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回拨机制分配计算(基金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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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投资人投资,是以怎样的方式获得回报的?是分股还是其他方式?
私募投资基金利润的分配模式属于基金重大经济条款,在基金募集中是投资人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私募投资基金利润的分配顺序在英语里的俗称是Distribution Waterfall,代表着基金利益流向的先后顺序,非基金行业人士听到这个名词往往一头雾水。 私募投资基金利润分配模式根据基金模式不同而各有差别。传统并购基金(Buy-out Funds) ,对冲基金(Hedge Funds) ,债基金(Debt Funds)等基金由于获取利润途径各有不同,导致利润分配的方式和顺序各有差别 。传统的并购基金的利润分配有两种基本模式,本金优先返还模式(All Capital First )和按项目分配模式 (Deal-by-deal)。本文集中讨论本金优先返还模式(又称为European Distribution Waterfall),即确保LP收回投资本金后,GP才和LP进行利润分配的一种基金利润分配的模式。由于这种分配模式对LP有利,LP对这种分配方式非常青睐。 在本金优先返还模式下,基金并不是就单个项目来进行利润分配,而是将所有项目的利润进行统一计算。基金利润的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1. 基金的回报首先返还给LP以清偿其全部本金出资(包括对项目投资的出资,管理费出资以及其他各项费用的出资); 2. 如果基金的内部回收率(Internal Return Rate) 不超过优先回报率(Preferred Return Rate), 则GP不会得到任何提成收入(carry interest), 基金的利润在返还LP全部本金后,余下部分将按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优先回报率是基金GP在基金成立时向投资人承诺的投资回报率。美国基金业内惯例是,优先回报通常为8%的年复合率,值得一提的是,和中国不同,美国是一个基本利率很低的国家。如果基金的IRR高于优先回报率,则投资人将会得到基于其全部本金计算的优先回报 (Preferred Return)。 3. 投资人获得优先回报后,GP通过追补条款(GP Catch-Up) 会获得其LP优先回报部分上获得的20%的提成收入。 4. 所有剩下的基金利润在GP和LP之间以20%和80%的比例分配。 私募投资基金利润分配的另一基本模式是按项目分配(Deal-by-Deal)模式,指该基金每退出一个投资项目会就该项目的投资收益在GP和LP之间进行分配。 这种分配模式较本金优先返还模式(All Capital First) 来说,对基金经理更为有利。美国的投资基金多数使用按项目分配的模式,所以这种模式又俗称American Waterfall(相对于本金优先返还模式的European Waterfall 而言)。然而,随着近年来市场环境的恶化,这种收益分配模式受到不少挑战。美国机构投资人协会(Institutional Limited Partners Association,简称ILPA)发布的私募股权投资原则(Private Equity Principals)中认为最佳的基金利润分配模式是本金优先返还模式。这一原则为机构投资人在与GP的谈判中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此外,由于市场环境的原因,基金募资越来越艰难,基金经理在面对机构投资人的时候,谈判能力(Bargaining Power)大不如前,在很多经济条款上,包括基金收益分配模式上不得不听取LP的意见。 按项目分配模式有不同的做法。严格的按项目分配模式是GP单独核算各个项目的利润和亏损。一旦LP收回某一个项目的出资和优先回报后,GP就可以收取提成收入。假设基金同时投资5个项目,当一个项目出现收益后,GP即可收取提成收入,无论其他项目是否亏损。在这种模式下,GP会失去处置亏损项目的动机。 另一种较为常见的按项目分配模式是计算基金所有已实现的盈利(realized profits)和亏损(realized losses)。这一模式下,基金的收益首先用以偿还LP在所有已经退出的项目(realized investments)中的出资和优先回报,如果有某项目出现亏损,则下一个盈利项目需要首先填补这个亏损,再去计算可能有的优先回报和GP的提成收入。 相对于本金优先返还模式来说,按项目分配模式对于GP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GP将会较早获得提成收入(Carried Interest)。然而,视基金各投资项目的盈亏程度而定,这种方式有可能使GP获得比约定的提成收入比例更多的提成收入,因此在基金解散时需要计算基金全部项目的总体利润,以判断GP实际收取的提成收入是否超过其应得的提成收入。对于投资人来说,按项目分配模式的风险在于GP可能不愿意,或者处于种种原因不能够向 基金返还这部分额外的提成收入。投资人在基金法律文件中可以运用GP回拨机制(GP Clawback)令GP向基金返还这部分额外的提成收入。回拨机制较为复杂,而且通常结合预存账户(escrow accounts) 和基金经理个人连带担保(back-to-back guarantee )一起运用
Q2: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中,如何计算流通股市值数据?
