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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必须设独立董事吗(拟上市公司过会前新设子公司)

上市公司必须设独立董事吗(拟上市公司过会前新设子公司)

内容导航:
  •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 公司法对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有哪些规定
  • 上市公司为什么必须要有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只存在于上市公司吗
  • 独立董事制度只适用于上市公司吗
  • 一个公司上市后,再设立子公司,子公司能不能单独上市??
  • 独立董事能持有本公司股票吗?
  • Q1: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所谓独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也有观点认为,独立董事应该界定为只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之外不再担任该公司任何其他职务,并与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独立做出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的董事。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认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其最根本的特征是独立性和专业性。 
    所谓“独立性”,是指独立董事必须在人格、经济利益、产生程序、行权等方面独立,不受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限制。 
    1、资格上的独立性。 
    2、产生程序上的独立性。目前,上市公司中绝大部分都是国有企业,其法人治理结构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问题,如所有者代表缺位、内部人控制问题、大股东操纵股东会等,很难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而且现在许多独立董事是由公司的领导或管理层拉来或请来的“人情董事”,权力不清,职责不明。 
    3、经济上的独立性。经济的独立性不能仅仅从表面上去理解,独立董事只要工作认真、尽职尽责,并就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应该获得与其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相应的报酬,应该建立一套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4、行权上的独立性。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原因:一是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的比例太低,二是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中没有设立相应的行权机构。

    Q2:公司法对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上市目前而言,我国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主要体现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特别规定。这主要是指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所作的具体规定,包括《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部门规章中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特别规定。公司在遵守《公司法》规定的同时,还应当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部门规章中所作的特别规定。

    Q3:上市公司为什么必须要有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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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4:独立董事只存在于上市公司吗

    独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1940年美国颁布的《投资公司法》是其产生的标志。该法规定,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该有不少于40%的独立人士。其制度设计目的也在于防止控制股东及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损害公司整体利益。1976年美国证监会批准了一条新的法例,要求国内每家上市公司在不迟于1978年6月30日以前设立并维持一个专门的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由此独立董事制度逐步发展成为英美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证监会2001年8月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强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意见》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200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我国《公司法》也明确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在非上市公司中,股东会所选举的董事有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参与公司经营与管理,以营利为目的,达到公司经营的目标;另外一方面,代表股东监督整个公司管理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如果股东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这名独立董事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代表公司利益,从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经营角度考虑,即这名董事不代表任何一方股东的利益,设置独立董事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司法是私法的范畴,可以引用意思自治的原则,即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任意的约定。所以非上市公司也可以设立独立董事。

    Q5:独立董事制度只适用于上市公司吗

    上市公司按照证监会的规定,需要建立独立董事制度。非上市公司没要求。

    Q6:一个公司上市后,再设立子公司,子公司能不能单独上市??

    可以用分拆上市。
    分拆上市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分拆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
    2000年,联想集团实施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战略调整,对其核心业务进行拆分,分别成立新的“联想集团”和“神州数码”。2001年6月1日,神州数码股票在香港上市。神州数码从联想中分拆出来具有一箭双雕的作用。分拆不但解决了事业部层次上的激励机制问题,而且由于神州数码独立上市,联想集团、神州数码的股权结构大大改变,公司层次上的激励机制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解决。

    Q7:独立董事能持有本公司股票吗?

    理论上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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