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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专户开户需要什么资料(基金募集账户的规定)

基金募集专户开户需要什么资料(基金募集账户的规定)

内容导航:
  • 公司准备成立家投资类公司,做私募基金管理人,请问银行开户都需要开立哪些类账户
  • 请问一下私募基金的财产账户开立有什么要求,可以直接用基本户作为财
  •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 什么是私募基金的募集账户
  • 基金风险有多大
  • 私募基金如何合规募集
  • 什么是私募基金的募集账户
  • Q1:公司准备成立家投资类公司,做私募基金管理人,请问银行开户都需要开立哪些类账户

    开立基本结算户,法人代表带来营业执照、公章、法人章和财务章自己去银行办就行了。

    Q2:请问一下私募基金的财产账户开立有什么要求,可以直接用基本户作为财

    目前需要在银行开立专门的募集监督账户,在运作过程中需要开通一般账户来保管产品的资产

    Q3:私募基金产品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私募备案首先要有一个可以备案的公司,一般北上广深的比较多,当然其他地区也有,名字一般包含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基金管理,投资基金管理,资本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等等。名字不重要,最主要的是看经营范围,如果经营范围里有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就可备案股权和证券其中一项,但是有的经营范围就只能备案股权类,具体包括: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等。所以备案前一定要把经营范围先检查一遍,不要因为这个影响备案进度。比如,一个公司经营范围有投资管理和实业投资,如果备案证券的话,协会会要求先把实业投资从经营范围中去掉才可以正常进行。剩下的就是看看关联公司的情况,有没有法人股,注册资金是否达标,这个中间有很多细节的东西需要注意。
    如果执照上都没问题,就可以进行备案了。一般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公司工商底档一份,最新营业执照;2、(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业(如有)以及公司分公司(如有)的工商底档一份;(关联方)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业或其他相关服务机构(如有)的工商底档一份;3、公司的展业计划及项目储备状况;4、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学历证明文件及简历;5、公司经营场所租赁合同以及相应房产所有权证明文件一份;(需提供纸质文件并加盖公司公章;需有实际办会地址,前台照片需上传,并拍摄提供体现公司logo的视频);6、验资报告;(需要占注册资本25%,但至少500万元)7、最近一年审计报告;(2017年前成立的公司需出具2016年度审计报告);8、公司基本设施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桌、书柜、电脑、椅子等);9、公司员工花名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学历、任职部门、岗位、基金从业资格信息)劳动合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文件、基金从业资格证明文件及个人简历以及员工社保缴纳明细;公司在投资业务过程中的募集销售、投研决策、合规风控和估值清算的人员配备状况。10、高管人员简历,应包括以下内容:(1)姓名、性别;(2)证件类型、证件号码;(3)联系电话、邮箱、通讯地址;(4)学习经历:应从高中开始填写至最高学历。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如无学历学位证书,需出具学历学位说明并加盖公司公章,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说明需作为附件附于简历之后;(5)工作经历:需要写明以前工作单位的全称、所在部门、岗位、行业类别,高管简历除了以上信息还需要写明证明人及其联系方式、工作内容(6)个人社保明细 高管简历需真实、准确、完整,简历需提供纸质版文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注意:公司全职员工总人数不得低于8人。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50%,法人必须有从业资格,高管人员需要3名以上(含法人),高管人员均需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并具备较为丰富的投资或公司管理经验(若有管理基金或股权投资经验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员工兼职状况一定要详尽披露,包括在外兼职董事、法定代表人等。11、公司部门组织机构图以及公司现有制度,以下制度为基金业协会要求的必备制度:1、运营风险控制制度;2、信息披露制度;3、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4、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5、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6、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7、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8、公平交易制度(证券类)、9、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证券类);12、请提供公司签订的金融外包服务协议或意向协议(如有)(如没有,请说明公司目前是否与有资质的外包机构洽谈外包事宜);13、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管人员是否存在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及其他信用记录情况(如有),并做出说明。14、公司在最近三年涉诉和仲裁情况(如有),并做出说明;15、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提供上来的这些资料一定要让专业的人来审查一遍,把中间需要规避的问题规避掉,因为有时候一个小疏忽可能导致所有的工作前功尽弃。举个小例子,有的公司的审计上年的收入为零(这个正常,你没有营业嘛!)但是支出也为零(这个严重不正常,你没有租赁办公场所吗?没有雇佣员工吗?你没有办公损耗吗?),这种情况协会就直接退回了。审查整理资料是备案中的重点,中间的细节问题有很多很多,所以一定要注意再注意!
    资料审查整理完毕后,在中基协的官网上填报登记,请专业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并上传就好了。剩下的就是等中基协反馈(已邮件形式或电话,但是电话一边很少),如果通过了那就恭喜您!如果没有通过,看反馈的问题,再具体阐述中基协的疑问,补交补充法律意见书,知道通过为止。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直接问我(看用户名)!
    风控现在主要是三个方面:1 学历和专业 2 履历 3年龄。咱们分开说。学历专业代表的高管人员所接受的专业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向,当然是学历越高越好,现在一般都要本科起,专业有几个是对口的,主要包括 经济学 工商管理学 数学 会计学 法律学等。履历是代表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和风控水平,如果可以最好出具一份合规风控能力说明书,把以前所在公司的职务和工作内容写清楚,包括是否参与过基金的发行,是否参与了公司风控措施的制定,详细说明发行基金的历史规模和历史业绩等。如果没有这些建议在备案过程中可以多加风控人员。年龄这方面建议在30岁以上,因为30岁以上才会有足够的经验,同时30岁一下的员工不太稳定,协会也有这方面的考虑(20多岁的风控干了一年走了,但是像股权投资一般在三四年,新来的风控负责人能不能继续执行好原风控措施?因为每个人的风控理念和措施不会完全相同)

