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的产生(为什么会出现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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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期权的‘昨收‘怎么产生
运用期权定价模型,然后结合前段时间上证50指数和ETF的表现综合考虑给出了2月9日的开盘价,相当于是昨收,但是未来的昨收就是当天期权交易的情况所决定了,除非了到了行权执行的时候靠近现货etf
为提高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期权”)市场透明度,保障期权交易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制定了期权合约结算价格的具体计算方法。现通知如下:
一、除本通知另有规定外,期权合约的结算价格为该合约当日收盘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
二、期权合约当日收盘集合竞价未形成成交价格,但收盘前8分钟内的连续竞价阶段有成交的,以该连续竞价阶段最后成交价作为基准价格,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期权合约的结算价格:
(一)收盘时有最优买价且大于等于基准价格的,结算价格为该最优买价。
(二)收盘时有最优卖价且小于或者等于基准价格的,结算价格为该最优卖价。
(三)收盘时有最优买价和最优卖价,且基准价格介于最优买价和最优卖价之间的,结算价格为基准价格。
三、期权合约当日收盘集合竞价未形成成交价格,且收盘前8分钟内的连续竞价阶段没有成交,但收盘时同时存在最优买价和最优卖价的,结算价格为该最优买价和最优卖价的中间值。
四、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均未能确定期权合约结算价格的,如果期权合约当日收盘时最优买价为涨停价格的,则结算价格为该涨停价格。
五、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至第四条的规定均未能确定期权合约结算价格,或确定的结算价格为无效价格,则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结算价格:
(一)对于同一合约品种中到期月份、行权价格及合约类型均相同的期权合约,如果标准合约具备结算价格,而非标准合约无结算价格或者结算价格为无效价格,则参考标准合约的结算价格,确定非标准合约的结算价格;如果非标准合约具备结算价格,而标准合约无结算价格或者结算价格为无效价格,则参考非标准合约的结算价格,确定标准合约的结算价格。
(二)对于同一合约品种中到期月份及行权价格相同的期权合约,如果认购期权具备结算价格,而认沽期权无结算价格或者结算价格为无效价格,则参考认购期权的结算价格对应的隐含波动率,确定认沽期权的结算价格;如果认沽期权具备结算价格,而认购期权无结算价格或者结算价格为无效价格,则参考认沽期权的结算价格对应的隐含波动率,确定认购期权的结算价格。
(三)对于同一合约品种中到期月份与合约类型相同的期权合约,如果有一个及以上合约具备结算价格,而其他合约无结算价格或者结算价格为无效价格的,则参考该一个及以上合约的结算价格对应的隐含波动率,确定其他期权合约的结算价格。
(四)按照本条前述规定仍未能确定结算价格的,由上交所根据市场情况以及期权品种交易情况,计算该期权合约的结算价格。
六、对于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至第五条规定确定的期权合约结算价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合理性检查和修正:
(一)对于同一合约品种中到期月份、行权价格以及合约类型均相同的期权合约,如果标准合约和非标准合约都具备结算价格但结算价格不同的,则取当日交易量较大的标准或者非标准合约的结算价格,作为非标准合约或者标准合约的结算价格;如果二者交易量相等,则取标准合约的结算价格,作为非标准合约的结算价格。
(二)如果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至第五条规定确定的期权合约结算价格仍比其内在价值小,则以其内在价值作为该期权合约的结算价格。
(三)对于同一合约品种中到期月份及合约类型相同的期权合约,按照行权价格序列进行检查和修正,以使认购期权行权价格越高、结算价格越低,认沽期权行权价格越高、结算价格越高。
(四)对于同一合约品种中行权价格及合约类型相同的期权合约,按照到期月份顺序进行检查和修正,以使期权合约到期月份越晚、结算价格越高。
(五)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合理性检查和修正后形成的结算价格仍明显不合理的,上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七、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期权合约的结算价格:
(一)最后交易日为实值的认购合约,其结算价格为合约标的当日收盘价格减去行权价格的差值;最后交易日为实值的认沽合约,其结算价格为行权价格减去合约标的当日收盘价格的差值;
(二)最后交易日为虚值或者平值的期权合约,其结算价格为0。
八、根据本通知计算的结算价格,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期权合约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整数倍。
九、上交所及中国结算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结算价格的计算方法进行调整,并向市场公布。
十、本通知下列用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无效价格,是指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至第四条确定的小于或者等于期权合约内在价值的期权合约结算价格;
(二)标准合约,是指合约条款未因合约标的除权、除息而发生调整的期权合约;
(三)非标准合约,是指合约条款因合约标的除权、除息而发生调整的期权合约。
十一、本通知由上交所、中国结算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Q2:期权的形成的来源有哪些?
