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项目私募股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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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私募基金怎么扣税
(一) 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税法规定
公司制企业收益所得主要是资本收益,因此,调节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收益的税种主要是所得税。除了所得税外,私募股权投资企业要对其从事的管理、咨询服务业务还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另外还要缴纳一定的印花税
1. 对于私募投资基金层面的税收
对于公司型基金,基金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收入因性质不同而税率不同。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款规定,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对于私募基金退出时转让股权的收益,则并入基金的应纳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对于私募基金投资人层面的税收
我国公司型基金中个人投资者从公司基金获得的收益,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2、3 条规定,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对于公司型基金中机构投资者,则视其所得税率分别处理:若机构投资者所得税率低于或等于基金税率,则不需纳税;若机构投资者税率高于基金税率,则需补缴所得税。
3. 税收优惠
在税收优惠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31 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7 条的规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可按该创投企业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 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Q2:有限合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GP如何收取管理费,如何纳税?
管理费是GP收取
管理费缴纳,需要发票入账
管理费直接归属GP
协议范本百度上有,但是基金中LP有不同的要求,条款要适当调整。
Q3: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收问题怎么处理
有限合伙
中的机构和个人都需要缴纳税,建议如果不是投资于拟上市退出类型企业的基金走
契约型基金
Q4:私募基金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1-对私募基金没有专门的税收政策,不同的私募基金税收种类不同。
2- (1)对于法人形式的基金,《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条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根据上述规定,法人公司形式的基金公司属于居民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对于合伙形式的基金,合伙人形式的基金属于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车船税法》、《房产税暂行条例》等规定,法人公司制基金与合伙人制基金,符合规定的,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税费的纳税人(缴费人)。符合规定的,均为扣缴义务人,应履行扣缴义务。
3-私募基金还有相关的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规定:
一、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因此,基金管理公司对外投资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可按如下规定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二条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的规定: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第一条关于营业税问题的规定,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第二条关于所得税问题的规定,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Q5:私募股权基金包括哪些类型的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 private equity fund )通常投资于包括种子期( seed money )和成长期( growth capital )的企业即创业投资( venture capital )基金,也包括投资扩展期企业的直接投资( direct investment )基金和参与管理层收购( MBO/MBI )在内的并购投资( buyout fund, LBO )基金,投资过渡期企业的( mezzanine/bridge )或上市前( Pro-IPO )企业的过桥基金也是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范畴,即凡是在一家企业上市以前的所获得的股权投资都属于 Private equity 这一投资产业。这一产业 80 年代初在美国产生并不断发展,在 90 年代形成一个对美国经济和企业举足轻重的金融产业。 私募股权基金也可以根据基金的规模来分类,通常基金规模越大,越是投资企业发展的后期,即为收购基金或过桥基金。而小型基金为创业投资或叫风险投资基金,最复杂的是通常叫中间市场的基金( middle market capital fund-mid-cap ),它既有投资高端的,也有投资低端的,不同的中间市场的基金有不同的投资对象和投资风格,不像创业投资或收购基金那样目标明确。下表给出了美国的不同规模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平均规模和在所有项目上投资的平均投资额。
Q6:如何买私募基金?
一般是私募公司现场签合同购买,私募分为证券和股权方向。
Q7:私募股权投资项目流程
内容来自用户:刘志宏
私募股权投资项目流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流程
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活动总的来说可分为四个阶段:项目寻找与项目评估、投资决策、投资管理和投资退出四个阶段。
(一)项目寻找与评估
1、项目来源
私募股权基金要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如何在众多项目中以较低的成本和较快的速度获得好的项目是关键。因此,通常,基金经理在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源的同时也会积极从外部渠道获取项目信息,整合内外部资源,建立多元化的项目来源渠道。一般来说,投资项目的来源渠道主要包括自有渠道、中介渠道以及品牌渠道等,具体如表2-2所示。
各种信息渠道来源提供的项目信息质量存在差异,通常,通过个人网络、股东、业务伙伴获得的项目信息质量比较高,因此,基金经理在寻找项目过程中倾向于通过朋友、熟人、银行、证券公司、政府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介绍。另外,一些重要的投资洽谈会也是很好的收集项目信息的渠道,如我国举办的厦门9·8投洽会、天津洽融会等。
表2-2:投资项目的主要来源渠道
渠道|描述|途径|
自有渠道|l 主动进行渠道建设,通过公司自有人员的关系网络、参加各种风险投资论坛的会议和对公开信息的研究分析收集信息|l 个人网络|l 市场分析|l 战略合作伙伴|l 股东|
中介渠道|l (根据项目企业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对创业项目进行综合研究评价后,基金经理通常会组织对创业者进行访谈,询问有关问题,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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