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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价股权转让涉税问题(低价股权转让税收政策)

平价股权转让涉税问题(低价股权转让税收政策)

内容导航:
  • 企业股权平价转让需要纳税吗?
  • 股权转让涉税问题
  • “平价”转让公司股权,可以合法避税吗
  • 股权转让税收问题
  • 股权是平价转让 还是 零元转账
  • 平价转让股权转让,如何计收个税且相关依据?
  • 股权转让税收规定有哪些
  • Q1:企业股权平价转让需要纳税吗?

    股权转让不征税

    Q2:股权转让涉税问题

    你说的这种情况也需去国税局地税局进行变更税务证的资料及股权转让的内容,去地税局时还需带上以下资料:
    1、《变更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一式两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变更后的新股东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验资报告、公司章程、股东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股权转让双方各自申报股权转让的印花税(表);
    8、填写个人所税税申报表;
    9、关于受让个人股权(税务事项告知书);
    10、发生股权转让当月的公司财务报表;
    11、工商变更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也就是说去国税局做变更时不用交纳税;
    去地税局变更时需要交纳股权转让的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是按万分之五计算,
    股权转让所得税本来是按报表的盈亏计算的,即没利润而且是平价转让的就不需要交纳,但是我们当地的税局是用快捷方式计算的,即按1%计算股权转让税金.

    Q3:“平价”转让公司股权,可以合法避税吗

    您好,并不是所有的平价股权转让,税务机关都会对其进行核定。如果纳税人有正当理由进行平价股权转让,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申报时,报送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税务机关会认可其申报的股权转让计税基础。目前,我国税法针对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规定了四种例外情形。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三代以内直系亲属间转让
    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证明时应提供结婚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能够证明赡养、抚养关系的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部分限制性的股权转让
    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证明时应提供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内部转让协议等。
    (三)受合理的外部因素影响导致低价转让
    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证明时应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包括文件名称、文号、主要内容等。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虽然税法规定了可以较低价格转让股权的几种情形,但在实际操作中肯定还会有税务机关认定不统一、执行不一致的地方。因此,交易双方在适用上述“正当理由”时,应与当地的税务机关做好沟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纳税争议。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Q4:股权转让税收问题

    股权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Q5:股权是平价转让 还是 零元转账

    A “零元”股权转让:
    未分配利润补税没商量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以及其他合理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B “平价转让”有疑点:被转让企业藏所得税猫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的规定,企业应按本办法的要求,就政策性搬迁过程中涉及的搬迁收入、搬迁支出、搬迁资产税务处理、搬迁所得等所得税征收管理事项,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不能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的,应视为企业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等非政策性搬迁进行所得税处理,不得执行本办法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Q6:平价转让股权转让,如何计收个税且相关依据?

    根据财产转让所得个税计算方法,是不用缴纳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
    但根据国税函【2009】285号文中第四条所列,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因此A公司股转中如确实不存在利益输送,则缴纳每次转让中的印花税即可

    Q7:股权转让税收规定有哪些

    1、印花税:个人股权转让所属印花税税目为“产权转移书据”,其税率为所载金额万分之五。可参考文号:国务院令第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2、个人所得税:持股主体是个人,转让给个人和股主体是个人,转让给企业这两情况的持股主体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可参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3、企业所得税:持股主体是企业,转让给个人和持股主体是企业,转让给企业这两种情况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4、契税: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5、增值税:实务中,最常见的股权转让是个人或企业作为持股主体,转让自己持有的未上市企业(公司与合伙企业)的股权。只有企业转让上市公司的股权才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相应增值税。而金融商品转让的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6%,小规模纳税人为3%。

    扩展资料:

    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三、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合同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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