期权的产生
1593年一位荷兰商人格纳(Guesters)从康斯坦丁(今日的土耳其)进口第一颗郁金香花根,并将之种值,由于这种花是进口货,因此拥有郁金香花便成为有钱人的符号与殊荣,有钱的人一定要拥有郁金香才算有钱,因此买郁金香便成为有钱人展示财富的象征,于是这个风气由荷兰扩散到德国。巧不巧,这时郁金香正好染上一个传染病叫做「Mosaic」,这个病使得郁金香花瓣更鲜艳,于是染病毒的郁金香更加抢手,形成一股抢购的风潮。
初时,只有郁金香的行家才懂得欣赏郁金香之美,但在形成风潮之后,人们买郁金香只是为了赚钱,由于抢购风潮逐渐形成,投机客便趁机炒作,只要今天买了,明天就可赚一笔,屡试不爽,由于买的人多了,交易市场也就形成了,交易场所也逐渐热闹起来,像是一个股票交易市场。
1634年,买郁金香的热潮漫延到中产阶级,更蔓延为全民运动,大家都来买卖郁金香了,炒家只看到买低卖高,利润就进来,于是全民都变成郁金香的炒家,家家户户都倾一家之产,只为了买一朵郁金香。1,000美元一朵郁金香花根,不到一个月之后,它就变成二万美元了,如此暴利,难怪所有的人都冲昏了头,正事不干,每天忙于郁金香的买卖便可以了。
在酒吧里,吧台展示了一朵郁金香,不料被一个醉鬼吃下去了,竟被告到法院判刑三个月呢!
最疯狂的时候,一朵郁金香花根的价值可以跟以下任何一样物品同价
4吨小麦 -一张床 4条牛 8只猪 12只羊
以上这几样物品以今天价格算起来要花4万美元,而这些物品却只能换来一朵郁金香的花根,真是离谱到极点。
到了1636年,郁金香在阿姆斯特丹及鹿特丹股市上市,附近欧洲股市有些地方也交易郁金香呢,更有甚者,有的股市竟也推出选择权,同时也分割成细股,降低投机者的门坎,使得投机者可以买到几分之一的郁金香,增加交易容易度,由于有选择权的缘故,于是价格又往上推,本来实际购买一个月之内可以获利20倍,透过选择权,获利可以放大100倍(这也许可以称作是期权费吧)。
当疯狂达到最高点时,有一位大户全数卖出,赚了大钱,同时荷兰政府开始采取煞车的行动,而且由土耳其运来的郁金香也将大量抵达,忽然之间,郁金香并不再那么稀罕,于是一瞬间郁金香的价格往下滑,而下滑一经启动,六个星期内竟然下跌了90%,于是哀鸿遍野,财富梦破灭,此时不管政府多么护盘都挽救不了,郁金香的价格持续探底,于是许多股市交割无法完成,而荷兰政府宣布这一事件为赌博事件,豁免交割,结束这一场疯狂的郁金香泡沫事件。
从此之后十年间,荷兰的经济创伤才慢慢复原,在最高点值7万6仟美元的郁金香,六个星期之后竟只值一元,这是有纪录的史上第一次泡沫事件。
Q3:期权是什么?
