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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发起人占多少股(股东最小股份是多少)

股份制发起人占多少股(股东最小股份是多少)

内容导航:
  • 股份制公司里最多能有多少位股东
  • 股份制公司的占股比例
  • 股份制公司一般可发行多少股票
  • 四个人合伙开公司,出资一样,发起人占股多少合适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最少是多少?
  • 注册公司股东最小年龄限制多少?
  • 什么是股份制?
  • Q1:股份制公司里最多能有多少位股东

    你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为2-200人。
    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到目前,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

    Q2:股份制公司的占股比例

    法人就是公司本身。你说的是法人代表
    当然可以

    Q3:股份制公司一般可发行多少股票

    、股份制成立后,进行资产评估及产权界定,
    资产评估是由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来完成的,
    它为下一步的产权界定提供了基本的价格依据。
    2、由发起人认购评估后的股份,发起人通常都是公司的高管,
    认购有最低限额的,同时公司员工和社会人员也能认购,
    被认购的资产就成为原始股了;
    3、连续三年盈利20%以上时,公司就可以要求上市,
    上市如果成功,就会有保举券商代为发行股票了,
    这样原始股就变成流通的限售股,到期后就可以在二级市场套现了;
    4、由于其它因素较多相对复杂,也不是每个公司都能上市成功的,
    所以在没有上市的这段时间,如果公司经营不善、
    资不抵债或破产倒闭,那么股市的财产就会遭到清算,
    这样的话投资人认购的股份就会血本无归了

    Q4:四个人合伙开公司,出资一样,发起人占股多少合适

    发起人代表正主呀,也是代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所以股份是必须多一点的呀,

    Q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最少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人数分为两种情况:一般情况下,法定股东人数必须是2个以上50个以下。特殊情况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而不受股东人数必须2个以上50个以下的限制。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相应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Q6:注册公司股东最小年龄限制多少?

    18周岁以上

    Q7:什么是股份制?

