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亏损有股东想要回投资款(公司亏损股东撤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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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大家好,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有股东要退出,股东是没有投资金额的,只是占有原始股,我该怎么解决?
没有投资那就只有期权啊,既然没有盈利那就没他什么事了。
Q2: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有股东想退股,这个帐应该怎么算
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有股东想退股,这个帐应该怎么算
结论:股东是不能退股的,如果还有人想继续经营公司,想退股的股东可以把股份转让给想继续经营的股东,如果都不想继续经营,可以解散公司,进如清算程序,清算后如果有剩余财产,就按出资比例分给股东,账就可以这么算的。
1、退股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可以进行股权转让。
提问者使用了“退股”这个名词,股东入股以后,不能退股。股东无论是用实物、货币、知识产权或是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出资,都是所有权的转移,而不是简单的给公司使用。
例如:A用一辆宝马轿车向公司出资,出资之前宝马轿车的所有权人是A,而完成出资之后,宝马轿车的所有权人就变成了公司,A得到的对价是公司的部分股份。
股东以出资的方式将所有权转移给公司,这就是公司法上规定的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出资后退股,就等于是破坏了法人的独立财产。
公司法还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人承担责任。公司成立以后,就会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生各种关系,比如公司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被判定公司为责任方,就需要公司去赔偿,这就产生了侵权责任之债,民法上的债分为合同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责任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
这些都需要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来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而股东退股了,就等于公司偿债能力降低了,有可能就会侵害到债权人的利益,所以股东出资以后,是不允许的退股的,这是公司法的基本原理。
如果还有股东想继续经营公司,想退股的股东可以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想继续经营的股东,大家协商一致就可以完成转让,甚至不需要算,大度的人之间估个价就行,这需要股东之间协商。
2、解散公司,经清算程序后分配剩余财产,然后注销公司。
如果没有人想继续经营公司了,就可以召开股东会,形成一个股东会解散公司的决议,然后进入清算程序,清算结束后,如果有剩余财产按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然后注销公司,走解散的路,账可以这么算。
Q3:股东入股公司的钱没有在公司的财务报表里可以要回投资款吗?
你说的情况是这样的,股东入股的钱没有在财务报表里,说明没有入账,严格来说并没有投入股本。要不要得回,就看协商结果了。希望能够帮到你。
Q4:一公司投资5000万,经营3年持续亏损,有一投资人希望注入资金维持经营,但原出资人已不想继续追加投资...
如果原投资人不愿意转让股权,那只能协议解决,新投资人与公司签一个合作协议,根据投入多少确定公司经营权;如果此时原股东还不愿意交经营权,那只能采取固定回报方式,新投资人出钱让原投资人经营,年回报率规定为多少。相当于借款。当然还有许多合作方式,但对新投资人有点不合理,风险过大了。因为本身公司亏损多年,又有3000万贷款,还不肯转让股权或追加投资总额,一般人是不愿意充当新投资人了,风险太大了!新投入的可能会打水漂了,
Q5:有限公司挂名股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不,所有公司都有个法人,法人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
Q6:挂名股东,未实际出资,有什么风险
虽然A不是实际出资人,但从法律关系上来讲,A是股东,所以A就享有对公司一切权利,也须承担一个股东的所有义务。
但是,如你所问,A不需要补足10万了。但是A须承担一切股东应承担的法律和相关风险。
希望有所帮助。
Q7:认缴制公司降低注册资本以及股东撤资,退出需要走哪些流程呢?
认缴制是指实收资本额在一定期限内累计到达的数额,包括实物投资和货币投资。你公司股东出资10万元,分五年缴清。如果是缴纳的货币,可做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到第五年,实收资本账面余额必须达到达10万元。
认缴后,在公示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应的信息即可。
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比如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公司规模、股东自身经济实力相匹配等。出资时间应当为固定期限,且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不得约定为无期限或超过公司的经营期限。
认缴并非不缴,股东仍需依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注册资本,认缴出资为货币资金的应足额存于公司账户,非货币资金应交付公司或完成过户手续。股东未按照约定实际缴付出资,是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
工商部门也会对公司申报的出资额、出资期限等进行备案,公司实际缴纳的金额也会在年度报告时进行公示。如果公司未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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