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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金荔年报(金荔投资)

SST金荔年报(金荔投资)

内容导航:
  • 个股期权到底是什么?正规吗?
  • 股票0.618半分位是什么意思
  • 股票K线图上的黑,红,蓝线分别是什么意思嘛?
  • 谁知道江西赣州古称什么?
  • 上市公司业绩预增或预减怎样公告,公告时间有何规定?
  • 谁知道 600762 的股票退市是什么原因?
  • 通过金荔科技财务舞弊案的得到的启示是什么?
  • Q1:个股期权到底是什么?正规吗?

    就个股期权来说,期权的买方(权利方)通过向卖方(义务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即有权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向期权卖方买入或卖出约定数量的特定股票。

    Q2:股票0.618半分位是什么意思

    就是黄金分割

    Q3:股票K线图上的黑,红,蓝线分别是什么意思嘛?

    就是均线 5周 10半月 20月 30 60季线 90 120半年 250年线
    5日均线就是前5天收盘价的加权平均价格,点连成线。
    你可以看软件上面指标具体的颜色对应什么时间线,软件不同对应颜色也不同,你自己也可以修改

    Q4:谁知道江西赣州古称什么?

    PEG是一个估算指标,未来一段时间的盈利要稳定。
    新兴市场的股票并不具备这个条件,因此PEG在这边的使用范围极有限。
    换句话说,根本无法快速知道某只股票的PEG。

    Q5:上市公司业绩预增或预减怎样公告,公告时间有何规定?

    业绩预告:
    每年11月1日至来年1月31日之间,上市公司若复合下列两项条件之一,要对全年业绩进行预告。
    条件一:预计全年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条件二: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经上市公司财务核算或初步审计确认,公司全年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如果规定时间内没有预告,说明该公司全年业绩很可能同比增幅或降幅不会超过50%。
    业绩快报:
    有条件的公司可以主动披露全年业绩快报(非强制性)。只有在上市公司全年业绩被提前泄露,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才必须披露业绩快报。
    中小板上市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业绩快报也另有要求:如果公司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3月或4月,公司应当在2月底前披露业绩快报。
    参考书籍:《明明白白看年报》

    Q6:谁知道 600762 的股票退市是什么原因?

    “金荔科技”(代码600762)是湖南衡阳首家上市公司,1996年上市,2007年从上交所退市,退市后依然处在股权争夺漩涡中。近日,“金荔科技”股民向本报曝料,称公司从全国有较大影响的企业,到濒临破产,其内幕是前董事长刘作超(何雪梅前夫)等人官商勾结、大肆侵吞公司资产造成的恶果。
    2009年7月28日,衡阳市沿江北路。走进一个大院,就到了“金荔科技”公司门前。大门紧锁,人去楼空,门前的通道成了一个车位,停放着一辆小汽车。
    2009年关乎“金荔科技”的消息,几乎全是厄运:2009年2月,“金荔1”发布预亏警示公告;2009年5月,“金荔1”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披露2008年年度报告,随后在三板市场每周三次的交易改为每周一次;2009年7月,中国证监会下达对“S*ST金荔”高管违规的处罚通知。
    199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7年10月被勒令退市,曾经辉煌一时的“金荔科技”,如今基本停止运作。能否实现重组并起死回生,是两万多股民、一千多公司员工当前最关心的话题。
     