    基本概念 亦称“股份经济”。以入股方式把分散的,属于不同人所有的生产要素集中起来,统一使用,合伙经营,自负盈亏,按股分红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股份制的基本特征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在保持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把分散的使用权转化为集中的使用权。股份制是与商品经济相联系的经济范畴,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在自身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几个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并采取了不同的具体形式。在奴隶社会末期和封建社会初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自由民之间或手工业者之间以人、财、物各项要素的一项或几项为联合内容的合伙经营的经济形式。这种经济形式,在合伙内容、经营方式、分配办法等方面,都没有明确的规范,更没有形成严格的股份分配制度,这是股份制的一种原始的形式。到17世纪初期,由于商品经济有了进一步较高程度的发展,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已经出现并有所发展,因而出现了以股份公司为特点的股份经济。19世纪后半期,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结合,成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社会生产力已达到相当高的社会化程度,致使单个的私人资本已经容纳不了社会化的生产力,于是几个乃至几十个私人资本,以资本入股或发行和认购股票的形式组成的股份公司便迅速发展起来。以股份公司为主要形式的股份经济,成为资本主义股份经济的典型形态。 股份制企业1.概念
    股份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2.股份制企业的主要特征
    ①发行股票,作为股东入股的凭证,一方面借以取得股息,另一方面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②建立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股东代表大会是股份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总经理主持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③具有风险承担责任,股份制企业的所有权收益分散化,经营风险也随之由众多的股东共同分担;④具有较强的动力机制,众多的股东都从利益上去关心企业资产的运行状况,从而使企业的重大决策趋于优化,使企业发展能够建立在利益机制的基础上。 股份公司1.概念
    股份公司就是通过发行股票及其他证券,把分散的资本集中起来经营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到目前,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
    2.股份制公司的显著特点
    (1)通过股份制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把不同形式、种类的资本组合在一起,形成资本集聚,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力量。马克思指出:“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末恐怕走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眼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
    (2)通过股份制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把不同性质的所有制经济,甚至完全对立、矛盾的所有制经济组合在一起,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共同推进生产力的发展进步。
    (3)通过股份制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把分散的、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生产力迅速联合成为集中的、高层次的、集约的社会生产力。才能真正构造成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
    (4)通过股份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为建立产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奠定良好基础。使企业真正具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独立运用和经营所有者投资形成的资本。
    (5)通过股份制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形成新的监督和激励运作机制。国家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企业也不能不受所有者约束,损害所有者权益。这就可以使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发挥所长,实现动态最佳组合,以创造良好的业绩。明确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公司法人财产只能属于公司法人所有,而并非是股东所有。任何股东作为个人,无权干预公司法人对自己的法定财产行使各项法定权力。所谓的出资者所有权,既然出资者是股东,出资者所有权就是股权,而且只能是股权。 [编辑本段]股份制的起源早在古罗马就有一种包税人,他们组织的股份委托公司被经济史专家认为是股份经济的先兆。从14、15世纪开始,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在欧洲的一些采矿业中,出现了自由民之间或手工业者之间的以人、财、物各项生产要素的一项或几项为联合内容的合伙经营的经济形式。但在合伙内容、经营方式、分配办法等方面,都没有明确的规范,更没有形成严格的股份制度,这是股份经济的原始形式。当时,在德国南部、奥地利和捷克境内,有农奴和城市破产欠债的小手工业者聚集在一起,组织协作的合作社团,用简单的工具采矿,共同劳动,分享产品。后来有些商人以入股的形式参加进来,结果富裕的人把持了资产,使原来的合作发生质变。“原来由合伙的劳动者构成的矿业组合,几乎到处都变成了靠雇佣工人开采的股份公司。”(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1024页)
    15至16世纪初,地理大发现,新航路的开辟,使世界贸易大为改观。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英国纷纷向海外发展,进行远航贸易,这需要较大数额的资本,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靠单个资本家来经营是无法办到的。于是一种合股经营的叫做“康梅达”的经济组织便产生了。康梅达从事海外贸易,负责筹集资本,由专人经营,利润在集资者与经营者之间协商分配。以后,这种组织发展到内陆城市,出现了入股的城市商业组织,如意大利的“大商业公司”,入股者有商人、贵族、教授、廷臣和平民。这种股份经济一般由自由城邦组织,官方进行业务监督。资产阶级国家为了鼓励商人和资本家积累资本向海外扩张,以攫取更多的财富,不仅为股份集资提供了法律保护,并且给予商业独占权和免税优惠等特权,这为股份制的产生创造了外部条件。最早的股份制公司1554年英国成立丁第一个以入股形式进行海外贸易的特许公司“莫斯科公司”,它的成立标志真正的股份制度的产生。该公司成立当年,即进行航行白海的冒险尝试,要发现新的地区和岛屿,深入俄国内地。最初把整个公司的资本分为240股,每股25金镑,每人投资一部分,由6人分担风险。开始时规定,公司营业只限一次行程,每次远航归来,按股份分配所有的利润。并连股本一起发还。后来随着贸易活动的频繁和规模扩大,就把原来投入的股份全部或一部分留在公司,作下次航行使用。到1604年该公司股东增加到160人,15人董事管理整个业务。继之而起的,有1557年成立的西班牙公司、1579年成立的伊士特兰公司、1581年成立的勒凡特公司、1588年成立的几内亚公司,1600年又组织了东印度公司。这些贸易公司都是以股份制形式组建的,是英国向海外扩张殖民势力的工具。其中东印度公司势力最大,资本最雄厚:成立之初拥有股本6.8万英镑,股东198人,到1627年股本达162万英镑,股东954人。它独占从好望角直到东方一切国家的贸易,还享有对殖民地军事和政治的全权。截至1680年底,英国建立的这类公司有49个,它们对推进本国商品经济发展和经济实力的增强,起了重要作用。其他欧洲国家也纷纷起而效仿。例如荷兰1602年成立东印度联合公司,1621年成立西印度公司,法国、德国、瑞典等国也先后成立了股份贸易公司。 最早的股份制银行随着海外贸易公司的产生,股份经济在一些欧美国家的金融业中也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如英国于1694年首先成立了资本主义最早的股份银行--英格兰银行。该行拥有股资120万英镑。它把资金贷给政府,取得相当于这笔贷款的银行券发行权。这种银行券发行权具有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的职能。1826年英国政府还颁布条例为股份银行提供法律保护,进一步促进了股份经济在银行业中迅速发展,到1841年股份银行增加到115家,到19世纪末,英国非股份银行几乎绝迹,股份银行成了金融市场上的统治力量。又如美国在1791年成立了第一家国家银行--合众国银行,就是一个大规模通过股份形式筹集资本的股份银行。拥有股资1000万美元,发行2500股,每股400美元,其中1/4由政府贷款,其余是私人投资。另外还成立了北美银行和纽约银行。1862年根据州银行法令,建立了1600家股份银行。其后随着国民银行制度的建立,以股份公司形式建立的国家银行数量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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