现在已经不再执行市值配售了。
新股配售是指在新股发行时,将一定比例的新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自愿申购新股。
新股发售可以采用公开认购、机构配售或两者相结合的发售方式,但按照《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除非机构投资者对新股有较大的需求,否则香港联交所不会批准只采用机构配售方式发行新股。新股上市一般会采用回拨机制和累计投标。
回拨机制是指在股票发行时,由机构投资者决定发行价格,而一般投资者决定股票在机构投资者与一般投资者之间的股票分配比例。主板上市的股票在采用公开认购和机构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售新股时,必须采用回拨机制,创业板上市的股票是否采用回拨机制由承销商决定。发行人和承销商先拟定一个股票发行的价格区间,向机构投资者询价,机构投资者通过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如果机构投资者确定的价格偏低,一般投资者可以通过踊跃认购的方式提高超额认购倍率,使得机构投资者配售量减少;如果机构投资者确定的价格偏高,一般投资者认购的超额认购倍率势必降低,而机构投资者将获得大量的股票。回拨机制在机构投资者和一般投资者之间建立了一种有效的利益制衡机制,可以借助市场本身的力量,很好地解决股票在机构投资者和一般投资者之间的分配比例问题,也是以市场化机制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较为合理的办法。
Q3:回拨机制的机制实施
2009年7月23日,中国建筑A股IPO发行最终结果尘埃落定,
当日晚间,本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此次中国建筑IPO发行网下和网上中签率分别达到2.61%和2.83%,最终确定从网上向网下回拨12亿股(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下和网上最终发行规模均为60亿股,据此计算,网上申购时只需约15万元即可稳中一手。
据当日晚间发布的有关数据显示,此次中国建筑IPO发行网下和网上中签率不仅明显高于以往上交所IPO中1.14%和1.03%的平均网下和网上中签率水平,其网上中签率的上升幅度更为明显,而且成为首只网上中签率超过了网下机构投资者中签率的大盘股。
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从新老划断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前,对于募资规模在200亿元以上的IPO,其网下配售对象家数平均只有334家,网下申购最为热烈的发行也仅有484家配售对象参与,而中国建筑网下发行参与配售对象高达531家,远远高于以往水平。同时,从冻结资金来看,新老划断至新体制改革前募资规模200亿元以上的IPO网下平均冻结资金为4114亿元,网下申购冻结资金最大规模为7992亿元,而网上发行平均冻结资金高达17222亿元,本次中国建筑IPO网下冻结资金近10000亿元,大幅超越以往最高水平,网上冻结资金为8876亿元,则相对较低。
“此次出现网上中签率首超网下的现象,主要原因之一是因为新体制对网上申购设置上限、并且要求机构只能选择网上或网下一种方式申购的规定,令多数机构投资者不得不选择参与网下发行,从而避免了机构投资者与散户投资者互相争利的局面,打破资金为王的铁律,充分实现了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初衷。”北一券商投行人士向记者坦言。
由于此次IPO开闸后和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实施以来的几单IPO规模普遍较小,除成渝高速发行规模为18亿元之外,其余几单IPO发行规模均在10亿元以下。从网上中签率来看,桂林三金、浙江万马、家润多和成渝高速的中签率分别为0.17%、0.13%、0.25%和0.26%,较其相对应的网下中签率而言,仍有一段不小的差距。
事实表明,小盘股基本无法满足中小投资者强烈的一级市场需求,新股发行体制向中小投资者倾斜的作用难以得到充分体现。
但随着IPO数量的增加和大盘蓝筹股发行的次第启动,网上整体中签率水平有望进一步上升,中小投资者参与IPO的回报率也有望进一步提高。
同时,也由于新的发行体制对于机构投资者的参与方式为网上网下只能选其一,也使得新股发行的双向回拨机制得以真正实施。
实际上,在公司IPO启动时,发行人在公告中也均会安排双向回拨机制,以实现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之间的相对均衡。
“但由于以往机构投资者大量参与网上申购,使得网上申购资金规模大都远远超过网下,因此双向回拨实质上从未实现,以往所有发行最终均为网下向网上回拨。”上述北某投行人士坦言。
而在中国建筑IPO中,由于对机构参与网上申购的限制,导致网下申购资金大幅超出网上申购资金,虽然依据事先的公告从网上向网下回拨,网上的散户投资者中签率仍高于机构。
