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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制度)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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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封闭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应在3个月内还是6个月完成募集?
  • 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的暂行规定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七章 附 则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四章 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 证券投资基金与股票,债券有什么区别
  • 证券投资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是什么?
  • Q1: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封闭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应在3个月内还是6个月完成募集?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封闭式基金份额的发售。目前,我国封闭式基金的募集期限一般为3个月。

    Q2: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的暂行规定

    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业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促进基金行业和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法》、《保险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资产管理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专门从事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
    第三条 资产管理机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其业务资格。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资产管理机构从事基金管理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对资产管理机构从事基金管理业务活动实行自律管理。
    第五条 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3年以上证券资产管理经验,最近3年管理的证券类产品业绩良好;
    (二)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三)最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稳健;
    (四)诚信合规,最近3年在监管部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部门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五)为基金业协会会员;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证券公司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除符合第五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资产管理总规模不低于200亿元或者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不低于20亿元;
    (二)最近12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
    第七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除符合第五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200亿元;
    (二)最近1个季度末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
    第八条 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除符合第五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
    (二)最近3年证券资产管理规模年均不低于20亿元。
    第九条 资产管理机构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材料,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资产管理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核。取得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向其核发《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第十条 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基金管理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责,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第十一条 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基金管理业务,应当设立专门的基金业务部门,建立独立的基金投资决策流程及相关防火墙制度,有效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
    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基金管理业务,应当有符合要求的信息系统和安全防范设施或者有完善的信息系统、业务外包方案。资产管理机构可以为开展基金管理业务提供研究、风险控制、监察稽核、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技术和运营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第十二条 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公平交易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完善公平交易和异常交易监控机制,公平对待管理的不同资产,防范内幕交易。
    第十三条 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基金管理业务,应当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投资、研究业务并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0人。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履行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义务,不得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第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法规对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基金管理业务情况进行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基金管理业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资产管理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证券公司通过其控股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的,比照本规定执行。
    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八条规定条件,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的,比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基金管理业务,本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资产管理机构申请基金管理业务申请材料清单

    Q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基金单位,是指基金发起人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表示持有人对基金享有资产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和其他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凭证。
    (二)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行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随时增减,投资者可以按基金的报价在国家规定的营业场所申购或者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三)封闭式基金,是指事先确定发行总额,在封闭期内基金单位总数不变,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转让、买卖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四)基金资产总值,包括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银行存款本息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五)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资产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价值。
    (六)每一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单位总数后的价值。
    (七)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八)基金净收益,是指基金收益减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证监会组织实施。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Q4: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四章 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基金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持有人大会;
    (二)取得基金收益;
    (三)监督基金经营情况,获取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
    (四)申购、赎回或者转让基金单位;
    (五)取得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六)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一)修改基金契约;
    (二)提前终止基金;
    (三)更换基金托管人;
    (四)更换基金管理人;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事项,经基金持有人大会作出决议后,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三十一条 基金持有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基金契约;
    (二)交纳基金认购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三)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四)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Q5:证券投资基金与股票,债券有什么区别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积少成多的整体组合投资方式,它从广大的投资者那里聚集巨额资金,组建投资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和经营。它发行的凭证即基金券(或受益凭证、基金单位、基金股份)与股票、债券一起构成有价证券的三大品种。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券完成投资行为,并凭之分享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收益,承担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
    购买基金可以说是间接的参与证券市场,投资者不直接购买证券(股票,债券等),而是委托基金公司,基金公司再把聚集的资金进行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和经营。

    Q6:证券投资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股票是股份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是公司股份的表现形式。投资者通过购买股票成为发行公司的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债券是指依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其特点是收益固定,风险较小。
    证券投资基金与股票、债券相比,存在以下的区别:
    (1)投资者地位不同。股票持有人是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债券的持有人是债券发行人的债权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权利;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是基金的受益人,与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间体现的是信托关系。
    (2)风险程度不同。一般情况下,股票的风险大于基金。对中小投资者而言,由于受可支配资产总量的限制,只能直接投资于少数几只股票,当其所投资的股票因股市下跌或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时,资本金有可能化为乌有;而基金的基本原则是组合投资,分散风险,把资金按不同的比例分别投于不同期限、不同种类的有价证券,把风险降至最低程度;债券在一般情况下,本金得到保证,收益相对固定,风险比基金要小。
    (3)收益情况不同。基金和股票的收益是不确定的,而债券的收益是确定的。
    (4)投资方式不同。与股票、债券的投资者不同,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基金的投资者不再直接参与有价证券的买卖活动,而是由基金管理人具体负责投资方向的确定、投资对象的选择。
    (5)价格取向不同。在宏观政治、经济环境一致的情况下,基金的价格主要决定于资产净值,而影响债券价格的主要因素是利率,股票的价格则受供求关系和公司基本面(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巨大。
    (6)投资回收方式不同。债券有一定的存续期限,期满后收回本金;股票一般无存续期限,除公司破产、清算等法定情形外,投资者不得从公司收回投资,如要收回,只能在证券交易市场上按市场价格变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则要视所持有的基金形态不同而有区别:封闭式基金有一定的期限,期满后,投资者可按持有的份额分得相应的剩余资产,在封闭期内还可以在交易市场上变现;开放式基金一般没有期限,但投资者可随时向基金管理人要求赎回。
    虽然几种投资工具有以上的不同,但彼此间也存在着联系:
    基金、股票、债券都是有价证券,对它们的投资均为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划分类似于股票:股票是按“股”划分,计算其总资产;基金资产则划分为若干个“基金份额”或“单位”,投资者按持有基金份额或单位分享基金的增值收益。另外,股票、债券是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

    Q7: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是什么?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证券公司缴纳的资金及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组成,其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证券投资者保护(或补偿)制度类似于存款保险制度,是资本市场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建立的一种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基本制度,也是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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