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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是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区别)

优先股是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区别)

内容导航:
  • 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是属于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
  • 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的区分标准怎么理解
  • 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的区分标准怎么理解?
  • 如何区分优先股和永续债是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
  • 被投资单位发行了分类为权益的可累积优先股等类似的权益工具,无论被投资单位是否宣告分配优先股股利,投
  • 其他权益工具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
  • 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
  • Q1: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是属于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

    优先股是具有固定收益属性的权益类金融工具,本质还是属于权益类

    Q2: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的区分标准怎么理解

    先贴段教材上的说法:
    权益工具与金融负债的区分
    (1)企业发行金融工具时,如果该工具合同条款中没有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单位的合同义务,也没有包括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那么该工具应确认为权益工具。
    (2)如果企业发行的该工具将来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还需要继续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判断:
    ①如果该工具是非衍生工具,且企业没有义务交付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那么该工具应确认为权益工具;
    ②如果该工具是衍生工具,且企业只有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此处所指权益工具不包括需要通过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换取固定数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那么该工具也应确认为权益工具。
    企业在进行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的区分时,还应注意以下方面:
    1.某项合同是一项权益工具并不仅仅是因为它可能导致企业获得或交付企业自身的权益工具。还应考虑交付的是非衍生工具还是衍生工具,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是固定数量还是非固定数量的。
    2.在一个合同中,如企业通过交付(或获取)固定数额的自身权益工具以获取固定数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则该合同是一项权益工具。例子:发行股票。
    你妹啊这是在写绕口令吗?再次感叹专家们把一句话写出一页纸的实力,真不能不服orz
    关于肿么区分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简单一句话:
    能确定未来给人家多少钱的是金融负债,不能确定的是权益工具。
    打个比方,你跟人打赌打输了,对方有两种方式惩罚你:
    1、把你打到皮开肉绽的【程度】,要打多少棍子人家不管。 ——————这是金融负债
    2、就打你三棍子,至于能把你打到什么程度人家不管。 ——————这是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的关键词:义务、潜在不利、未来交易价格一定
    权益工具的关键词:固定数量、未来交易价格不一定
    “固定数量”是神马意思?
    固定数量------------>三棍子-------->不确定能把你打成啥样--------->价格不一定
    固定数量=价格不一定!
    举个不那么俗的例子:
    A公司决定N年后给B公司固定数量的10万股,这10万股现在值10万块,N年后就不知道了----->价格不确定
    ------------>权益工具
    所以金融负债一般是两种情况:
    1、我到时候给你1块钱 (现金)
    2、我到时候给你价值一块钱的东西 (金融资产)
    所以一看到“A到时候要给B多少多少【钱】”的时候,它一定是负债
    ————————————这就是3种结算方式之一的“现金净额结算”
    如果A到时候不给B现金,给的是股票之类的东东,这时候分两种情况:
    1、A到时候给B相当于结算差额那么多钱的股票——这时候差额价格一定的,这是金融负债
    ————————————这就是3种结算方式之一的“普通股净额结算”
    2、A到时候完全按合同和B交易,合同怎么写的,A和B就怎么拿股票和现金做交易(B就花多少钱买A多少股票)
    ————————————这就是3种结算方式之一的“普通股换现金”
    关于前面提到的那个“合同”,通常出题是期权合同,关于期权有三种分裂法……哦不,分类法:
    1、实值期权、虚值期权、平值期权
    2、看涨期权、看跌期权
    3、价内期权、价外期权
    实值期权:到期合同卖价>市价or买价<市价,一句话:这合同没白签,有用!
    虚值期权:到期合同卖价<市价or买价>市价,一句话:这合同执行了不合适,没用!
    平值期权:到期合同卖价=市价or买价=市价,一句话:这合同执不执行没差别,没用(考虑到交易费的话)!
    看涨期权:现在1股10块钱,我觉得到时候股票价格会长,就和另一个觉得它会跌的人签了个合同“到期我用15块买N股”,对我来说这是看涨。
    看跌期权:现在1股10块钱,我觉得到时候股票价格会跌,就和另一个觉得它会涨的人签了个合同“到期我用15块卖N股”,对我来说这是看跌。
    价内期权:这期权合同有用没白签,我们叫它“在价值内”
    价外期权:这期权合同没用白签了,我们叫它“在价值外”
    关于权益工具的记账:前面总结的,权益工具只有一种——3种结算方式中的“普通股换现金”(普通股全额结算)
    你自己公司发行的股票,如果你觉得它会长自然就这么揣在口袋里不会动,除非你觉得它要跌了才会卖别人看涨期权,对别人来说是看涨的,对你来说是看跌的:
    C:银行存款 (卖别人的期权费)
    D: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所有者权益价值不受公允价值影响,没啥说的。。。
    到期合同怎么说的怎么交易: C:银行存款
    D: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关于金融负债的记账,它以后的结算方式是现金净额or普通股净额:
    自己看跌,于是不打算留着了,于是卖别人看涨期权:
    C:银行存款 (期权费)
    D:衍生工具——看涨期权
    这个是负债,参考交易性金融负债,它受公允价值变动影响的:
    如果猜错了这东西居然升值了: C:衍生工具——看涨期权
    D: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如果猜对了这东西跌了,反向记账)
    到期(假如结算净额在贷方): C:衍生工具——看涨期权
    D:银行存款
    (这是现金净额结算方式,如果用普通股净额结算的,那就贷: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重点注意,你是买看涨还是卖看涨,是买看跌还是卖看跌。
    如果是买: C:衍生工具——看涨期权/看跌期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D:银行存款
    如果是卖反向处理。
    如果金融负债的价值在合同期内跟着你的预期一样变化,那就增加它的价值,反之冲减。

