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可转债是利好吗(即将发行的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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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可转债是利好吗?还是利空?大家怎么看?
不能一概而论。
1、看债券类型,可转换债券,折股后会稀释每股业绩,有一定负面作用,特别是量很大的时候。但同时也要看到其积极的一面,如果可转债发行投入的项目效益非常好,也是很不错的。总体评价:中性偏空。
2、看公司债券投入的项目,能不能带来可观的效益。
如果投资的项目肯定能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就是利好!比如经营黄金的上市公司,发行债券和增发新股是用来收购金矿,而黄金走势坚挺的趋势,必然给公司带来持续更高的收益,那就是利好。看产生效益和债券利息的利率比较,高很多,债券就比增发还好。增发的好处在于增加公积金,缺点是股本增加参加利益分配的也增加了。
如果投资项目的效益不能确定,或者行业趋势不确定甚至不好,则要特别小心,有可能债券发行和新股增发都会把这个企业拖死,典型案例:托普软件。
Q2:可转债的作用,对股市来说是利好还是利空?
不能一概而论。
1、看债券类型,可转换债券,折股后会稀释每股业绩,有一定负面作用,特别是量很大的时候。但同时也要看到其积极的一面,如果可转债发行投入的项目效益非常好,也是很不错的。总体评价:中性偏空。
2、看公司债券投入的项目,能不能带来可观的效益。
如果投资的项目肯定能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就是利好!比如经营黄金的上市公司,发行债券和增发新股是用来收购金矿,而黄金走势坚挺的趋势,必然给公司带来持续更高的收益,那就是利好。看产生效益和债券利息的利率比较,高很多,债券就比增发还好。增发的好处在于增加公积金,缺点是股本增加参加利益分配的也增加了。
如果投资项目的效益不能确定,或者行业趋势不确定甚至不好,则要特别小心,有可能债券发行和新股增发都会把这个企业拖死,典型案例:托普软件。
Q3:公司发行可转债是利好还是利空
发行可转债是利好。
公司发行可转债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一般是公司有较好的开发项目,暂无资金采取的一种有效措施。
对广大投资者也是一种选择,可持有债券,获得较高利息;也可转成股票,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应该是利好!当然对股市有一定分流资金的作用。
1、对大股东肯定是好事,有钱才好办事;
2、对中小股东是否好事则要区别对待,如能产生良好效益就是好事,否则就是坏事。但一般来说,市场是当利好来理解的。一般都会使股价上涨,上涨是个大概率事件。
Q4:可转债申请获批是利好吗
肯定的告诉你不是
利好
建议你卖出正股买入可转债,这样不是更好。如果涨的话可转债也会涨,不过如果跌的话,可转债也跌不到那里去是吧,呵呵
Q5:可转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发行
可转债,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它可以让持有者在特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条件将其转换为股票。
发行人要发行可转换债券,要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其中要求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重点核查发行人12个方面的问题,其主要强调一下几点:
发行人在最近三年,特别是最近一年是否以现金分红
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发行人是否有足够的现金偿还到期债务的计划安排
主营业务是否突出,是否在所处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表现出较强的成长性,并在可预见的将来有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
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具有较好的预期投资回报
是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近三年运作是否规范
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及机构等方面是否独立,是否具有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
是否存在发行人资产被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是否有重大资产重组、重大增减资本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近三年信息披露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果公司出现了以下一些情况,证监会将不会核准可转债的发行:
最近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最近一次募集资金被擅自被擅自改变用途,而未按规定加以纠正
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运作不规范并产生严重后果的
成长性差,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
等等。
除此之外,上市发行可转换债券还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还应当符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Q6:可转债是什么意思?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1997年3月8日批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1997年3月25日发布):
其中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
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市公告书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全国报刊上,并将上市公告书置备于发行人所在地,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经经营机构的营业场所,供公众查阅,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查。
第二十五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期间,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少于3000万元时,证券交易所应当立即公告,并在3个交易日后停止其交易。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结束前的10个工作日停止交易。
可转换公司债券停止交易后,转换期结束前,不影响持有人依据约定的条件转换股份的权利。
其中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份及债券偿还
第二十六条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该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其股票上市后,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
第二十七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后,发行人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安排股票上市流通。
第三十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因发行新股,送股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发行人应当及时调整转股价格,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请求转换股份时,所持债券面额不足转换一股股份的部分,发行人应当以现金偿还。
第三十三条 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满时仍未转换为股份的,利息一次性支付,不计复利。
第三十四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未转换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偿还本息。
可以看一下《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中有关说明。具体情况请向当地证券营业部咨询。
Q7:最近有哪些可转债发行?
近期没有,9月11日上市了招商转债代码125024,期限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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