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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在交易所转让(交易所发行abs)

abs在交易所转让(交易所发行abs)

内容导航:
  • 企业债权ABS发行差额是否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 疯狂期货:私募 ABS 模式存在着哪些监管套利风险
  • 股权性质信托计划可以做成abs吗
  • 银行发行私募abs需要去银监会备案么
  • abs公募和私募的区别
  • 国内发行一支abs要用多长时间
  • 国务院批准的哪八家正规交易所
  • Q1:企业债权ABS发行差额是否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在交易所ABS的结构中,融资人不是直接通过交易所发行债券,而是融资人先将基础资产包的现金流(现在和未来)转让给一个资管计划,实现资产的出表,这样实现基础资产的风险和自身风险的隔离,提高融资评级和降低融资成本。然后,投资人购买的是资管计划的优先级。即投资人是通过先投资资管计划的优先级后,再通过资管计划贷款给融资人。在利息支付上,不同于融资人直接发行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计划,融资人资产包的现金流是先流入资管计划的专管账户,先在资管计划层面确认收益(净值增加)后再分配给投资人。此时,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以及财税〔2017〕56号文的规定,融资人支付的利息在资管计划层面,已经由其管理人在确认收益时按3%缴纳了增值税了,分配给投资人的收益是扣除增值税和附加后的收益,此时投资人取得的资管计划的分配收益就不需要再缴纳增值税了。因为从交易结构和法律关系上看,投资人和资管计划之间不是借贷法律关系,就是一个投资关系,因为交易所ABS不存在刚兑,资管计划管理人没有任何保本或托底的承诺。借贷法律关系实质只存在于资管计划和融资人之间,这部分利息我们按照资管增值税新规已经在资管计划层面缴纳了增值税了。当然,投资人转让ABS优先级的价差收益还是要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的,因为资管计划属于财税〔2017〕56号文规定的其他金融商品。
    所以,结合交易所ABS的法律关系和不同融资安排的交易结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那种认为交易所对ABS优先级比照债券管理就认为优先级取得的收益要缴纳增值税的观点二仅仅是浮于表面的看法。我们对资管计划增值税的分析一定要结合产品交易结构做实质性分析。

    Q2:疯狂期货:私募 ABS 模式存在着哪些监管套利风险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银行私募ABS的定义:基础资产和交易结构设计与银行信贷ABS类似,但不在银行间市场公募发行的银行信贷ABS产品(肯定是表外非标资产业务类型)。一般而言,银行私募ABS的基础资产为银行信贷或类信贷资产,主要可以分为:(1)自营贷款(2)自营非标资产(3)理财非标资产。
    面对央行与银监会对银行表内表外业务的严格监管与控制(银行标准资产ABS业务效率低且资产出表限制较多),很多银行(以近190家城商行及800多家农商行为主)希望业务创新并增加业务收入,纷纷关注私募ABS产品(发行私募ABS规模是银行标准资产ABS的数倍就是一个缩影)。
    广义的来看,银行信贷ABS(含私募ABS)按发行场所区分,可以分为银行间、交易所、报价系统、银登中心、无发行场所五类。其中银行间发行的为公募产品,其余为私募产品。
    银行标准资产ABS和私募ABS的主要区别为:(1)可入池资产范围;(2)审批机构及发行效率;(3)产品性质(这一区别也体现在不同场所发行的银行私募ABS中)。
    下面说说私募ABS的套利风险:
    1、非标金融资产风险: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设计和发行此类“类资产证券化产品”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违规,但考虑到其特征,这类产品不是资产证券化产品,不能作为资产证券化产品对待,只能作为非标金融产品对待。
    2、金融杠杆风险:以某城商行私募ABS产品为例,如果是直接投资,按100%风险计提,ROE(净资产收益率)为47%。做成ABS之后,风险按16%计提,ROE为400%(也就是说通过金融杠杆用更少的资金可以获得更大回报),这是套利监管的核心。
    3、发行机构风险:资产证券化(ABS)运行机制中最核心的设计是其风险隔离机制,而风险隔离最具有典型的设计是设立一个特殊目的机构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是一个专门为实现资产证券化而设立的信用级别较高的机构,它在资产证券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目前中国没有详尽的SPV监管机制,部分银行,证券或信托公司在私募ABS产品结构中担当此角色,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4、信息登记风险:北京银监局发现某法人银行投资的私募ABS类产品中,89%为银行间线下交易,11%通过证监会的“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交易,系统仅登记产品名称、发行时间和票面利率,不登记基础资产、评级报告等实质信息,需要买方向卖方咨询。因此投资客户在信息不尽透明的环境下通过银行资金通道投资此类产品自然有风险。
    综上所述,相关金融监管的下一步措施和有关建议:一是明确银行投资此类产品优先级部分的风险权重为100%,不得混淆概念;二是对以本行理财资金承接此类产品劣后级的发起银行,要求按基础资产“证券化”前情况计算资本。

    Q3:股权性质信托计划可以做成abs吗

    1-信托公司做ABS的一个限制在于,由于ABS市场存在银监会、证监会下的两套监管系统,信托公司的客户的ABS,没法通过信托计划,直接在交易所发行ABS产品。
    2-冲破该限制就在于“双SPV(特殊目的载体)结构”。即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受益权转让给券商或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借道资管计划,可实现ABS产品在交易所上市。

    Q4:银行发行私募abs需要去银监会备案么

    去工商管理部门变更股权时需要股权转让书的,不知道工商变更过没有?

    Q5:abs公募和私募的区别

    我们将银行私募ABS定义为:基础资产和交易结构设计与公募信贷ABS类似,但不在银行间市场公募发行的银行信贷ABS产品。一般而言,银行私募ABS的基础资产为银行信贷或类信贷资产,主要可以分为:(1)自营贷款(2)自营非标资产(3)理财非标资产。
    广义的来看,银行信贷ABS按发行场所区分,可以分为银行间、交易所、报价系统、银登中心、无发行场所五类。其中银行间发行的为公募产品,其余为私募产品。
    银行公募ABS和私募ABS的主要区别为:(1)可入池资产范围;(2)审批机构及发行效率;(3)产品性质。这一区别也体现在不同场所发行的银行私募ABS中。

    Q6:国内发行一支abs要用多长时间

    资产证券化(ABS)通俗而言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收入的资产,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予以出售,以获取融资,以最大化提高资产的流动性。资产证券化是通过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发行证券筹资的一种直接融资方式。
    自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银监会叫停了试点期间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行,至2010年两年间,全国无新发ABS产品。直至2011年8月5日,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发行远东二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发行额12.79亿元。之后,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于2012年5月17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2】127号),在机构准入条款中,鼓励更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自此,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重新开闸。
    自2014年起,ABS发行量迎来爆发式增长,2014年共发行98支,累计发行金额3226.39亿元,是2005年至2013年累计发行额的2.14倍;2015年ABS发行量继续呈现爆发式增长,共发行308支,累计发行金额6095.32亿元;2016年前10个月的ABS累计发行量(389支)就已超出2015年发行数量,发行金额达6008.87亿元。

    Q7:国务院批准的哪八家正规交易所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
    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交易)
    4、上海期货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
    5、郑州商品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
    6、大连商品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
    7、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转平台,新三板,流动性差,透明度差)
    8、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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