期权
期权是指在未来一定时期可以买卖的权力,是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额(指权利金)后拥有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指美式期权)或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指欧式期权)以事先规定好的价格(指履约价格)向卖方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物的权力,但不负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
期权交易事实上是这种权利的交易。买方有执行的权利也有不执行的权利,完全可以灵活选择。 期权分场外期权和场内期权。场外期权交易一般由交易双方共同达成。
期权(Option),它是在期货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金融工具。从其本质上讲,期权实质上是在金融领域中将权力和义务分开进行定价,使得权力的受让人在规定时间内对于是否进行交易,行使其权力,而义务方必须履行。在期权的交易时,购买期权的和约方称作买方,而出售和约的一方则叫做卖方;买方即是权力的受让人,而卖方则是必须履行买方行使权力的义务人。 具体的定价问题则在金融工程学中有比较全面的探讨。
期权主要有如下几个构成因素:①执行价格(又称履约价格〕。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标的物买卖价格。②权利金。期权的买方支付的期权价格,即买方为获得期权而付给期权卖方的费用。③履约保证金。期权卖方必须存入交易所用于履约的财力担保,④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看涨期权,是指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按执行价格买进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看跌期权,是指卖出标的物的权利。当期权买方预期标的物价格会超出执行价格时,他就会买进看涨期权,相反就会买进看跌期权。
按执行时间的不同,期权主要可分为两种,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欧式期权,是指只有在合约到期日才被允许执行的期权,它在大部分场外交易中被采用。美式期权,是指可以在成交后有效期内任何一大被执行的期权,多为场内交易所采用。
举例说明:
(1)看涨期权:1月1日,标的物是铜期货,它的期权执行价格为1850美元/吨。A买入这个权利,付出5美元;B卖出这个权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铜期货价上涨至1905美元/吨,看涨期权的价格涨至55美元。A可采取两个策略:
行使权利一一A有权按1 850美元/吨的价格从B手中买入铜期货;B在A提出这个行使期权的要求后,必须予以满足,即便日手中没有铜,也只能以1905美元吨的市价在期货市场上买入而以1850美元/吨的执行价卖给A,而A可以1905美元/吨的市价在期货币场上抛出,获利50美元(1 905一1850一5)。B则损失50美元(1850一1905+5)。
售出权利一一A可以55美元的价格售出看涨期权、A获利50 美元(55一5)。
如果铜价下跌,即铜期货市价低于敲定价格1850美元/吨,A就会放弃这个权利,只损失5美元权利金,B则净赚5美元。
(2)看跌期权:l月1日,铜期货的执行价格为1750 美元/吨,A买入这个权利.付出5美元;B卖出这个权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铜价跌至1 695美元/吨,看跌期权的价格涨至55美元。此时,A可采取两个策略:
行使权利一一一A可以按1695美元/吨的中价从市场上买入铜,而以1 750美元/吨的价格卖给B,B必须接受,A从中获利50美元(1750一1695一5),B损失50美元。
售出权利一一A可以55美元的价格售出看跌期权。A获利50美元(55一5〕。
如果铜期货价格上涨,A就会放弃这个权利而损失5美元,B则净得5美元。
通过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作为期权的买方(无论是看涨期权还是看跌期权)只有权利而无义务。他的风险是有限的(亏损最大值为权利金),但在理论上获利是无限的。二是作为期权的卖方(无论是看涨期权还是看跌期权)只有义务而无权利,在理论上他的风险是无限的,但收益显有限的(收益最大值为权利金)。三是期权的买方无需付出保证金,卖方则心须支付保证金以作为必须履行义务的财务担保。
期权是适应国际上金融机构和企业等控制风险、锁定成本的需要而出现的一种重要的避险衍生工具,199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给了期权定价公式(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的发明人,这也说明国际经济学界对于期权研究的重视。
期权合约的基本因素
所谓期权合约,是指期权买方向期权卖方支付了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即获得该的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事先约定的敲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商品期货合约权利的一种标准化合约,期权合约的构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几个:买方、卖方、权利金、敲定价格、通知和到期日等。
期权履约
期权的履约有以下三种情况
1 、买卖双方都可以通过对冲的方式实施履约。
2 、买方也可以将期权转换为期货合约的方式履约(在期权合约规定的敲定价格水平获得一个相应的期货部位)。
3 、任何期权到期不用,自动失效。如果期权是虚值,期权买方就不会行使期权,直到到期任期权失效。这样,期权买方最多损失所交的权利金。
期权权利金
前已述及期权权利金,就是购买或售出期权合约的价格。对于期权买方来说,为了换取期权赋予买方一定的权利,他必须支付一笔权利金给期权卖方;对于期权的卖方来说,他卖出期权而承担了必须履行期权合约的义务,为此他收取一笔权利金作为报酬。由于权利金是由买方负担的,是买方在出现最不利的变动时所需承担的最高损失金额,因此权利金也称作 " 保险金 " 。
期权交易原理
