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股东持股时间(定向增发的时间流程)
内容导航:
Q1:股票定向增发
具有两面性。
利好的一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会给公司带来新的资金、项目和管理经验。
利空的一面:短期会摊薄每股收益,长期会有大小非减持的压力。
Q2:定向增发会停牌吗?一般停多久的?
定向增发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因而发行价格是焦点。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要求,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的规定之一是:“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但该办法并未对定价基准日作出规定。一般认为,董事会公告日、股东大会公告日和最后停牌日均可以成为定价基准日。从董事会提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意向,到董事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公告刊登,会有一个磋商过程。如果在此期间,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发生较大波动,那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也会发生大的变动,这就容易孳生利益输送行为。
而由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提出申请停牌,目的就是为了防范二级市场股票的激烈波动,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其实,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并无针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停牌条款。但其12.1条称:“本章未有明确规定的,公司可以以本所认为合理的理由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与复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的规定也相同。倒是深圳证券交易所2007年2月2日出台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第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预计该信息无法保密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并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可向本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直至公告董事会预案之日起复牌。”
这就出现了读者所说的“有的公司停牌时间长,有的公司停牌时间短”的情形。按《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可以交易所认为合理的理由申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和复牌,却未涉及停牌期限。《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作出上述停牌规定的制度依据是《股票上市规则》,但它同样未涉及停牌期限。这样的制度安排,有利于董事会推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成熟预案并进行公告,但读者所说的弊端也存在。如果某上市公司迟迟不推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预案,那么,它的股票也就可以不复牌,这确实影响了流通股股东的流通权。在牛市中,就有可能“觉得错过了好机会”。其实,在熊市中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会错过“斩仓”的好机会
Q3:大股东持股要求多长时间
首发原股东限售股指开始发行前原有股东限制流通的股份,一般限售期长达三年。所以大股东持有的股票要上市三年后才能卖。
根据证监会去年9月份发布的新规,若发行人在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之前12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持有人承诺不予转让的期限为12个月,而此前锁定期为36个月。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指第一次发行股票上市时,向某些特别选定的对象发行的占发行数量相当大比例的股份。一般情况下,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锁定期限为3至6个月。而在上市公司增发股份时,针对战略投资者的定向增发也要求有一定的锁定限售期,通常需要锁定半年
Q4:定向增发获证监会批准后实施的时间规定
3-6各月吧。
Q5:第二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是不是构成同业竞争?
控股股东持股40%,第二大股东持股5%之间,第二大股东是央企全资子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兄弟单位从事同业,是否构成同业竞争?
Q6:请教:定向增发流程
过会后,在基准价之日价格之上累计投标寻价。具体怎么累计投标不是太清楚了。管理总部或资本市场部清楚,一般公司由他们负责安排。 查看原帖>>
求采纳
Q7:为什么上市公司章程中,显示的前几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不足100%?
不会了,多数投资者都是基于投资而买股票,无意于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一般持有上市公司30%的股权就可以算是控股股东了,5%以上即有重大影响。
本文由锦鲤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showinfo-5-9188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