Q4:合伙制私募基金的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核心机制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核心机制是为专业投资人才建立有效的激励及约束机制,提高基金的运作水平和效率,以实现投资方利益的最大化。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方式的限制
私募股权投资属于高风险投资方式,因此约束投资范围、投资方式以及每个项目的投资比例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由于投资范围、投资方式的复杂和无法穷尽,实践中往往采用“否定性约束”的方式,以达到控制投资风险的目的。例如,约定不得对某一个项目的投资超过总认缴出资额20%,不得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投资,不得为已投资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担保,以及合伙企业的银行借款不得超过总认缴出资的40%等等。
2、管理费及运营成本的控制
实践中,通常有两种做法:第一种,管理费包括运营成本。好处是可以有效控制运营费用支出,做到成本可控。目前,为了吸引资金,很多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资金采取了这种简便的方式。第二种,管理费单独拨付,有限合伙企业运营费用由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成本列支,不计入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用。这是国际通行的方式,管理费的数额按照所管理资金的一定百分比,通常为0.5%—2.5%,提取方式可以按季、半年或一年。
3、利益分配及激励机制
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可以就投资收益的分配方式进行灵活约定;通常而言,在预期投资收益内的部分,双方可以约定普通合伙人按照较低的比例享有收益,如超过预期收益的部分,普通合伙人可按照较高的比例享有收益,投资收益越高,普通合伙人享有的比例就越高,以作为有限合伙人对普通合伙人的奖励,由此可以促进普通合伙人积极、有效、有利的履行合伙企业事务。在国内的实践中,为了吸引到投资人,有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往往采用“优先收回投资机制”和“回拨机制”,确保在有限合伙人在收回投资之后,普通合伙人才可以享有利润分配,以保障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利益的一致性。
(1)关于“优先收回投资机制”
所谓“优先收回投资机制”,是指在基金期限届满,或某个投资项目进行清算时,合伙企业分配之前首先要确保有限合伙人已全部回收投资,或达已到最低的收益率。例如,可以约定如下收益分配方式:
首先,有限合伙人取回投入基金的全部投资;
其次,核算内部收益率(IRR),如内部收益率低于8%的,则全部投资回报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此时普通合伙人按照出资额享有收益;
再次,如内部收益率高于8%,但低于10%的,其中低于8%的部分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而超过8%以上的部分的20%先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剩余80%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
最后,如内部收益率高于10%的,10%以内的收益按照前述原则进行分配,高于10%收益的部分的25%先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其余75%部分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
(2)关于“回拨机制”
所谓“回拨机制”,是指普通合伙人在已收到的管理费,以及所投资的项目退出后分配的利润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存入特定账户,在基金或某些投资项目亏损或达不到最低收益时,用于弥补亏损或补足收益的机制。例如,某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约定,普通合伙人应留存收益的40%,在基金亏损或未能达到8%的最低收益时,用于弥补亏损或补足收益。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优先回收投资机制”或是“回拨机制”均反应了国内普通合伙人在募集资金方面的困境,为吸引资金,在利益分配方面所作出的妥协与让步。
4、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方式及转让出资额的限制
