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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说明(债务转让后原债务人的责任)

债权债务说明(债务转让后原债务人的责任)

内容导航:
  • 债权债务转移证明怎么写
  • 债权、债务清偿说明怎么写?
  • 求一份债权债务说明书范本
  • 债权债务继承情况说明应该怎么写的呢
  • 债权转让后如果债务人不能偿还,原债权人会承担责任吗?
  • 关于债权转让的几个法律问题
  • 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仍接受原债务人的还债,原债权人应承担什幺责任?
  • Q1:债权债务转移证明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范本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签订时间:20××年月日 签订地点:
    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拖欠丙方共计 元人民币。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将针对乙方的债权共计 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甲方行使,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付款给甲方,由乙方于2006年? 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共计 元人民币。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张债权,如果乙方履行义务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抬头为乙方全称的发票( )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乙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六、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
    七、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新债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债务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原债权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Q2:债权、债务清偿说明怎么写?

    债务清偿证明书 债权债务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债务性质以情况说明,债务承担方式,双方人签字。

    Q3:求一份债权债务说明书范本

    以下是说明书样本,仅供参考。
    某某有限公司
    债权债务情况说明
    某某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某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某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股权并购的协议。
    甲方原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人民币,现拟定增加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乙方以现汇等值于人民币800万元(¥8,000,000)的美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合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乙方不承担原某某公司的债权及债务。

    Q4:债权债务继承情况说明应该怎么写的呢

    写明被继承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或单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等),债权债务主要内容,有效期限,继承债权债务人的主要情况等,最后写明日期,继承者签字。

    Q5:债权转让后如果债务人不能偿还,原债权人会承担责任吗?

    债权人没有义务去帮债务人承担责任。

    Q6:关于债权转让的几个法律问题

    一、 什么是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者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
    上面说的是债权的全部转让,对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二、 债权转让的价值
    债权转让有利于多个债权的实现,比如甲享有对乙的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同时乙也享有对丙的到期债权,也未能实现。现乙作为公司法人,经营困难,相当于“僵尸企业”,其怠于行使债权,甚至连实现债权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等费用都力支付。而乙将其对丙的债权转让给甲,甲有能力向丙追偿债权,同时乙可能抵销与甲的部分或者全部债务。这样甲乙的债权都能得以实现,具有便捷经济的法律价值。
    三、 债权转让的相应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 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 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
    《民法通则》中关于债权转让规定于第91条:“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
    四、 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
    (一)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二)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一是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任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二是“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合同权利”。三是属于从权利的合同债权。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可转让的债权。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如果债务人只愿意向合同债权人履行债务,合同当事人当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例如,我国《担保法》第61条就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公法上的债权,包括抚恤金债权、退休金债权、劳动保险金债权等。 
    (四)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点须特别注意,因为法律规定的粗略,实际操作过程中,关于通知的主体和通知方式,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很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后果。主体问题,就是谁来通知的问题,实际操作中有争论,有人认为只能是债权人通知,有的观点认为受让人也可以通知。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基本作限制性理解,即只认可由债权人作为通知的主体,债务人或者其他主体通知会被认为无效。通知方式上,最好采用明确的书面通知,以其他方式通知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否则因为没有通知了债务人而使债权转让不能成立。
    (五)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一般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自愿原则,但《合同法》第87条也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六)债权的明确性和无争议性。转让的债权最好是明确的,比如民间借贷中的借条。买卖合同最好有对账单、对账函等。因为一旦债务人对债权提出抗辩,法院不仅要追加债权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还会因债权的争议性而否认债权转让的有效性。

    Q7: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仍接受原债务人的还债,原债权人应承担什幺责任?

    债权人肯定是得有同意。才能转移债务。要不然不就乱套了嘛。他没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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