    法人股险遭盗卖
    从2008年11月至今,广州市公安局多次接到举报信,反映衡阳金荔科技公司原董事长刘作超等人在广东、湖南两地诈骗巨额资金,但警方一直未予立案。举报人是广东金荔投资有限公司及受骗人罗宵山等人。
    事情要追溯到10年前。1999年7月,广东金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何雪梅,受让原衡阳市供销社和原耒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在上市公司飞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当时,“飞龙实业”命悬一线,股价直线下跌,已被上交所挂上“ST”的牌子,金荔投资公司以其优良资产对其置换后,借壳上市,改名为“金荔科技”。金荔投资公司持有“金荔科技”4771万余股的股票,3000万元收购股份,还承担全部债务,持股比例为45.16%,是金荔科技公司的控股股东。
    为了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发展,何雪梅多方筹资两亿多元,解决公司的社会集资款6800多万元。该集资款涉及数千人,影响地方社会稳定,被省、市领导称为一枚“定时炸弹”。
    2001年,何雪梅与刘作超结婚。随后,刘作超任“金荔科技”董事长,公司获得良性发展,2002年,“金荔科技”被评为全国100家最安全的上市公司之一,排名67位。
    2003年,何、刘夫妻俩在公司经营上产生重大分歧。随后,因刘作超举报,何雪梅涉嫌“诈骗罪”于2003年3月被警方刑拘,后来法院以“票据诈骗罪”判处她一年半有期徒刑,2004年9月重获自由。何雪梅陷身囹圄时,刘作超没有探望过她一次,还将她的法人股卖给上海一公司。
    当时,刘作超假冒何雪梅签名,将她在公司持有的2975万股(35%)非法转让给上海东方物产公司,1105万股(13%)非法转让给自然人陈东升。为了使形式上合法,刘作超还采用假冒签名的手段制作了一份金荔投公司股东会议决议。
    2004年10月,何雪梅同刘作超离婚。2005年3月,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刘作超将她的股权转卖行为无效。在诉讼过程中,刘作超再次举报何雪梅。随后,何因涉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再次被刑拘,并被法院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何雪梅在狱中继续同刘作超打官司,并最终胜诉,广州中院判决刘作超转卖股权行为无效。
    接到法院的判决之后,刘作超为了继续控制“金荔科技”,于2006年7月18日,串通广东永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晟公司”)原董事长李甫根,广东粤兴企业发展公司的法人代表刘作林,在金荔科技公司董事会和大股东金荔投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中信广场公寓东塔2603室成立“金荔科技重组领导小组”,并以该领导小组的名义,骗取不明真相的当事人吕凤玲、戴朋程等50人次认购金荔科技的法人股,获得资金高达1800万余元。
    据称,所得资金存入以李甫根担任董事长的广东永晟集团有限公司账户,该账户游离于永晟集团公司财务的监管之外,资金被大肆挪用、侵占,如今所剩无几。而受骗当事人血本无归,还在各级部门上访。作为国资企业,广东永晟集团竟然为李甫根、刘作超、刘作林等个人行为买单,令人费解。
    失败的重组
    金荔科技被“ST”之后,刘作超也一直在谋求金荔科技的重组。
    刘作超等人对金荔科技进行重组有三大步:第一步,做通广发银行粤财的工作,让粤财同意把质押在其名下的金荔科技法人股拿出来拍卖;第二步,做通法院的工作,让法院解冻金荔投公司的股权;第三步,做通永晟公司上级广晟的工作,因永晟是国资全资公司,进入证券市场一定要取得国资委的批准。但广晟集团不同意永晟公司收购金荔科技公司,因此,为了取得广晟和国资的批准,三人又通过大量的托人找关系活动,进行疏通。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07年5月9日拍卖金荔投持有法人股的4771万余股,此前李甫根以永晟公司的名义与刘作林控制的广州粤兴企业发展公司订立了一份协议,协议的内容是粤兴公司委托永晟公司在拍卖会上举牌,拍得金荔投持有金荔科技法人股归粤兴公司所有。之所以订立这样一份协议,是因为刘作林的粤兴公司不具备竞投标的资格。5月9日,永晟公司以58万元竞拍到金荔投资持有的金荔科技法人股3471万余股。粤财公司以22万元拍得金荔投持有的金荔科技法人股1300万股。此时金荔科技的股价为每股0.77元,金荔投所持有4771万余股总股价为3600余万元。
    金荔科技公司为金荔投公司提供担保向广东发展银行贷款2.2亿元,金荔投所持金荔科技4771万余股法人股全部质押在广发行。作为拍卖标的的金荔投所持有4771万余股金荔科技法人股被评估公司估价为80万元。
    在司法拍卖的幌子下,刘作超堂而皇之地将金荔科技公司的控股权转到了永晟公司名下,又因永晟公司与刘作林的粤兴公司有约在先,实际控制权为刘作超弟弟刘作林掌握。借此,他们可以继续哄骗吕凤玲、戴朋程等50人认购金荔科技法人股的受害者,继续作发大财的梦想。
    金荔投公司由此丧失了对金荔科技的控制权,金荔投公司的所有的经营活动停滞,几年来一直拖欠员工工资,背负巨额债务。2007年11月20日,金荔科技公司股票(代码600762)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两万多股民和一千多员工的利益受损。
    参考来源:http://www.mzyfz.com/news/times/c/20090803/104131.shtml

    Q7:通过金荔科技财务舞弊案的得到的启示是什么?

    在我国特殊的股权结构与市场结构下,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冲突是我国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往往借助于财务舞弊来实现,甚至财务舞弊直接成为侵占工具。大股东的利益侵占造成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丧失,并陷入债务泥潭,而这些最终导致股价的崩盘,使中小股东遭受灾难性损失。因此,如果能够事前识别财务舞弊行为,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就能够有效保护中小股东权利。盈利能力的纵横比较、先进流分析、经营负债与分业经营状况分析以及关注非财务性警讯是事前识别财务舞弊的有效方法。除此之外,完善我国投资者法律保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改善公司上市体制及监管措施、强化中介机构(包括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提高中小投资者财务分析能力与研究能力,是从根本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现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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