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基础知识

为什么有股权分置(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走势)

为什么有股权分置(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走势)

内容导航:
  • 什么叫做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内容??性质,目的???为什么要股权分置改革
  • 为什么要股权分置改革 ? 美国股市是全流通股吗 ?
  • 我国为什么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 什么是股权分置,为什么中国股市要进行股权分置?
  • 什么叫股权激励限售流通?
  • 经过股权分置改革后现在股票市场上还是否存在非流通股
  • 什么是限售股,它与流通股有何区别?
  • Q1:什么叫做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内容??性质,目的???为什么要股权分置改革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1476499.html?fr=qrl3

    Q2:为什么要股权分置改革 ? 美国股市是全流通股吗 ?

    股权分置是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美国股市为全流通。分置改革是为了将所有股份都流通,避免股权过于集中和同股不同价等不公平事件的产生。

    Q3:我国为什么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1. 改革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的证券市场本身就是在改革的实践中才诞生的,它是建立在股票市场的指导思想之上的,当初在进行股票市场的设计的时候,一些上市公司的股权,他会将股票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已经流通过,并且做出了这样的规定,不仅是国有股以及法人股的数量必须大于控制比例,而且这些股票是不可以上市流通的,这样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对证券市场的股权进行了一定的分值,造成了一股独大的情况,还有就是同股不同权的制度性问题。

    2而证券市场的股权分置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它直接导致了资源配置的内在规律受到了影响,最终会影响到股票市场在融资过程中的正常运行,所以说股改是为了恢复证券市场的正常功能,把以前犯的错误纠正过来。

    3在进行了股改之后,有什么样的好处呢?股改之后的上市公司,他发行的股票是完全市场化的,所有的股票都可以在市场上流通,真正做到了同股同权,同股同价。

    4而且在进行了股改之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之间他们真正的成为了利益的共同体,实现了财富的共享,同时风险也是共同承担的,这样市场化的资本配置,起到了一定的调节作用,真正做到了优胜劣汰,使整个市场向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

    Q4:什么是股权分置,为什么中国股市要进行股权分置?

    我国原来的上市公司有国有股、法人和流通股,前两者是不流通的,一般是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上市公司的股票有流通的有不流通的,所以称为“股权份置”,这样的股权结构非常不合理,简单的说,大股东的股票不能在股市中流通,所以他就只知道从股市中圈钱,而不关心股票的价格,也没有经营好公司的积极性,而流通股股东关心股价,但无法左右公司的经营(当然,这只是我们小股民关心的事,还有其他重要的事比如购并、公司治理结构等等)。为了改变这种不合理,国家从去年开始股改,就是国有股、法人以给原流通股持有人送股、送现金、送权证、注入优质资产等方式的对价,来换取其在股市上流通的权利。

    Q5:什么叫股权激励限售流通?

    企业为了激励公司员工,拿出一部分法人股或大股东股,对完成业绩目标的员工进行送股票奖励,但股票发给有业绩的员工后,不能立即卖掉兑现,有时间限制。就叫限售流通。

    Q6:经过股权分置改革后现在股票市场上还是否存在非流通股

    经过股权分置改革后的股票是不会存在非流通股的,但是有一定的股票是在一定时期内是不能上市交易的,这是为了保证股民的权益

    Q7:什么是限售股,它与流通股有何区别?

    目前我国A股市场的限售股,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类是股改产生的限售股;另一类是新股首次发行上市(IPO)产生的限售股。
    (一)股改限售股
    股改限售股是指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原非流通股转变而来的有限售期的流通股,市场俗称为“大小非”。所谓“大非”指的是大规模的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上;所谓“小非”指的是小规模的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内。
    股权分置是中国资本市场特有的情形,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暂时不上市流通。前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包括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内资及外资法人股、发起自然人股等。股权分置改革之前,非流通股虽然不能在沪深两市自由交易,但经证监会批准后,可以通过拍卖或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流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要求,2005年,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5]80号),随后,证监会又下发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证监发[2005]86号),解除了非流通股上市流通的限制,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采取对价的方式平衡相互利益。同时,对股权分置改革后非流通股出售作出了若干限制性规定,这样,原非流通股转变为有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限售的流通股,即股改限售股。股权分置改革股票复牌后,股改限售股于解除限售前历年获得的送转股也构成了限售股。
    (二)新股限售股
    为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公司法》及交易所上市规则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IPO)并上市的公司,于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都有一定的限售期规定,由于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段后不再有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划分,这部分股份在限售期满后解除流通权利限制,构成了新股限售股。这类限售股目前已经占到全部限售股的大多数,将来还会有更多的新股限售股出现。新股上市后,新股限售股于解除限售前历年获得的送转股也构成了限售股。
    除股改限售股和IPO限售股外,目前市场上还有一些有限售期要求的股票,主要是机构配售股和增发股。机构配售股是指IPO的时候,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人获得的股票,这部分需要锁定3个月到半年,然后才可以上市交易。增发股类似机构配售股,是指定向增发后的股票,需要锁定1年,然后才可以上市交易。
    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数量。其概念,是相对于证券市场而言的。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场属性的不同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与流通股对应的,还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

    本文由锦鲤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showinfo-1-1542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