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股权投(p2p平台投资股权)
内容导航:
Q1:私募基金与P2P有何区别
基金的法律结构有两种,一种是公司制的,每个基金持有人都是投资公司的股东,管理人也是股东之一。另一类是契约型,持有人与管理人是契约关系,不是股权关系。当前的公募基金都是契约型的,但当前中国法律只允许公募基金采取契约方式募集。所以如果要成立私募基金,一定要采取股权方式,这样才没有法律障碍。
所谓的P2P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而P2P理财是指以公司为中介机构,把这借贷双方对接起来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借款方可以是无抵押贷款或是有抵押贷款。而中介一般是收取双方或单方的手续费为盈利目的或者是挣钱一定息差为盈利目的的新型理财模式。目前市场上有很多这类的公司和不同的产品,收益率也不一样,建议你能谨慎的选择一款适合你产品。本人建议:选择不动产抵押类的P2P理财产品风险相对来说要小一些。
Q2:p2p与股权转让的联系
这个就要看那个P2P平台如何规定的了。
Q3:股权众筹和P2P的区别是什么
1、股权众筹融资被界定为“公开”、“小额”性质
该意见第九条界定: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
2、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机构平台进行
该意见第九条界定: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进行。
3、股权众筹融资方应为小微企业
该意见第九条界定:股权众筹融资方应为小微企业,应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向投资人如实披露企业的商业模式、经营管理、财务、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不得误导或欺诈投资。
4、股权众筹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该意见第九条界定: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5、P2P网络贷款法律性质被界定为民间借贷
该意见第八条界定: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
6、P2P平台被定性为信息中介性质,严格排除信用中介性质
该意见第八条界定: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7、网络小额贷款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而非P2P平台的业务
该意见第八条界定: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
8、P2P和网络小额贷款由银监会监管
该意见第八条界定: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Q4:股权众筹、P2P,这两种投资是一个概念么?
两种不是同一个概念,股权众筹属于股权投资,而P2P是属于债券投资,股权众筹方面众投社做得蛮好的,P2P方面拍拍贷做得也不错。
Q5:p2p与股权转让的联系
这个就要看那个P2P平台如何规定的了。
Q6: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平台和P2P有区别吗?
有区别的,p2p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而P2P理财是指以公司为中介机构,把这借贷双方对接起来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借款方可以是无抵押贷款或是有抵押贷款,而中介一般是收取双方或单方的手续费为盈利目的或者是赚取一定息差为盈利目的的新型理财模式。而股权众筹是投资一定的金额然后获得一定的股权的理财方式。你可以在百度上去搜索下百筹股权众筹看看。
Q7:股权众筹和p2p的区别
您好,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其典型的模式为:P2P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资金借出人获取利息收益,并承担风险;资金借入人到期偿还本金,P2P平台收取中介服务费。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另一种解释就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本文由锦鲤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showinfo-5-90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