    Q3: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的区分标准怎么理解?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区分的基本原则
    一、是否存在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1)如果企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实务中,常见的该类合同义务情形包括:
    ①不能无条件地避免的赎回,即金融工具发行方不能无条件地避免赎回此金融工具。
    如果一项合同使发行方承担了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即使发行方的回购义务取决于合同对手方是否行使回售权,发行方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该义务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其金额等于回购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如远期回购价格的现值、期权行权价格的现值或其他回售金额的现值)
    如果发行方最终无须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应当在合同对手方回售权到期时将该项金融负债按照账面价值重分类为权益工具。
    ②强制付息,即金融工具发行方被要求强制支付利息。
    (2)如果企业能够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例如能够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是否支付股息(即无支付股息的义务),同时所发行的金融工具没有到期日且持有方没有回售权、或虽有固定期限但发行方有权无限期递延(即无支付本金的义务),则此类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结算条款不构成金融负债。如果发放股利由发行方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则股利是累积股利还是非累积股利本身均不会影响该金融工具被分类为权益工具。
    实务中,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发行时还可能会附有与普通股股利支付相联结的合同条款。这类工具常见的联结条款包括“股利制动机制”、“股利推动机制”等。“股利制动机制”的合同条款要求企业如果不宣派或支付优先股等金融工具的股利,则其也不能宣派或支付普通股股利。“股利推动机制”的合同条款要求企业如果宣派或支付普通股股利,则其也需宣派或支付优先股等金融工具的股利。如果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所联结的是诸如普通股的股利,发行方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能够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则“股利制动机制”及“股利推动机制”本身均不会导致相关金融工具被分类为一项金融负债。
    二、是否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企业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因此,对于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其分类需要考虑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是可变的还是固定的。
    对于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应当区分衍生工具还是非衍生工具。
    (1)基于自身权益工具的非衍生工具。
    对于非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未来有义务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则该非衍生工具是金融负债;否则,该非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
    如果将交付的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数量是变化的,使得将交付的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恰好等于合同义务的金额,则无论该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的变动而变化,该合同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2)基于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
    对于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即“固定换固定”),则该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如果发行方以固定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则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因此,除非满足“固定换固定”条件,否则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应分类为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

    Q4:如何区分优先股和永续债是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

    基本原则:

    1.是否存在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1)如果企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实务中,常见的该类合同义务情形包括:

    ①不能无条件地避免的赎回,即金融工具发行方不能无条件地避免赎回此金融工具。

    如果一项合同使发行方承担了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即使发行方的回购义务取决于合同对手方是否行使回售权,发行方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该义务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其金额等于回购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如远期回购价格的现值、期权行权价格的现值或其他回售金额的现值)

    如果发行方最终无须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应当在合同对手方回售权到期时将该项金融负债按照账面价值重分类为权益工具。

    ②强制付息,即金融工具发行方被要求强制支付利息。

    2.是否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企业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因此,对于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其分类需要考虑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是可变的还是固定的。

    对于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应当区分衍生工具还是非衍生工具。

    (1)基于自身权益工具的非衍生工具。

    对于非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未来有义务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则该非衍生工具是金融负债;否则,该非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

    如果将交付的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数量是变化的,使得将交付的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恰好等于合同义务的金额,则无论该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的变动而变化,该合同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2)基于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

    对于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即“固定换固定”),则该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如果发行方以固定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则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因此,除非满足“固定换固定”条件,否则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应分类为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

    Q5:被投资单位发行了分类为权益的可累积优先股等类似的权益工具,无论被投资单位是否宣告分配优先股股利,投

    优先股股利,相当于借款利息,每年都要给的,如果公司管理层决定不给优先股派发,但是这钱也是人家股东的,你不能算成公司的钱

    Q6:其他权益工具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

    答: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债”,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股”,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行方)发行金融工具,其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分类为债务工具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当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应当从权益(其他权益工具)中扣除.

    Q7: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

    1、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不同

    普通股股东可以全面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而优先股股东一般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参与股东大会投票,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公司决定发行新的优先股,优先股股东才有投票权。

    同时,为了保护优先股股东利益,如果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按规定支付股息,优先股股东按约定恢复表决权;如果公司支付了所欠股息,已恢复的优先股表决权终止。

    2、享有权利不同

    普通股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1)优先分配权。在公司分配利润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额的股利,即优先股的股利是相对固定的。

    (2)优先求偿权。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注:当公司决定连续几年不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进入股东大会来表达他们的意见,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

    3、收益来源不同

    普通股股东除了获取股息收益外,收益来源二级市场价格上涨也是重要的;而优先股的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相对较小,依靠买卖价差获利的空间也较小。

    4、退股表现不同

    普通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只能在二级市场上变现退出;如有约定,优先股股东可依约将股票回售给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优先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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