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救助基金归还流程(道路救助基金由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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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道路救助基金怎么办?什么样的流程?
道路救助基金费用申办的基本程序:
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
Q2: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受害人偿还后还能要回来吗?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Q3:请问下道路救助基金应该怎么偿还,是按责任认定偿还,还是我自己偿还?
一般道路救助基金是有想对方承担,如果你是全责,一般情况也不会再找你主张。
Q4:您好,交通救助基金受害人偿还后还能把钱要回来吗?
你好,可以试着要回。
一般是有很多麻烦的。
找人帮助吧。
Q5:关于道路救援基金向谁追偿?
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提出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其中第75条规定:“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在国家立法后,国务院又在2006年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道路救助基金的使用情形及资金来源作了更为详细的划定。2009年,财政部、保监会、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联合颁布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就道路救助基金筹集、使用管理作了详细系统的规定。
此后,北京、上海、江苏、福建、陕西、深圳、长沙等省市先后制定了有关道路救助基金实施细则、管理办法或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交强险为救助基金贡献巨大
道路社会救助资金是从哪里来的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6条明确规定了道路救助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按照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救助基金孳息;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社会捐款等。
Q6:道路救助基金没钱还怎么办银行也被冻结了?
你好!个人账户资金上出现的问题,还得个人想办法处理,这样的问题别人是帮不上你的。
银行卡被冻结了有可能是你已经被起诉了,解决问题还得想办法筹钱把贷款晚上。
Q7:道路救助基金怎么办?什么样的流程?
道路救助基金费用申办的基本程序:
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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