    Q4:什么是私募基金的募集账户

    私募基金的募集账户一般是由私募基金的托管人开通,全称通常为“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运营外包服务募集专户”,是由私募基金运营服务机构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提供基金服务的专用账户。
    私募基金的募集账户一般用于基金募集期间和存续期间所有销售渠道的认购、申购和赎回资金的收付,募集账户是运营服务机构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提供基金服务的专用账户,并不代表运营服务机构接受投资者的认购或申购资金,也不表明运营服务机构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和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在募集账户的使用过程中,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因运营服务机构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外,基金管理人应就其自身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关责任,运营服务机构对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承担任何责任。

    Q5:基金风险有多大

    买基金和炒股的风险很大,
    但是把钱存银行风险更大。

    Q6:私募基金如何合规募集

    01公开宣传机构品牌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简称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
    募集机构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管理团队、高管信息以及由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02特定对象确定
    1、合理的审查义务
    公司应对所募集资金的投资者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确保投资者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2)在基金合同中约定转让的条件。
    2、调查问卷形式
    募集机构应建立科学有效的投资者问卷调查评估方法,确保问卷结果与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问卷调查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投资者基本信息,其中个人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年龄、学历、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机构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工商登记中的必备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
    (2)财务状况,其中个人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金融资产状况、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收入中可用于金融投资的比例等信息;机构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净资产状况等信息;
    (3)投资知识,包括金融法律法规、投资市场和产品情况、对私募基金风险的了解程度、参加专业培训情况等信息;
    (4)投资经验,包括投资期限、实际投资产品类型、投资金融产品的数量、参与投资的金融市场情况等;
    (5)风险偏好,包括投资目的、风险厌恶程度、计划投资期限、投资出现波动时的焦虑状态等。
    3、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
    (1)投资者如实填报真实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2)募集机构应通过验证码等有效方式核实用户的注册信息;
    (3)投资者阅读并同意募集机构的网络服务协议;
    (4)投资者阅读并主动确认其自身符合《私募办法》第三章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规定;
    (5)投资者在线填报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问卷调查;
    (6)募集机构根据问卷调查及其评估方法在线确认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03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1、募集机构应建立科学有效的投资者问卷调查评估方法,确保问卷结果与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
    2、募集机构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建立科学有效的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和方法。
    募集机构应当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类型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04基金推介
    募集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方式向投资者披露私募基金信息,揭示投资风险,确保推介材料中的相关内容清晰、醒目。
    1、推介材料
    (1)私募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类型;
    (2)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基金管理团队等基本信息;
    (3)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私募基金公示信息(含相关诚信信息);
    (4) 私募基金托管情况(如无,应以显著字体特别标注)、其他服务提供商(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保管机构等),是否聘用投资顾问等;
    (5)私募基金的外包情况;
    (6)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概况;
    (7)私募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情况;
    (8)私募基金的风险揭示;
    (9) 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督机构信息;
    (10)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如认购、赎回、转让等限制、时间和要求等);
    (11)私募基金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12)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13)明确指出该文件不得转载或给第三方传阅;
    (14)私募基金采取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的,应当明确说明入伙(股)协议不能替代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说明根据《合伙企业法》或《公司法》,合伙协议、公司章程依法应当由全体合伙人、股东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公司或变更合伙人、股东的,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履行申请设立及变更登记手续;
    (15)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2、非公开媒介渠道
    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1)公开出版资料;
