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计算清单(债权是什么意思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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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的计算公式是什么啊?
用锅炒
Q2:资产负债表里的应收账款应该怎么计算?公式是什么?
是07年的事了,他很少来中国的。
Q3:破产债权应该要怎么计算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这包括认定债权是否成立,债权数额以及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具有别除权。破产程序的目的,在于将破产财产按比例分配给所有的破产债权人,为了便于计算,破产企业的财产,一般要变价为金钱。与此相适应,各类破产债权也应该统一换算成金钱债权。同时,由于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企业的财产将用于清偿破产债权,所以法律规定对于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参加破产债权的受偿。这其中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而未能受优先清偿的债券,附条件的债权以及附期限的债权等。
对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不论该债权是否已到期,是否附条件,是否表现为确定价值的债权,是否由第三人为保证,也不论该债权发生的原因,均应列为破产债权。
对于有财产担保而未能受优先受偿的债权可以不通过破产程序受优先清偿。但是如果该债权因种种原因未能优先受偿,那么对在该债权无异于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视为破产债权。
对于附条件的债权,是指债权的生效或消灭依赖于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的成就或不成就,从而确定其效力的债权。附条件的债权分为附停止条件的债权和附解除条件的债权。附停止条件的债权,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发生法律效力;附解除条件的债权,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失去法律效力。不论债权附有何种条件,在破产宣告时,除非解除条件成就,债权都已经成立的债权,应当时为破产债权。
Q4:资产负债表里负债合计怎么算的? 是哪几项相加=负债合计
(1)流动负债指企业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需要偿还的债务合计,其中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和应交利润等。(2)长期负债指企业在一年以上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需要偿还的债务合计,其中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务、长期应付款项等。资产负债表表中负债合计=流动负债+长期负债
Q5:债权的转让是什么意思?能用最通俗的语言描述一下。
简单地说债权转让就是债权人把要债的权利转让给其他人。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
法律上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举个例子说明:A公司借给B公司100万还没有到期,因此A公司是B公司的债权人,对B公司享有价值100万的债权。A公司突然急需用钱,但没有到期B公司不想偿还,因此A公司和C银行商议后签订书面合同把A公司对B公司的100万债权以80万的价格买给C银行,A公司今后不再享有B公司的任何债权,C银行得到了对B公司100万的债权。这个过程就是债权转让,属于完全转让、支付转让转让。
Q6:谁能帮我说下债权和债务人是什么意思,通俗点
债权 就是一种权利 那么就是找别人要钱的权利 债务 是义务 换别人钱的义务
Q7:债权人和债务人是什么意思? 用最通俗的话帮我解释解释呗、
债权人 是借钱给别人的人
债务人是 欠别人钱的人
一个是攻一个是受么 哈哈哈哈哈(这句可以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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