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不履行主要包括给付不能(永辉超市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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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履行不能的情形有哪些,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有
履行不能又称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
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
履行不能的情形
履行不能的原因很多,有时是因为标的物已灭失;有时标的物虽然存在,但因为法律上的原因而不能交付,如标的物被依法规定为限制流通物;有时是因为债务人自身的原因不能提供原定的劳务,如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等。
履行是否可能,应依一般社会观念判断,而不能仅凭债务人的观念加以断定。凡依社会观念认为债务事实上已无法强制执行,即属于履行不能;即使尚有履行的可能,但如果履行将付出不适当的代价或冒有生命危险,或因此违反更重大的义务,则依诚实信用原则,也应认定为履行不能。但履行不能不包括下列情形:履行困难;债务人缺乏资力; 选择之债中尚有可选择的给付; 货币之债和利息之债。
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
关于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因不能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可分为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的履行不能、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的履行不能以及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履行不能三种情况。
1、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的履行不能
当履行不能是由于债务人的原因造成时,其法律后果为:
1)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如果为全部不能,则债务人可全部免除义务;如果为一部不能,则债务人免除不能部分的债务。如果为永久不能,债务人不再负履行义务;如果为一时不能,则除非以后的履行对债权人已无利益,债务人仍不能免除履行义务。
Q2:无法履行的情形有哪些
您好!
履行不能又称“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
履行不能的原因很多,有时是因为标的物已灭失;有时标的物虽然存在,但因为法律上的原因而不能交付,如标的物被依法规定为限制流通物;有时是因为债务人自身的原因不能提供原定的劳务,如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等。
履行是否可能,应依一般社会观念判断,而不能仅凭债务人的观念加以断定。凡依社会观念认为债务事实上已无法强制执行,即属于履行不能;即使尚有履行的可能,但如果履行将付出不适当的代价或冒有生命危险,或因此违反更重大的义务,则依诚实信用原则,也应认定为履行不能。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Q3:履行不能可以作为债的不履行的独立形态吗
债的不履行,是指债务人根本就没有履行债务,包括履行不能与拒绝履行两种情形。?
1.履行不能。 是指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依其情况可分为原始不能与嗣后不能、客观不能与主观不能、全部不能与一部不能、永久不能与一时不能等。如果债的标的自始就不可能履行,则为标的的自始不能。民事行为的标的自始不能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因此,履行不能仅指嗣后不能。全部不能是指债务人的全部义务都不能履行;部分不能是指债务人仅对部分义务不能履行。永久不能是指债务人不仅在履行期限内而且在逾期后也不能履行;一时不能则是指债务人因暂时障碍一时不能履行,但其后可以履行。这里所说的履行不能仅指永久不能。至于客观不能与主观不能,尽管有不同的区分标准,主要有四种学说。其一,基于给付本身的原因履行不能的,为客观不能;基于债务人的 原因而发生的,为主观不能。其二,依事物的原因而履行不能的,为客观不能;而依债务人 的原因履行不能的,为主观不能。其三,对于任何人履行均为不能的,为客观不能;仅在该债务人为履行不能的,为主观不能。其四,基于债务人的原因发生的,为主观不能;其他不 能,则为客观不能。但在确定履行不能的后果上主要决定于是否因债务人的原因而发生履行不能。
一般说来,履行不能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造成的,发生以下后果:第一,债务人免 除履行原债务的义务。但在一部履行不能时,债务人仅能就不能履行部分免除履行义务。若仅部分履行对债权人无利益时,债权人得拒绝受领该部分履行。第二,若债务系合同之债的债务,债务人有权解除合同。第三,债务人应就履行不能而对债权人负赔偿责任。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履行不能的,发生以下三种法律后果:其一,免除债务人的履行义务。全部履行不能的,免除债务人的全部履行义务;部分履行不能的,免除债务人的部分履行义务。其二,在因履行不能的事由,债务人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或对保险人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时,债权人得请求债务人让与该损害赔偿请求权或保险金给付请求权。如债务人已从第三人取得赔偿物时,则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交付其所受领之赔偿物。也就是说,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发生履行不能时,虽债务人不负赔偿责任,但于其从第三人得取得代 偿利益时,应将该代偿利益移转给债权人,债权人取得代偿请求权。通说认为,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代偿请求权并非原债的继续而为新发生的债权,因此其诉讼时效的计算应重新起算。其三,若当事人之间的债为双务合同之债,则债权人因此免除对待给付的义务。?
2.拒绝履行。 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拒绝履行是一种能履行债务而不履行的违法行为,其构成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须债务人负有债务而且能够履行债务。第二,须债务人表示不履行。至于债务人不履行的意思表示为明示还是默示,则在所不问。债务人不履行的意思表示多为故意,但也可出于过失。例如,其因过失而不知债务的存在而表示不履行。第三,须债务人的不履行为违法的。如果债务人对于债务的履行有权拒绝,则其表 示不履行为合法的,不能构成拒绝履行。例如,对于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的拒绝履行,债务人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而行使抗辩权的拒绝履行,则不为违法的拒绝履行。
债务人于债务履行期届至而表示不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并得请求赔偿损失。
债务人于债务履行期未届至前而表示拒绝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债务人承担不履行的赔偿责任。依《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系票据债务经拒绝的,持票人即可行使追索权。但是,在债务人表示拒绝履行后,债权人应当采 取适当的措施,以避免或扩大损失。例如,债权人于受债务人不履行的表示后,应另行购入标的物或另寻他人提供劳务。因债权人未及时采取措施而扩大的损失,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赔偿。
Q4:简述《合同法》对于债务不履行的类型划分
想请教,如果一个购房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了分期付款的,但是买方第一批的实际付款超过了合同约定的第一批所要支付的款项,会否影响该买卖合同的效力?
Q5:国债逆回购的天数包含周六和周日吗?
不包含。只是工作日。
Q6:现在能在A股市场交易的国债逆回购是按交易天数,还是按实际天数算,也就是说周六周日有利息没有。
周六周日也算利息,但是不能赎回
Q7:601933永辉超市股票怎么了推荐股票的砖家哪?
601933永辉超市股票怎么了,推荐股票的专家呢?短期之内有可能。浮动比较大,择时的话你先出来还是比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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