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交通救助基金怎么还(道路救助基金什么时候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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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道路救助基金怎么办?什么样的流程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这项制度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建立这项制度,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在制度设计上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关爱和救助,是一种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基本程序: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
Q2:道路交通救助基金用完了怎么办?
处理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与道路交通救助基金是否用完了无关。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不是救济金,只是在无人支付抢救费用时,为保障抢救,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个人不能申请垫付。因为只是垫付,事后仍要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
Q3:交通事故的社会救助基金需要偿还吗?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二十四条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情形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侦破后,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
Q4: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需要偿还吗?无力偿还应该怎么办?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不需要受害人偿还,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
现行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三)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六)社会捐款;
(七)其他资金。
Q5:怎样申请儿童救助基金?
申请人需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方网站下载基金资助申请表,并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包括资助申请表、患儿身份证明复印件、患儿病状照片、体检报告、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
也可以通过当地民政部门了解相关政策,目前的救助基金有:
1.“小天使基金”资助对象为0-14周岁具有中国国籍的贫困白血病儿童;
2.“天使之爱”项目救助范围为0-14岁具有中国国籍的贫困脑瘫儿童;
3.“天使阳光基金”项目救助范围为0-14岁具有中国国籍的贫困心脏病儿童;
4.“天使回声”基金资助对象为0-14岁失聪儿童;
5.“奔跑天使基金”资助对象为3-17周岁家庭贫困的下肢畸形少年儿童;
6.“嫣然天使基金”资助对象为贫困家庭的唇腭裂患儿;
得到嫣然天使基金资助的唇腭裂患者,嫣然天使基金承担患者的全部医疗费用。医院提供一名患儿家长陪床的床位。
符合以上条件需救助患儿的所有申报资料由患儿的法定监护人负责填报,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申报表可登录中国红十字总会基金会网站“在线求助”栏下载,并到县以上红十字会盖章。
Q6:怎样申请儿童救助基金
你好,不知道在什么你在那个省,现在很多省都在开展儿童心脏病手术救助。如:
成都心血管病医院(四川省红十字医院,救助心脏病患儿三大基金会1:天使阳光行动 2:华夏基金会 3:爱心工程基金(胡大一) 求助合作医疗机构。
天津武警医学院附属医院、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网易共同发起的“爱心救助基金”。
等等。
Q7:道路救助基金怎么办?什么样的流程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这项制度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建立这项制度,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在制度设计上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关爱和救助,是一种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基本程序: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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