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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减持转债对转债什么影响(减持转债完成后)

股东减持转债对转债什么影响(减持转债完成后)

内容导航:
  • 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转债,对本公司的上市股票有何影响?
  • 公司发行可转债对于持有该公司股票的股东有什么影响?拜托了各位 谢谢
  • 转债股利好还是利空 转债股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 减持可转换债券是利好还是利空
  • 可转债交易规则新规
  • 公告 减持完成属于利好还是利空
  • 股东减持是利好还是利空
  • Q1: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转债,对本公司的上市股票有何影响?

    你指的应该是那近期的那个钢铁股,说明他有钱,想提前赎回,看好本公司股票

    Q2:公司发行可转债对于持有该公司股票的股东有什么影响?拜托了各位 谢谢

    可能在将来的某一时点转化成普通股,从而减少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举个例子: 某上市公司2010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0000万元,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10000万股,年内普通股股数未发生变化。2010年1月1日,公司按面值发行20000万元的三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固定年利率为2%,利息自发放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即每年12月31日为付息日。该批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后12个月以后即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即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0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税率为33%。 假设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负债和权益成分上的分拆,且债券票面利率等于实际利率,2010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20000/10000=2元 假设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20000×2%×(1-33%)=268万元 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20000/10=2000万股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268/2000=0.134元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 稀释每股收益=(20000+268)/(10000+2000)=1.689元

    Q3:转债股利好还是利空 转债股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可转债可以转换为股票的债券,短期来看,从股价计算上看,这对于一家公司来说属于利空,因为股本扩大了,降低了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但是如果转股前估价上涨,转股后要看 套现卖出的做空量大小而定,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长期看,公司得到了一笔发展资金,如果是好的发展项目,对公司来说这是利好。最终净资产收益率会逐步提升

    Q4:减持可转换债券是利好还是利空

    可以看作是利空也可以看作是利好,其主要影响可分为如下两个方面:
    1.可交换债券可以为发行人获取低利成本融资的机会。由于债券还赋予了持有人标的股票的看涨期权,因此发行利率通常低于其他信用评级相当的固定收益品种。一般而言,可交换债券的转股价均高于当前市场价,因此可交换债券实际上为发行人提供了溢价减持子公司股票的机会。例如,母公司希望转让其所持的子公司5%的普通股以换取现金,但目前股市较低迷,股价较低,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一方面可以以较低的利率筹集所需资金,另一方面可以以一定的溢价比率卖出其子公司的普通股。
    与可转债相比,可交换债券融资方式还有风险分散的优点,这使得可交换债券在发行时更容易受到投资者青睐。由于债券发行人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不同,债券价值和股票价值并无直接关系。债券发行公司的业绩下降、财务状况恶化并不会同时导致债券价值或普通股价格的下跌,特别是当债券发行人和股票发行人分散于两个不同的行业时,投资者的风险就更为分散。由于市场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风险分散的特征可使可交换债券的价值大大高于可转债价值。
    与发行普通公司债券相比,由于可交换债券含有股票期权,预计的还本压力较普通债券减少,且在债券到期时一般不影响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因此可以降低发行公司的财务风险。在成熟的资本市场,可交换债券比可转债更容易被分拆发售,即将嵌入的认股权证与债券拆开并且作为单独的交易工具出售。
    2.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可能会导致转股标的股票发行人的股东性质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比如原母公司持有的上市子公司股票,如果母公司减持欲望强烈时,母公司有可能会发行较大量的可交换债券,从而在转股完成后子公司的股东变得分散,甚至会影响到子公司的经营。可交换债券由于较可转债更为复杂,因此发行方案的设计也更为复杂,要求投资人具有更为专业的投资及分析技能。

    Q5:可转债交易规则新规

    1、操作方面和股票相同,点击“买入”或“卖出”,输入代码、数量、价格,下单即可;

    2、最小买卖单位是10张(深市叫10张,沪市称1手);

    3、回转交易,俗称T+0(当日买入当日可卖出);

    4、没有涨跌幅限制,但有停牌制度。

    扩展资料:

    交易转让制度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证券交易场所根据可转债的风险和特点制定交易规则,防范和抑制过度投机;进行程序化交易的,要符合证监会规定并向证券交易场所报告。

    要求证券交易场所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证券公司对客户的投资者适当性进行核查评估,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可转债交易;防范强赎风险,加强对发行人行使强赎权行为的监管和规范;加强风险监测,要求交易所建立跨品种监测机制,并制定针对性的异常波动指标,及时采取有关处置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财经-可转债交易新规今日起实施 忘记操作打新、买入都受限

    Q6:公告 减持完成属于利好还是利空

    公告减持完成了,不算利好,利空也是经过一定时间、已经消化殆尽了!所以,因该算是利空出尽,中性偏好吧!

    Q7:股东减持是利好还是利空

    如果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增持,说明大股东看好公司后市,会引起骨牌效应,带动散户跟风盘进场,刺激股价上涨,那当然是利好不是利空;如果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减持,说明大股东并不看好公司后市,会引发恐慌性抛盘,那当然是利空不是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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