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四季度基金持仓公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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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上市公司年报、季报的披露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季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具体法律法规如下: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第二十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拓展资料: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1]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公众公司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沟通信息的桥梁。
参考资料:中国证监会官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Q2:基金季报和年报披露时间是什么时候
你好,通货网为你解答:
1、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2、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六十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3、基金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九十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另外,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披露更新招募说明书。
Q3: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4月份以前),
中期报告(半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7-8月份),
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4月份,且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10月份)编制完成并披露。
Q4:如何查看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一季报、第三季报。年度报告由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即一至四月份),中期报告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即七、八月份),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即第一季报在四月份,第三季报在十月份)。
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为在指定报刊披露其摘要,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其正文。
可以再和讯网上查看年报披露时间,和讯网 > 股票 > 最新财报 > 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财报披露时间。
Q5:开放式基金每个季度的重仓股什么时候公布?
现在暂时还没有公布基金09年第一季度的重仓股哦。。。按照以往的习惯来看,得到5月份各个基金的重仓股才会陆续公布出来~~
Q6:什么叫基金持仓公布日
基金持仓公布日:基金季度报告(含投资组合情况)于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的当天就叫基金持仓公布日。
Q7:在会计年度结束后,需要在多少日内公告基金年度报告
不对,看看如下摘录就清楚啦:(1)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投资组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公 告。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 并公 告。 (3)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的前6个月结束后60日内编制完成中期 报告并公告。 (4)投资组合三个月至少公告一次。 (5)基金资产净值每周公告一次。 (6)除特殊情况外,年度报告以外的定期报告毋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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