在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成立后,仍可以允许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通常而言,有限合伙人的入伙由普通合伙人决定,但也会设定一些限定条件,例如,限定新有限合伙人应属于合格机构投资者及相应的资金要求等。此外,还需要明确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的权益计算方式,或者对原合伙人的补偿方案。关于有限合伙人的退伙,实践中,合伙协议均要求有限合伙人保证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内不得退伙。
为保证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稳定性,通常对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的出资进行一定的约束。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的出资可以分为自行转让和委托转让两种形式。“自行转让”是指有限合伙人自行寻找受让方,由普通合伙人审核并协助办理过户的方式。“委托转让”是指有限合伙人委托普通合伙人寻找受让方,并普通合伙人协助办理过户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有限合伙人转让出资,普通合伙人均要求支付一定的手续费,而且根据转让形式的不同,手续费的费率也不同;自行转让的手续费费率较低,例如可为所转让出资额的1%,委托转让的费率较高,例如可为所转让出资额的5%;通过收取一定转让手续费,可以控制有限合伙人频繁的转让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所收取的手续费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收入,如普通合伙人提供居间服务的,还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居间报酬。
Q5:0001416基金净值
基金净值:
基金净值即每份基金单位的净资产价值,等于基金的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再除以基金全部发行的单位份额总数。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都以这个价格进行。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是买卖行为发生时已确知的市场价格;与此不同,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单位交易价格则取决于申购、赎回行为发生时尚未确知(但当日收市后即可计算并于下一交易日公告)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简介:
基金净值:是当前的基金总净资产除以基金总份额。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就是指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其中基本分析主要应用于投资标的物的选择上,技术分析和演化分析则主要应用于具体投资操作的时间和空间判断上,作为提高投资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补充。
Q6:有没有比较好的基金收益计算工具?听说有基金定投计算器?
现在还tm买基金呢
Q7:基金的净值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基金复权净值?
要了解基金复权净值,首先得明白什么是基金净值和基金累计净值。基金净值,指的是某一天该基金的单位价值,通俗的讲,就是该基金在这一天当天的价格。对于开放式基金来说,基金公司一般会每天公布该基金的净值,这个数字几乎每天都在变化。对于基民来说,基金净值乘以自己持有该基金的份数,就是拥有的该基金的总价值。
基金在运营的过程中,可能会有分红或拆分的情况出现,这时,单位净值就会有比较大的变动。譬如净值是1.8元的基金,分红0.3元后,基金净值就变成了1.5元。为了便于各个基金之间对比,就有了累计净值的概念。累计净值不管基金有没有分红,只是基金成立以来,基金净值每天增减量的累计,再加上基金的初始净值。
仔细想一下就会明白,在比较基金的历史业绩时,基金净值的参考意义并不是很大,更有参考意义的基金的累计净值。但再分析一下,累计净值没有考虑分红因素,并不代表分红分掉的部分不是投资者已经拿到手里的收益。在计算基金的历史业绩时,也应该把这些分红因素考虑进去,这就是金立方基金网采取基金复权净值作为参考的原因。
基金复权净值是对基金的单位净值进行了复权计算,对基金的分红或拆分因素进行了综合考虑,计算出基金没有进行任何分红或拆分情况下的历史净值,从而对基金净值进行了复权还原。
基金复权净值的意义,在于公平的对基金历史业绩进行对比,还原基金历史增长率的真实面貌,帮助基金投资者进行基金选择。如果你在金立方基金网看到某些基金的历史增长率与其它网站上标的不太一样,请注意看一下这个基金的历史分红信息,因为金立方是通过复权增长率来计算基金的历史增长率的,所以这时会显示得其它网站略高一些,甚至会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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