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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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说明书
内容来自用户:lilac6256
南京紫金赛伯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募集说明书
南京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A有限公司 联合发起
B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别声明
南京紫金赛伯乐股权投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本基金”)是一种投资工具,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的收益预期,投资者购买本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募集说明书》、《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1、本募集说明书仅供基金推介使用,最终内容以《合伙协议》为准2.基金的闲置资金可用于投资保值的流动性资产,例如储蓄、购买国债、有财政担保的其他政府债券等。5.二、投资之后,积极跟进投资企业的运营,月度运
Q2:私募股权基金募集期问题
可以调整,是合法的。
私募股权基金是美国开创的一种专业的投资管理服务和金融中介服务。其第一个属性是私募。私募有三个内涵: 第一,私募基金募集对象或投资者的范围和资格有一定要求。美国最早设定一个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者人数不能超过100个人。投资者的资格是资金实力较为雄厚。最初投资者资格要求年收入在20万美元以上,家庭资产也须达到一定的水平;机构投资者净资产必须在100万美元以上。1996年以后标准作出调整:投资者人数扩大到500人,个人投资者资产特别是金融资产规模在500万以上。第二,私募是指基金的发行不能借助传媒。主要通过私人关系、券商、投资银行或投资咨询公司介绍筹集资金。第三,由于投资者具有抗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政府不需要对其进行监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征:
1、特定的募集对象:特定的机构和个人,银行、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大型企业、信托基金
2、特定的募集方式:非公开方式
3、特定的投资方式:权益性投资的方式
4、特定的投资对象:高成长性的未上市企业,放弃资本的流动性为代价追求长期的、更高的资本收益
5、有限的经营期限:中长期,一般5-10年,多为封闭式投资即营期内不能退出
6、特定的退出方式:为了在适当的时候能够卖出其所持有的权益并企业同时,协助改善经营管理以及筹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Q3:私募股权基金资金募集是什么啊?有什么特点没有啊?回答啊,老师出的题目~~~
第一,遵循私募股权基金资金募集不公开原则。无论是《公司法》的发起设立中的特定对象募集,还是《证券法》等相关法规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合伙企业法》中的有限合伙设立,以及信托集合资金的不得公开营销宣传,都说明私募股权基金需严格按照非公开途径募集资金,否则就与私募股权基金的本质背道而驰。
第二,遵循私募股权基金对象人数限定的原则。《公司法》明确限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证券法》等相关法规明确限定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不得超过50人,《信托法》等相关法规明确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由此可见,私募股权基金在资金募金过程中严格限定投资对象人数,超过法律规定人数,将被认定为公开募集,当然在如何认定募集对象人数上存在着一定争议,但是原则上限制于一定范围之内。
第三,遵循尊重私募股权基金自行决定资金募集规模的原则。除了对自然人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特别是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投资规模的限制外,《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等并未严格限定私募股权基金资金募集规模,这是符合私募股权基金本身特点的,因为只有私募股权基金了解自身投资资金需求,并根据自身情况作出合理的资金募集安排,法律在此问题上无法进行太多的干预。但实际上,鉴于私募股权基金本身具有风险性,法律明确规定私募股权基金向自然人募集资金时需要限定规模,并且对于自然人的资产状况做出了限定,这是比较合理的。
第四,遵循私募股权基金自行决定资金募集阶段的原则。修改后的《公司法》并未要求资金募金要一步到位,而是允许分步分阶段到位;《合伙企业法》允许资金募集实行承诺制,有限合伙设立时并未要求实际全部出资,而是要求投资者对于实际项目投资承诺出资,在项目实际需要投资时出资到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也规定一定的出资时间,并未严格实行一次性到位。私募股权基金的目的在于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在正式投资之前其资金需求量并不大,因此为了避免资金闲置,法律允许私募股权基金自行决定资金募集阶段,这是符合私募股权基金运作特点的。
Q4:我国目前的私募基金有哪些?
私募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是指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私募是相对公募来讲的。当前我们国家的基金都是通过公开募集的,叫公募基金。如果一家基金不通过公开发行,而是在私下里对特定对象募集,那就叫私募基金。 基金的法律结构有两种,一种是公司制的,每个基金持有人都是投资公司的股东,管理人也是股东之一。另一类是契约型,持有人与管理人是契约关系,不是股权关系。当前的公募基金都是契约型的,但当前中国法律只允许公募基金采取契约方式募集。所以如果要成立私募基金,一定要采取股权方式,这样才没有法律障碍。投资证券市场的私募基金叫私募股票基金,只有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才能叫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Private Equity Fund)私募的股权基金发展前景:普通基金是为中产阶级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为机构和富人投资。第二,望文生义,一个是公募,一个是私募。第三,前者投资上市后公司,后者投资上市前公司,所以利润大很多。第四是前者投资报酬率论百分比,后者投资报酬率论倍。第五是后者熊市、牛市都能做。所以后者远远是胜于前者。募股权投资相对于“公众股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这里的“私募”指的是所投资公司为未上市的“私”有公司;而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向投资者筹集资金进行管理并投资于证券市场(多为公共二级市场)的基金,主要区别于共同基金(mutualfund)等公募基金。私募证券基金的投资产品,是以二级市场债权等流动性远高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有家证券为投资对象。在美国,私募股权市场出现于1945年,参与其中的各家基金表现始终超过美国私募证券投资市场的参与者。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当前,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正处在发展初期,逐步受到关注。