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土地使用税优惠(中国50强农业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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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被评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能得到什么实惠
如果是市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以得到国家项目补助和贴息补助
Q2: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免税的条件是什么
估计是你公司未取得自治区级别的认证。认证程序是给当地县经贸委打报告,然后县经贸委报送地区经贸委,经地区经贸委确认后,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及地区经贸委红头文件,到自治区经贸委相关处室办理认证手续,当地税务部门认的就是自治区经贸委的批复。具体你可咨询地区经贸委技术进步科,闫科长和你也熟悉。
Q3:农业方面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规定 :“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附件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 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二)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三)个人所得税
1、关于青苗补偿费暂免征收的规定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属种植业的收益范围,同时,也属经济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他们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兼营上述四业并四业的所得单独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办理,对于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四业的所得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就其全部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3、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改为征收农业税后,对个体户或个人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020号]的有关规定,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车船使用税
1、拖拉机专门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车船使用税;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应征税,具体界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载重量不超过1吨(1吨或1吨以下)的渔船,可以免征车船使用税;超过1吨而在1.5吨以下的渔船,可按照非机动船1吨税额计算征收车船使用税。为了避免与1吨免税渔船混淆,可在税票上注明实际载重量,以备查考
(五)印花税
代购、代销“国务院市场调节粮”协议书免征印花税。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Q4: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2020
手机端好像不行。
Q5:大北农集团的集团荣誉
*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 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 *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博士后工作站
* 中国农学会农业产业化分会副会长单位 * 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副会长单位
*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 中国畜牧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 中国动物保健品协会副会长单位 *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 中关村经济20强企业 * 全国30强饲料企业
* 中国种子协会副会长单位 * 中国种业50强企业
* 总裁邵根伙博士2003年当选“中关村十大优秀企业家”
Q6: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享受哪些便利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2、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单位,只有达到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条件才能享受优惠政策。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可以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
(三)园艺植物初加工
1.蔬菜初加工
(1)将新鲜蔬菜通过清洗、挑选、切割、预冷、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净菜、切割蔬菜。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Q7:中国50强企业列表
1
国家电力公司
2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4
中国工商银行
5
中国银行
6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7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8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9
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10
中国建设银行
11
中国农业银行
12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13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
14
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15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16
海尔集团公司
17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18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9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20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21
国家邮政局
22
东风汽车公司
23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4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25
北京铁路局
26
国家开发银行
27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28
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29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30
首钢总公司
31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32
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
33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34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35
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6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37
联想控股有限公司
38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39
华飞彩色显示系统有限公司
40
交通银行
4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42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43
上海铁路局
44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45
山东鲁能控股集团公司
46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47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48
TCL集团有限公司
49
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
50
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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