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减持时间过半(公告减持过半是利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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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股东减持期满未实施是利好吗?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利好消息。
因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后,股东将不可以再进行减持,那么股价就不会继续受到减持的影响。
而减持本身属于利空消息,说明大股东、董事对于持有的股票没有足够的信心,只要减持计划出来,势必会拉低股价。
而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因为减持行的已经结束,二级市场的股价是减持后的均价,这个整体估值会有所提升。
Q2:万股要减持,时间要多长,大家算一算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解释新规时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该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时间、价格区间等;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的,应该承诺:如果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他们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规定,:即当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于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进行买卖
Q3:大股东减持哪些股份须遵守减持规定
《减持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1)受到减持限制的特殊主体范围。
根据《减持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受到减持限制的特殊主体范围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这与以往的规定及18号公告是一致的,除此之外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不受《减持规定》的约束。
(2)区分拟减持股份的来源。
明确了《减持规定》的适用范围。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适用《减持规定》,但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除外。
(3)遵循“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设置大股东减持预披露制度。
《减持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4)根据各种股份转让方式对市场的影响,划分不同路径,引导有序减持。
《减持规定》在针对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设置减持比例的同时,为其保留了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多种减持途径。
(5)完善对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约束机制。
(6)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合法、有序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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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 披露了时间过半 任务过半还需要披露吗?
按规定需要,只要有减持就要公告,减持截止期要公布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情况。希望回答能帮到你。
Q5:股东减持股份多少以上必须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持有、控制公司股份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1%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Q6:上市公司发公告要减持股票,但是都过来大半时间了还一股都未减,什么意思?
应该是提前预告减持还没有到减持日期,或者是想减持但是觉得公司股价还可以涨所以还没实行
Q7:股票发出减持公告还可以继续持有吗
看减持的量吧,如果很少,那影响不会很大
如果是大股东大量的减持,那对股价的影响是很大的。
大股东都要套现, 股价下行的可能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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