私募股权基金是美国开创的一种专业的投资管理服务和金融中介服务。其第一个属性是私募。私募有三个内涵: 第一,私募基金募集对象或投资者的范围和资格有一定要求。美国最早设定一个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者人数不能超过100个人。投资者的资格是资金实力较为雄厚。最初投资者资格要求年收入在20万美元以上,家庭资产也须达到一定的水平;机构投资者净资产必须在100万美元以上。1996年以后标准作出调整:投资者人数扩大到500人,个人投资者资产特别是金融资产规模在500万以上。第二,私募是指基金的发行不能借助传媒。主要通过私人关系、券商、投资银行或投资咨询公司介绍筹集资金。第三,由于投资者具有抗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政府不需要对其进行监管。私募股权基金的第二个属性是股权投资。私募来的基金主要用于企业股权的投资。广义的私募股权基金包括创业投资,成熟企业的股权投资,也包括并购融资等形式。狭义的私募股权基金不包括创业投资的范畴。国内谈论得比较多的“私募基金”主要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属于本文讨论的范畴。在美国,私募股权基金及创业投资的退出渠道和机制通常有三种: 第一,通过创业板上市,投资者通过股票的抛售退出。这种退出方式投资者通常可获得十倍甚至十倍以上的投资收益。 第二,通过转让给第三方企业退出,这可获得3倍左右的投资收益。 第三,转让给企业内部的管理人,投资者通常可获得70%的投资收益。 今年我们出现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收益高达100倍以上的投资神话。但是神话总是小概率事件,相比较,投资失败却是大概率事件。做投资要有风险意识。私募股权基金在经济发展中具有积极作用。如今天我国的重化工业已出现超重的特点。发达国家重化工业在发展的最顶峰时期占工业产值的比重为65%,而中国重化工业比重已达70%。重化工业具有自循环或自我加强的性质,而我们的金融体系也是明显向这个产业倾斜。因为这个行业以大中型国有企业为主,而现有金融渠道也主要向大中型国有企业敞开。相比较急需发展的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各类消费品制造业和消费服务业大都以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为主。而现有的金融体系却没有为他们提供相应的融资渠道。这就是私募股权基金大有作为的领域。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有助于促进国家大产业结构的调整。 私募股权基金真正的优势在于它是真正市场化的。基金管理者完全以企业成长潜力和效率作为投资选择原则。投资者用自己的资金作为选票,将社会稀缺生产资源使用权投给社会最需要发展的产业,投给这个行业中最有
我国目前的私募基金有哪些?
Q5:私募股权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企业的资金募集方式是怎样的
基金的募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股权进行的,每个基金持有人都是基金的股东,管理人也是股东之一。另一类是契约型,持有人与管理人是契约关系,不是股权关系。当前的公募基金都是契约型的,但当前中国法律只允许公募基金采取契约方式募集。所以如果要成立私募基金,一定要采取股权方式,这样才没有法律障碍。
Q6: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的特点
从基金管理的角度来看,其实大多数散户投资人都是不太受到欢迎,因为其中少数人不理解投资程序和方法而一味追求短期利益,从而影响到基金经理的投资进程和发挥。因此,不少优质PE基金会设立较高的投资门槛,投资一个PE基金往往需要上百万美金的投入。
PE FOFs,可以凝聚起所有散户成为机构投资人,聚集资金形成一定规模,由PE FOFs代表所有散户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商谈,选择优质的PE基金。 PE是一种高收益且风险较高的资产类别。市场上PE基金数量众多,也意味着投资者选择出好的PE基金的难度在逐渐加大。而且PE基金受时间、项目、地域和基金经理能力等诸多因素影响,表现参差不齐。
在PE市场中,中小投资人由于资金规模较小,一般一次只能投资几个甚至一个PE,而在6-8年的投资时间里,即便是非常优秀的PE基金,也会有投资失误的时候。PE FOFs则能够通过资产再组合,选择不同的PE基金和项目以覆盖不同的行业、地域和投资团队,来达到帮助中小投资人有效分散PE投资风险的目的。 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能否抓住转瞬即逝的投资机会十分关键。对于那些对某些行业不太了解但又不想错失投资良机的投资人,投资PE FOFs是一种高效的选择。
对于投资普通PE基金的投资人,往往在6-8年的投资期内只能等待基金经理的运作和投资结果,几乎没有太多的灵活性。而在PE FOFs的投资模式中,PE FOFs管理人可以通过资产的再平衡以达到控制投资、保持增值等目的。同时,管理人可以随时代表投资人和PE基金经理保持沟通,为其提供资本支持,管理剩余现金;并向投资人及时提供信息,做出专业报告,评估资产组合风险。
Q7: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资金募集阶段通过银行向其大客户进行推介、路演,请问这种募集方式还属于私募吗?
第一个问题:通过银行向大客户进行推介、路演应该是合法的,属于“向特定的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前提是没有“通过在媒体(包括各类网站)发布公告、在社区张贴布告、向社会散发传单、向公众发送手机短信或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及其他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包括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柜台投放招募说明书等),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或非合格投资者进行推介”,就不算公开募集。
政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
第二,关于认购总额与设立的关系:
目前,国家暂无明确规定认购总额达到预定规定的多少比例才可以设立,但各地有不同的地方标准。如:
重庆的的规定是: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首期到位不低于5000万元。详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
天津的规定是: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首期缴付不少于1000万人民币,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出资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扫行。详见《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
要注意认购额与到位资金是两个概念,国内一般是采用合伙制来设立基金,都属于承诺出资。
第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奖金募集过程:
现在国内大多数私募基金的做法是:先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有储备项目的同时向特定投资人进行募集,再进行投资。由于各地政策不一样,有的地方政府实施的是备案制、有的是实行审批制,所以募集过程中的流程也会有不一样。
希望我的答案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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