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每股亏损具有稀释性(基本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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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每股收益中,稀释性怎样理解?
可能配股或者非公开发行了
Q2:什么情况下,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当期转换为普通股,增加每股亏损
首先需要明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定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也就是说如果转换为普通股之后不能减少每股收益,那就不能称之为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于亏损企业,每股收益是负数,所以减少每股收益就是增加每股亏损的金额。对这句话的理解要从稀释性每股收益的定义出发。
Q3:什么是稀释每股收益,它说明什么,是如何算出来的?
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一)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潜在普通股是指赋予其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目前,我国企业发行的潜在普通股主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对于亏损企业而言,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增加每股亏损金额的潜在普通股。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只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而不考虑不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二)分子的调整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当根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整:(1)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2)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上述调整应当考虑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的金融工具,仅需调整属于金融负债部分的相关利息、利得或损失。
(三)分母的调整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应当为计算基本
每股收益时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
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之和。
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应当根据潜在普通股的条件确定。当存在不只一种转换基础时,应当假定会采取从潜在普通股持有者角度看最有利的转换率或执行价格。
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应当按照其发行在外时间进行加权平均。以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当期期初转换为普通股;当期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发行日转换普通股;当期被注销或终止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发行日转换普通股;当期被注销或终止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按照当期发行在外的时间加权平均计入稀释每股收益;当期被转换或行权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从当期期初至转换日(或行权日)计入稀释每股收益中,从转换日(或行权日)起所转换的普通股则计入基本每股收益中。
Q4:“对于亏损企业而言,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将会增加每股亏损的金额”这就话怎样理解?
首先需要明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定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也就是说如果转换为普通股之后不能减少每股收益,那就不能称之为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于亏损企业,每股收益是负数,所以减少每股收益就是增加每股亏损的金额。对这句话的理解要从稀释性每股收益的定义出发。
Q5:基本每股收益是什么意思?
总收益除以总资产乘以每股价格
Q6:什么是基本每股收益,有什么用?
概述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 收益公式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Q7:每股收益和股价的关系
当净资产收益率稳定时,股价与每股收益的平方成正比!也即与净资产收益率的平方成正比!
设股票甲与乙的净资产收益率原先一直稳定于10%,股价都为20元。若由于经济形势的突变,使得股票甲与乙的净资产收益率今后将分别一直稳定于5%与20%,则股票甲将下跌75%,跌至5元,而股票乙将上涨300%,上涨至80元,是前者的1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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