买进一定敲定价格的看涨期权,在支付一笔很少权利金后,便可享有买入相关期货的权利。一旦价格果真上涨,便履行看涨期权,以低价获得期货多头,然后按上涨的价格水平高价卖出相关期货合约,获得差价利润,在弥补支付的权利金后还有盈作。如果价格不但没有上涨,反而下跌,则可放弃或低价转让看涨期权,其最大损失为权利金。看涨期权的买方之所以买入看涨期权,是因为通过对相关期货市场价格变动的分析,认定相关期货市场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他买入看涨期权,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一旦市场价格果真大幅度上涨,那么,他将会因低价买进期货而获取较大的利润,大于他买入期权所付的权利金数额,最终获利,他也可以在市场以更高的权利金价格卖出该期权合约,从而对冲获利。如果看涨期权买方对相关期货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判断不准确,一方面,如果市场价格只有小幅度上涨,买方可履约或对冲,获取一点利润,弥补权利金支出的损失;另一方面,如果市场价格下跌,买方则不履约,其最大损失是支付的权利金数额。
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的关系
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之间既有区别又联系。其联系是:首先,两者均是以买卖远期标准化合约为特征的交易;其次,在价格关系上,期货市场价格对期权交易合约的敲定价格及权利金确定均有影响。一般来说,期权交易的敲定的价格是以期货合约所确定的远期买卖同类商品交割价为基础,而两者价格的差额又是权利金确定的重要依据;第三,期货交易是期权交易的基础交易的内容一般均为是否买卖一定数量期货合约的权利。期货交易越发达,期权交易的开展就越具有基础,因此,期货市场发育成熟和规则完备为期权交易的产生和开展创造了条件。期权交易的产生和发展又为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进行期货交易提供了更多可选择的工具,从而扩大和丰富了期货市场的交易内容;第四,期货交易可以做多做空,交易者不一定进行实物交收。期权交易同样可以做多做空,买方不一定要实际行使这个权利,只要有利,也可以把这个权利转让出去。卖方也不一定非履行不可,而可在期权买入者尚未行使权利前通过买入相同期权的方法以解除他所承担的责任;第五,由于期权的标的物为期货合约,因此期权履约时买卖双方会得到相应的期货部位。
期权交易的场所:
期权交易场所没有需要特点场所,可以在期货交易所内交易,也可以在专门的期权交易所内交易还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与股权有关的期权交易。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期权交易所是全球最大的期权交易所 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 CBOE);欧洲最大期权交易所是欧洲期货与期权交易所(Eurex)的前身为德意志期货交易所(DTB)与瑞士期权与金融期货交易所(Swiss Options & Financ ial Futures Exchange, SOFFEX);亚洲方面,韩国的期权市场发展迅速,并且其交易规模巨大,目前是全球期权发展最好的国家,中国香港地区以及中国台湾地区都有期权交易。国内方面,目前有包括郑州商品交易所在内的几家交易所已经对期权在中国大陆上市做出初步研究。
Q4:期权什么时候产生的
历史沿革
期权交易起始于十八世纪后期的美国和欧洲市场。[4]
由于制度不健全等因素影响,期权交易的发展一直受到抑制。19世纪20年代早期,看跌期权/看涨期权自营商都是些职业期权交易者,他们在交易过程中,并不会连续不断地提出报价,而是仅当价格变化明显有利于他们时,才提出报价。这样的期权交易不具有普遍性,不便于转让,市场的流动性受到了很大限制,这种交易体制也因此受挫。[4]
对于早期交易体制的责难还不止这些。以XYZ期权交易为例,完全有可能出现只有一个交易者在做市的局面,致使买卖价差过大,结果导致“价格发现” ——达成一致价格的过程受阻。客户经常会问:“我怎么知道我的指令成交在最好(即公平)的价位上呢?”对市场公平性的顾虑,使得市场无法迅速吸引到更多的参与者。[4]
直到1973年4月26日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开张,进行统一化和标准化的期权合约买卖,上述问题才得到解决。期权合约的有关条款,包括合约量、到期日、敲定价等都逐渐标准化。起初,只开出16只股票的看涨期权,很快,这个数字就成倍地增加,股票的看跌期权不久也挂牌交易,迄今,全美所有交易所内有2500多只股票和60余种股票指数开设相应的期权交易。之后,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放松了对期权交易的限制,有意识地推出商品期权交易和金融期权交易。[4]
由于期权合约的标准化,期权合约可以方便的在交易所里转让给第三人,并且交易过程也变得非常简单,最后的履约也得到了交易所的担保,这样不但提高了交易效率,也降低了交易成本。[4]
1983年1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提出了S&P500股票指数期权,纽约期货交易所也推出了纽约股票交易所股票指数期货期权交易,随着股票指数期货期权交易的成功,各交易所将期权交易迅速扩展至其它金融期货上。自期权出现至今,期权交易所已经遍布全世界,其中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是世界上最大的期权交易所。[4]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期权柜台交易市场(或称场外交易)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柜台期权交易是指在交易所外进行的期权交易。期权柜台交易中的期权卖方一般是银行,而期权买方一般是银行的客户。银行根据客户的需要,设计出相关品种,因而柜台交易的品种在到期期限、执行价格、合约数量等方面具有较大的灵活性。[4]
外汇期权出现的时间较晚,现在最主要的货币期权交易所是费城股票交易所(PHLX),它提供澳大利亚元、英镑、加拿大元、欧元、日元、瑞士法郎这几种货币的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合约。目前外汇期权交易中大部分的交易是柜台交易,中国银行部分分行已经开办的“期权宝”业务采用的是期权柜台交易方式。[4]
Q5:期货和期权的区别在哪里?
