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出售自己在公司的股份吗(公司股份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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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自己公司的股票吗?从而达到增加自己股权比例的目的
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说时间窗口。
Q2:公司董事可以随时出售自己的股权吗?
是的!公司法里面都有的。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持有的股份是可以依法转让的。第一百三十九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场所进行交易,或者是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场所进行交易。
Q3:公司董事长在知道自己公司会被收购的情况下卖自己持有股份合法吗?
如果非上市公司,股东转让股份,再经过合法的程序后,可以自由转让,并不违法,公司还存续,债权人的利益并未受损。
如果是上市公司,股东通过了解的内幕信息提前转让了股份,那么就违法了。
Q4:上市公司的员工可以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吗
不能,依据《证券法》。 第七十三条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第七十四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第七十五条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一)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七十六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Q5:已成立的公司如何算股份
也就是说原来公司,你们100万,三个股东是4:3:3比例投资的。
现在有人想投资公司300万。
公司开起来肯定会有适当的增值,可以不按注册资金去计算。
但是具体比例其实还是你们以及新股东之间谈判的结果,不是说分多少就分所少的吧,总会有讨价还价的过程,然后确定一个比例。
如果正式入股的话,那么肯定要修改工商注册登记。至于开不开出资证明,其实关系不大。
Q6:小企业能否股份制。
那么这种行为叫什么呢?
叫“投资”,俗称“入股”。等于是把你的资本增加,同时稀释了你的股份比例。
但同时不想被控制,其公司的管理权。。。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比例有两个百分点非常重要:
1)一个是股份51%,这是个绝对控制的百分点。因为股东会所有决定,必须一半以上通过才有效,其中有些要求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如分红),有些要求100%通过(如股权转让)。所以,只要掌握了51%就掌握了控制权。
2)第二个是33%,这是个绝对否定的百分点。上面说了,重要事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股权)同意,而33%是个否定的临界点。
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免被恶性吃掉?
只要不是上市公司,其他人就无法恶意收购。上市公司是通过打压股价,悄悄收购实现恶意收购的。一般公司股份转让都必须签订协议,是公开和双方认可的行为。
但是,要注意技术保密,与核心技术参与者签订“保密协议”,这些人很有可能被竞争对手用高价挖走,同时带走了技术。
除了估算公司资产,划定其固定份额这样的方法?
公司追加投资人首先签订合作或投资协议,里面明确规定投资各方的投资金额和总投资额。同时,还要进行工商注册变更,需要提交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那里规定了各个投资人(投资方)的股份比例和分红等事项。
新增投资人前,可以对公司现有资产进行估算或评估,不一定要请评估公司,投资各方认可的金额一样有法律效力。鉴于你还有些技术特长,建议股份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技术股,或者把你的无形资产(技术)也换算成资产,加到总资产中。这样你才不会吃亏。
有无专门的书籍可解释全面?
书籍有很多,但大多是纸上谈兵。收购与被收购是个复杂的商业过程,会计处理也比较复杂。建议找个懂财务的朋友帮你参谋参谋。
Q7:小公司股权转让,股份的价格可以自己定吗?
当然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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