是5000千万。

    Q2:创业板上市规则专门规定了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其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上市公司通过年度报告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进行沟通时,不得透露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并应进行网上直播,使所有投资者均有机会参与
    2.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时,上市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因特殊情况需要向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银行、税务、统计部门、中介机构、商务谈判对手方等报送文件和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依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还应当要求中介机构、商务谈判对手方等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不对外泄漏有关信息,并承诺在有关信息公告前不买卖且不建议他人买卖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Q3:股票上市规则

    你好
    为做好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协调衔接,深交所修订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这里梳理下本次修订的要点:

    优化上市条件
    适当完善盈利上市标准,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
    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上市;
    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但一年内暂不实施,一年后再做评估。

    健全退市机制
    交易类指标: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5亿元”的交易类退市指标;
    财务类指标:将净利润连续亏损指标调整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复合指标,纳入审计意见指标并全面交叉适用,且退市触发年限统一为两年;
    规范类指标:新增“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未按期改正”的规范类退市指标;
    简化退市流程,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

    强化风险警示
    对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退市设置退市风险警示制度;
    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即(*ST制度)和其他风险警示制度即(ST制度)。

    股份减持安排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实现盈利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

    股权激励
    激励股份和期权总额由不超过总股本的10%提升至20%;
    明确拟授予股票分批登记并直接上市流通情形;
    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符合条件的,可成为激励对象。

    表决权差异安排
    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应当相同,且不得超过每份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10倍;
    特别表决权股东合计持股应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10%以上。
    望采纳祝你好运

    Q4:创业板上市规则对创业板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哪些规定?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8条对上市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相关咨询解答服务进行了以下规定:
    1.上市公司应当配备信息披露所必要的通讯设备,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对外公告,如有变更应及时进行公告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
    2.公司应保证咨询电话线路畅通,并保证在工作时间有专人负责接听。如遇重大事件或其他必要时候,公司应开通多部电话回答投资者咨询
    3.公司应当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定期举行与投资者见面活动,及时答复公众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Q5: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有哪些

    创业板市场是为了适应创业和创新的需要而设立的新市场,创业板以成长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重点支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上市,具有上市门槛相对较低,信息披露监管严格等特点。
    风险相对较大,所以需要单独开通权限才能购买。
    具体交易规则如下:
    1、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申报买入证券,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
    2、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每股(份)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
    3、证券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Q6: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有哪些

    创业板市场是为了适应创业和创新的需要而设立的新市场,创业板以成长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重点支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上市,具有上市门槛相对较低,信息披露监管严格等特点。
    风险相对较大,所以需要单独开通权限才能购买。
    具体交易规则如下:
    1、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申报买入证券,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
    2、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每股(份)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
    3、证券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Q7: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是多少?

    按照两市规则,2014年1月1日新股首日股价最高涨幅为发行价的44%。
     
     上交所规定,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其中,14:55~15:00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当日开盘价的120%且不得低于当日开盘价的80%。
    按照这一规定,沪市新股上市首日144%的涨幅已经是股价的“天花板”。
    同时,上交所还规定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将停牌30分钟;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将停牌至当日的14:55。

    深交所也将新股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圈定为发行价的上下20%。与沪市不同的是,深市将上市首日的收盘价,由之前的“集合竞价”改为“集合定价”,即以14:57前最近成交价为定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买卖申报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
    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就将停牌30分钟;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的话,就将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的14:57。

    本文由锦鲤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showinfo-5-1326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