期权与期货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期权与期货的投资者权利和义务的对称性不同。
期货合同是双向合同,交易双方都要承担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义务,如果不愿实际交割必须在有效期内冲销;期权是单向合约,期权的多头在支付权利金后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约的权利而不必承担义务。
其次,期权与期货的保证金制度不同。
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都要缴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期权交易中由于期权买方不承担行权的义务,因此只有期权卖方需要交纳保证金。
第三,期权与期货的现金流转不同。
期权交易中,买方要向卖方支付权利金,这是期权的价格;期权合约可以流通,其价格则要根据标的资产价格的变化而变化。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都要交纳期货合约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在交易期间还要根据价格变动对亏损方收取追加保证金,盈利方则可提取多余保证金。
第四,期权与期货的盈亏特点不同。
期权改变了标的股票的收益风险结构,期权买方的收益受标的价格、波动率、剩余期限等的变化而波动,是不固定的,其亏损只限于购买期权的费用;卖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权的所得权利金,其亏损则是不固定的。期货的交易双方都面临着无限收益和无限亏损的可能。
最后,期权是比期货更基本的衍生品。
Q6:期货和期权有什么区别?
期权与期货存在相似之处,两者都是基本的场内衍生品,并且都具有风险管理功能。期权 (Options) 是一种金融衍生产品,赋予其持有者在未来以一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特定标的资产的权利。期货是一个金融衍生品,期货与现货相对,是现在进行买卖,但是在将来进行交收或交割的标的物,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还可以是金融指标。交收期货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后,一个月之后,三个月之后,甚至一年之后。但是期权与期货在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风险收益特征、保证金制度和合约数量等方面有区别:1、权利与义务期权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不对等,而期货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对等。期货买卖双方都承担了履约的义务,必须在到期日进行交割。而期权只有卖方承担履约的义务,买方仅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通过买卖期权,投资者可将权利和义务进行分离,达到灵活投资和风险管理的目的。2、风险收益特征期权与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不同,期权的收益与标的资产的收益是非线性关系,两者不存在固定的比例关系;而期货的收益与标的资产收益之间存在固定的比例关系。3、保证金制度期权与期货的保证金制度不同。期权交易卖方承担义务,需要缴纳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买方仅享有权利,所以不需要缴纳保证金。而期货买卖双方都承担履约的义务,因此双方都需要缴纳保证金。4、合约数量期权合约的数量远多于期货合约。期权每个合约月份上有不同行权价格的看涨和看跌期权多个合约,而期货每个合约月份上只有一个合约。
Q7:商品期权和期货的区别
第一、标的物的不同,期货的标的物是商品或者是期货合约,而期权的标的物是商品或期货合约的买卖权。
第二、期权只能单向交易而期货可用双向交易。期权的买方在购买了期权产品之后,取得了可以随时在交易日内行权的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而且不必承担义务。而期货并非如此,期货双方都必须承担合约到期交割的义务,不愿交割则必须在有效期内进行对冲。
第三、保证金。期权交易买方是不需要保证金这是众所周知的,只有卖方需要,卖方要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代表他有履行合约的财力。但是期货却是双方都需要缴纳保证金。
第四、流转现金的方式不同。在期权当中,买方向卖方支付了权利金,这是购买期权的价格,期权合约可以流通,价格则根据标的物的资产价格变化而变动。而期货则不同。买卖双方都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交易期间还要根据价格变动对亏损方进行追加收取保证金。盈利方可以提前多余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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