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流分享群的群公告(股票消息群)
微信群“学炒股”实为诈骗,大学生寒假“兼职”成帮凶,团伙之外还有团伙……一起诈骗案牵出了多个电信犯罪链条,40余人的2个电信诈骗“引流”团伙终落网。
11月9日至10日,这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由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虹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微信群里学炒股,8人被骗500多万元
2021年1月,上海市民徐先生接到一个自称“证券公司客服人员”的电话,对方邀请他进入股票交流微信群,称群里有专业股票分析师指导。徐先生加入后,听从群内指导,下载了一款股票投资软件,向其中投资了190多万元。但不久后,提现通道被关闭,App也无法打开……徐先生遂报警。
警方很快锁定了打电话邀请徐先生进群的“客服”小邵,而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一个运作成熟、利益分配和分工明确的多人团伙浮出水面。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杨某在成都租赁多个办公地点,招募多人担任小组长,并雇佣多名业务员,工作内容便是打电话邀人组建微信群。
经过培训,业务员们拿着小组长分发的“客户”手机号码和微信群二维码,用上固定话术,冒充证券公司客服拨打电话,邀人进微信群,再推荐其添加“群助理”微信。等微信群满员后,小组长们便要求业务员们退群离场,按各自所邀人数分发报酬,然后打电话组建新的群聊。
在两个月里,8名被害人被拉进这些微信群,共被骗取500余万元。
微信群成“养猪场”,上家背后还有上家
杨某到案后交代,“客户”手机号码系从网络非法渠道购买,微信群二维码则是从上家“李小姐”处购得,建成的微信群会卖回给上家,他们从中抽取“中间费用”。
时隔不久,“李小姐”到案。之后,“李小姐”的上家“熊先生”也到案,检察官发现,“熊先生”背后,还有上家……
而业务员们做的只是最基础、最初的“引流”工作。他们并不知道,由他们组建的微信群会通过无数上家一层层售卖出去,最终成为诈骗犯的“养猪场”。
1月以后,杨某团伙便拆伙分散。警方锁定一名业务员时,发现他在离开原“团队”后,又加入了张某的“团队”。
由此,一个犯罪模式一模一样的团伙也被锁定。5月13日,上海警方远赴成都,在一天内抓获上述两个团伙43人。
经审查,张某团伙以“荐股”投资为名,骗取5名被害人90余万元。2个团伙中,43名犯罪嫌疑人各自参与设立微信群组10余个至30余个不等,非法获利1000余元至20余万元不等。
寒假兼职大学生被附条件不起诉
这些“业务员”大多是“95后”,由于法治意识欠缺,成为了诈骗分子的帮凶。虹口区检察院认为,上述两个电信犯罪引流团伙,为从事股票投资类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员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的通讯群组,其行为均触犯刑法,应当分别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提起公诉。
同时,犯罪嫌疑人小邵被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小邵尚不满20岁,是在寒假中“兼职”的大一学生。检察官考虑到其尚在接受教育,要求小邵父母和学校后续对其做出教育惩戒和在校观察,并以此为前提,经过公开听证和审查,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11月9日至10日,该案在虹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澎湃新闻记者从庭审中获悉,目前,法院一审判决:该案被告人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主犯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其余业务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高文
校对:刘威
本文由锦鲤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showinfo-1-13177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