    (2)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3)海报、户外广告;
    (4)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5)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6)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7)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8)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9)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3、禁止行为
    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禁止有以下行为:
    (1)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
    (2)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相关内容;
    (4)夸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误导投资人进行风险判断的措辞;
    (5)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措辞;
    (6)推介或片面节选少于6个月的过往整体业绩或过往基金产品业绩;
    (7)登载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8)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
    (9)恶意贬低同行;
    (10)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私募基金推介;
    (11)推介非本机构设立或负责募集的私募基金;
    (12)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05基金风险揭示
    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程序性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相关权利,重点揭示私募基金风险,并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包括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外包事项所涉风险、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风险等;
    2、私募基金的一般风险,包括资金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风险、投资标的的风险、税收风险等;
    3、投资者对基金合同中投资者权益相关重要条款的逐项确认,包括当事人权利义务、费用及税收、纠纷解决方式等。
    06合格投资者确认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07签署基金合同
    1、各方应当在完成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后签署私募基金合同。投资者应当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2、对所募集资金的投资者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确保投资者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
    (2)在基金合同中约定转让的条件。
    3、募集账户
    募集机构或相关合同约定的责任主体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确保资金原路返还。
    募集机构应当与监督机构签署账户监督协议,明确对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控制权、责任划分及保障资金划转安全的条款。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账户监督协议的约定,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施有效监督,承担保障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划转安全的连带责任。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以在同一私募基金的募集过程中同时作为募集机构与监督机构。符合前述情形的机构应当建立完备的防火墙制度,防范利益冲突。
    涉及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开立、使用的机构不得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机构或者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08投资冷静期
    基金合同应当约定给投资者设置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
    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投资冷静期自基金合同签署完毕且投资者交纳认购基金的款项后起算;
    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其他私募基金合同关于投资冷静期的约定可以参照前款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要求,也可以自行约定。
    09回访确认
    回访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或机构;
    (2)确认投资者是否为自己购买了该基金产品以及投资者是否按照要求亲笔签名或盖章;
    (3)确认投资者是否已经阅读并理解基金合同和风险揭示的内容;
    (4)确认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是否与所投资的私募基金产品相匹配;
    (5)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6)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未来可能承担投资损失;
    (7)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冷静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
    (8)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纠纷解决安排。

    Q7:什么是私募基金的募集账户

    私募基金的募集账户一般是由私募基金的托管人开通,全称通常为“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运营外包服务募集专户”,是由私募基金运营服务机构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提供基金服务的专用账户。
    私募基金的募集账户一般用于基金募集期间和存续期间所有销售渠道的认购、申购和赎回资金的收付,募集账户是运营服务机构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提供基金服务的专用账户,并不代表运营服务机构接受投资者的认购或申购资金,也不表明运营服务机构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和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在募集账户的使用过程中,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因运营服务机构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外,基金管理人应就其自身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关责任,运营服务机构对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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