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基金募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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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设立
协助发起人和投资者设立各类私募股权基金,包括产业投资基金、一般私募基金等形式,有限合伙制、公司制或信托制等模式,人民币基金、外币基金等类型。
服务涵盖:
● 根据基金设立者的目标设计合适的组织形式;
● 协助基金投资者设计管理架构和收益结构;
● 协助发起人募集资金,并规范相关手续和程序;
● 协调、规范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以及基金托管人的法律关系;
● 解决基金投资者、管理者所面临的各类法律法规项下的合规问题。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项目运作
包括协助私募投资者锁定目标公司并成功投资于目标公司。
服务涵盖:
● 投资结构和资本退出安排的法律方案设计;
● 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 就项目相关问题向投资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 参与项目的商业谈判;
● 起草投资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
● 就政府相关审批与登记提供咨询意见并协助履行有关法定程序和手续;
● 协助客户完成交易的交割。
私募股权投资的管理退出
包括协助私募投资者在条件成熟后以各种可行模式成功退出目标企业,获得投资价值。退出模式包括IPO退出、回赎退出、并购退出及清算退出等。
服务涵盖:
● 协助投资者对目标企业进行管理和服务;
● 退出模式安排的方案选择和设计;
● 依据不同的退出模式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 参与项目退出的相关商业谈判;
● 就退出中所涉及的所有重要法律事项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 作为基金方代表参与退出的相应法律程序;
● 受基金方委托为项目公司提供IPO、并购重组等法律指导和服务。
协助拟融资企业引入PE投资
包括协助拟融资企业寻找、评估并引入合适的PE投资者,或设计实施其他融资方案。
服务涵盖:
● 为客户设计并制定融资方案;
● 参与商业计划书的拟定;
● 为客户寻找、推荐合适的PE投资者;
● 协助客户参与PE有关的洽商和谈判;
● 参与客户对PE的评估和选择,并在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或协助客户设计与PE的合作方案;
● 为客户起草、审查和修改与项目有关的章程、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件。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征:
1、特定的募集对象:特定的机构和个人,银行、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大型企业、信托基金
2、特定的募集方式:非公开方式
3、特定的投资方式:权益性投资的方式
4、特定的投资对象:高成长性的未上市企业,放弃资本的流动性为代价追求长期的、更高的资本收益
5、有限的经营期限:中长期,一般5-10年,多为封闭式投资即营期内不能退出
6、特定的退出方式:为了在适当的时候能够卖出其所持有的权益并企业同时,协助改善经营管理以及筹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Q2:投资基金是由若干法人发起设立,怎么募集资金
发行受益凭证
Q3:公募基金从募集到成立一般需要多久?
公募基金首先要先申请通过,通过以后就可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时间一般15天长短不一,募集最后一天的第二天开始即开始封闭,只能说成立具体时间,而无法说募集到成立,否则这存在误解。
公募基金(Public Offering of Fund),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在法律的严格监管下,有着信息披露,利润分配,运行限制等行业规范。
例如目前国内证券市场上的封闭式基金属于公募基金。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各有千秋,它们的健康发展对金融市场的发展都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然而目前得到法律认可的只有公募基金,市场的需要远远得不到满足。
Q4: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
我国基金事业的发展尚属初级阶段,而基金的设立又是基金运作的第一步,因此,为了保证基金成立后能够规范正常地管理、运作,需要严把基金设立关,实行严格的“核准制”。 1.基金设立的程序
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包括四个主要步骤。
(1)确定基金性质。按组织形态不同,基金有公司型和契约型之分;按基金券可否赎回,又可分为开放型和封闭型两种,基金发起人首先应对此进行选择。
(2)选择共同发起人、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制定各项申报文件。根据有关对基金发起人资格的规定慎重选择共同发起人,签订“合作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协议书”,选择基金保管人,制定各种文件,规定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人的责、权、利关系。
(3)向主管机关提交规定的报批文件。同时,积极进行人员培训工作,为基金成立做好各种准备。
(4)发表基金招募说明书,发售基金券。一旦招募的资金达到有关法规规定的数额或百分比,基金即告成立,否则,基金发起便告失败。 2.申请设立基金应提交的文件和内容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基金发起人在申请设立基金时应当向证监会提供的文件有:
(1)申请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基金名称、拟申请设立基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基金类型、基金规模、存续时间,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基金的交易或申购和赎回安排、拟委托的托管人和管理人以及重要发起人签字、盖章。
(2)发起人情况
包括发起人的基本情况、法人资格与业务资格证明文件。
(3)发起人协议
主要内容包括:拟设立基金名称、类型、规模、募集方式和存续时间;基金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具体说明基金未成立时各发起人的责任、义务;发起人认购基金单位的出资方式、期限以及首次认购和在存续期间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拟聘任的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发起人对主要发起人的授权等;
(4)基金契约与托管协议
(5)招募说明书
(6)发起人财务报告
包括主要发起人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审计的3年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及其他发起人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
(7)法律意见书
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对发起人资格、发起人协议、基金契约、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公司章程、拟委任的基金托管人和管理人的资格,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发起人的重要财务状况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8)募集方案
包括基金发行基本情况及发行公告。
申请设立开放式基金时,除应报送上述材料外,基金管理人还应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开放式基金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
Q5:你好,我想问下,基金募集期利息怎么计算
1、先要搞清楚相关账户(销售户,募集户,托管户)
销售户:销售机构存放客户认购申请基金的账户
募集户:所有销售机构将确认成功(注意是确认成功,不成功不需要打入该账户,不成功认购款仍留在销售户中)的认购款打入该账户(该账户产生募集期利息,利率一般是0.72%当然有更高的如1.62%或更高的这纯属基金公司与银行之间商量的结果)
托管户:验资时,将募集户所有的确认资金和产生的募集期利息全部打入该账户
2、再搞清楚合同生效过程
1)托管户收到认购款和募集期利息(利息一般基金公司垫付)
2)会计师事务所才会进行验资工作,验资完成出验资报告
3)基金公司向证监会报备,如果当天报备成功,验资日=合同生效日,如果当天没有报备成功(或基金公司下一日才报备,当然可以再一天或再下一天报备......,但基本不会有这么蠢的基金公司)验资日=合同生效日-1天(或减N天)
3、基金募集期利息计算
如1.1申请1000元(不考虑有认购费存在),1.2日确认,1.3日认购款进募集户(直销可能会1.2日进募集户),验资日1.9,合同生效1.10
代销机构认购的利息天数计算=2019.1.9-2019.1.3
直销机构认购的利息天数计算(当然也有极少数不是T+1进募集户的直销机构,如果不是用上面代销公式)=2019.1.9-2019.1.2
计算公式=利息天数*募集户利率/360*1000元
Q6:基金在募集期有收益吗,基金募集期内想退回怎么办
募集期内计活期利息。
募集期内可撤消。
Q7:私募基金募集期多长时间
是私募基金募集期,私募基金的募集期一般是1-3个月,在此期间内私募投顾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募集期结束,就进入封闭期了,私募基金的封闭期一般是6个月到一年,这时,基金合同已经生效。但在封闭期中,基金不接受投资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的请求,这段时间内投资者既不能买入也不能卖出基金份额。另外,私募基金募集完毕之后,是可以继续申购的,投资者可以根据该基金的开放日期进行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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