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主力动向

飞乐音响股票股吧(国联股份股吧)

飞乐音响股票股吧(国联股份股吧)

内容导航:
  • 股票:深圳天极公司现在并入了哪家股票上市的大公司?与天极有关的股票代码是什么?
  • 我手上有张股票 1956年的 进。。内详
  • 飞乐音响股吧
  • 商业保理概念股有哪些?离岸金融概念股有哪些
  • 请问国联证券和国金证券合迸是一支股票吗,还是原来的2支股票?
  • 吉林国联集团股票现在啥情况?上市没有?
  • 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基金什么时间开始
  • Q1:股票:深圳天极公司现在并入了哪家股票上市的大公司?与天极有关的股票代码是什么?

    1993年的并购风潮中,宝延风波与申万联姻无疑是当时的热点。除此之外,深圳天极收购上海飞乐音响(600651,股吧)股权,则显得平静很多。
    12月22日,深圳天极光电技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已拥有5.2%的上海飞乐音响的股份。当日,飞乐音响最高上涨至46元,收盘于38.99元,全天上涨3.70%,全天换手率为35.38%。从这样一组数据来看,深圳天极举牌飞乐音响引发的跟风效应,已经大不如前。
    深圳天极表示,参股飞乐音响,是对公司资源配置的补充,希望由此打开上海及华东市场。飞乐音响总经理则表示,这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投资者的选择,很正常。
    飞乐股份(600654,股吧)作为飞乐音响的大股东,则表示不会放弃大股东地位。
    与前两次深圳公司的“北伐”不同,深圳天极并非上市公司。因此,这也成为中国内地首例非上市公司充当收购方的一例举牌事件。
    不过,此后深圳天极并没有后续的动作,飞乐音响的控制权也牢牢掌握在飞乐股份的手上,没有发生变化,深圳企业的第三次“北伐”最终在默默无闻中收场了……

    Q2:我手上有张股票 1956年的 进。。内详

    解放后,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1950年4月,改名为国营轮船总公司,后又多次改组,1978年7月,定名交通部上海海运管理局。1993年6月,改名上海海运(集团)公司。1952年1月,长江航务管理局上海分局成立,后易名长江航运管理局上海分局,现名上海长江轮船公司。两公司均设在外滩,分别经营沿海、远洋和长江航运。其余规模较小的航运公司,1953~1956年,先后经公私合营,分别并入国营航运企业,分属上海海运管理局、长江航运管理局上海分局和上海市交通运输局。
    你打两个电话,一个是咨询现在这家公司是否还在经营,如果经营,你的股票基本上还可以套现的;
    另一个电话是咨询股票方面的专家,询问你的情况应当如何处理,在你之前有没有类似的案例,如果有,是怎么处理的,处理结果如何。
    能帮你想 的就这些了,祝你好运老兄!

    Q3:飞乐音响股吧

    每张至少5万元人民币
    拿去拍卖,50万也可能

    Q4:商业保理概念股有哪些?离岸金融概念股有哪些

    事实上,金融创新与金融服务不仅是上海自贸区的焦点,也是未来国人必须淌过的“水”。上海自贸区的金融革新意义非凡、任重而道远,相关概念股也被市场人士寄予厚望。
    据悉,9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要在两至三年内,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增强金融服务功能。通过自贸区的实践,加快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我国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探索新思路和新途径,更好地为全国服务。一、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在试验区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方面创造条件进行先行先试。在试验区内实现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探索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全面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跨境融资自由化。深化外债管理方式改革,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促进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性或全球性资金管理中心。建立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二、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支持在试验区内设立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允许金融市场在试验区内建立面向国际的交易平台。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鼓励金融市场产品创新。支持股权托管交易机构在试验区内建立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培育发展再保险市场。
    对此,分析人士指出,自贸区金融创新立潮头,可以说金融制度创新与金融服务功能的开放是超市场预期的,涉及面很广,投资者可从中掘金“大金融”概念股,“大金融”概念股的五大分支与看点如下:
    首先,是外资金融概念股,例如:飞乐音响(行情 股吧 买卖点)、华鑫股份(行情 股吧 买卖点)等等。
    其次,是融资租赁概念股,例如:爱建股份、中航投资(行情 股吧 买卖点)、海通证券(行情 股吧 买卖点)等等。其中,爱建股份于2013年6月份完成与全资子公司爱建(香港)共同投资3亿元组建上海爱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22500万元,持股75%,投资成立一家专业性的融资租赁公司,有利于丰富公司业务领域,扩大公司竞争优势。
    第三,是离岸金融概念股,例如:交通银行等等。
    第四,消费金融概念股,例如:友谊股份(行情 股吧 买卖点)等等。
    第五,商业保理概念股,例如:浦发银行、金山开发(行情 股吧 买卖点)等等。

    Q5:请问国联证券和国金证券合迸是一支股票吗,还是原来的2支股票?

    或国联证券和国金证券合并通过,原有的国联证券股份和国金证券股份都会按照一定的比例折合成新公司的股票,或者是保留其中一个公司的股票,另外一只股票按照一定的比例折算成保留公司股票。具体折转方案可能要在后续的工作中确定。

    Q6:吉林国联集团股票现在啥情况?上市没有?

    没有上市,目前A股没有这个股票,查不到代码,望采纳

    Q7: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基金什么时间开始

    1、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5月28日《关于准予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064号)注册募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基金代码:001416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2015年6月5日至2015 年 6月18 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
    6、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即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0、本公告仅对“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6月2日《证券时报》的“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85712266,或者全国统一客户热线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 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认购的最低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的2个工作日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6、基金投资目标
    立足于中国特定的投资环境,将自上而下的宏观及行业投资决策模式与自下而上的微观投资决策模式统一于事件分析的投资决策框架之内,在深入挖掘并充分理解国内经济增长、结构转型以及行业轮动所带来的事件性投资机会,通过筛选、鉴别事件信息扩散对资产价格的影响模式,选择最具有竞争优势的标的股票进行价值投资,力争实现投资者的长期稳定增值。
    7、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
    8、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9、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中心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上海直销中心、深圳、成都、青岛、杭州、福州、南京、广州分公司和嘉实网上交易。
    (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2)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15年6月5日到2015年6月18日。在发售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基金募集期满,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规定在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

    本文由锦鲤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showinfo-5-21470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