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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群老师推荐牛股套路(荐股群是什么套路)

股票群老师推荐牛股套路(荐股群是什么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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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经常接到这样的电话:“喂,先生,我们是某某炒股软件官方客服,想拉您入股票群推荐牛股,您可以添加某某微信号。”这时候你可能会接连问几个问题:

1.他们是谁?

2.他们为什么有我电话?

3.他们为什么知道我炒股?

这个电话并非那么简单,因为当你接到这个电话的时候,你的个人信息已经泄露了,而且还有可能被不知道贩卖了多少遍,被多少不法分子掌握。武汉某法院近日宣判了一个侵犯个人信息的案例,被告人赵某、靳某、李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处了三年十个月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1万。他们的作案手段是这样的:

1.被告人先从互联网上购买包含姓名、手机号等内容的个人信息;

2.然后他们冒充某某知名炒股软件的官方客服,给买到的个人信息手机打电话,利用信息被泄露人想炒股赚钱的心理,帮助其推荐金牌指导老师;

3.被骗人相信,就拉起入股票群;

4.股票群主给被告人按人头分成。

三被告人,通过这种形式,在网上购买了12,000余条个人信息,然后卖给了股票群主,违法所得461,233元。

所以,千万不要再相信什么金牌指导老师,推荐所谓的什么大牛股,这背后都有一条利益链在操作。这个案例中,你至少能得到三个信息:

其一,你的个人信息肯定泄露无疑了,具体给你的信息卖的,估计也很难找出来;

其二,给你打电话的某某官方客服,其实大多都不是官方的,不要轻信;

其三,股票群主既然敢花费用拉人入群,这就说明他们对入群的人有利益索求,而且他们还确保一定能从这些入群的人身上赚到钱,要不然他们不会干这赔本的买卖。

下次再接到这样的电话,直接挂掉!防止更大的损失出现。

下面再普及一下我国最近几年才新设立的罪名:“侵犯公民信息罪”。国家正是看到了个人信息被泄露的乱象,有不法分子利用公民的个人信息赚钱,手段十分恶劣,国家采用入刑的方式,加大对这种行为的处罚,并给那些动了买卖个人信息心思的人以震慑。

1.法条

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什么行为足够严重到被判刑?

司法解释具体规定了八种行为,应该被判刑,当然也不限于这八种,其他符合法条规定的行为,只要情节严重,也能够入刑。下面我们看看这九种行为都是什么:

其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而且这个信息被他人用作犯罪的;

其二,明知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还依旧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注意,这里的提供是指没有贩卖行为,就是免费提供,也构成犯罪;

其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超过50条以上的,就构成犯罪了;

其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就构成犯罪。

这里体现了我国对不同信息保护的严格程度不同,对于公民的轨迹、通信、征信、财产信息,国家是加大力度保护的。

其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上述两项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

其六,虽然数量不够,但是只要违法所得超过5000元以上的,也构成犯罪

其七,对于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构罪数量减半;这一条主要是从源头打击那些动了歪心思的从业者;

其八,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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