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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股数怎么定(ipo一般发行多少股)

公司上市股数怎么定(ipo一般发行多少股)

内容导航:
  • 公司上市前怎么定是多少股
  •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数量是怎样决定的?
  • 股票股数多少是怎么定地
  • 拟上市企业如何确定自己目前的股数
  • 如何确定IPO的发行数量,以及这么估计能预计到多少资金
  • IPO后可交易的股票数量是多少?
  • 股数发行量由谁决定?
  • Q1:公司上市前怎么定是多少股

    根据证券法对股票上市条件的规定,(要上市的企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实践中一般都按25%的比例,也就是在IPO上市的过程中,要有25%公开发行的股份,这25%的股份既包括公开发行的新股,也包括公司原股东按规定转让的老股。
    在不转让老股的情况下,根据公司IPO前的股份数就可以计算上市的股份数:原注册资本(总股本)/3=发行的新股;原注册资本(总股本)/75%=上市总股本。这个会在招股书里写的很清楚,只需要把发行前股份和发行新股数加起来就行了。
    在有老股转让的情况下,(公开发行新股数量+转让老股数量)/25%=上市总股本

    Q2: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数量是怎样决定的?

    1、发行量:我国上市公司IPO时,总股本小于4亿的,上市后社会公众股占总股本比例要大于等于25%;总股本大于4亿的,上市后社会公众股占总股本比例要大于10%。根据目前发行的默认规律,发行量最好正好是25%和10%。
    2、发行价:询价前的发行价估计是按照发行时,同行业上市公司IPO时的市盈率确定。然后经过询价,确定的最后价格,但这个最后价格不会偏离询价前确定的发行价格太多。
    3、市盈率=市值/净利润=每股价格/每股净利润
    因此如果能够知道同行业上市公司IPO时的市盈率,即可预判拟上市公司上市后的每股价格。
    所以呢,如果企业盘子大,那么估价往往比较低,原因是作为总股数大的话每股净利润自然低,市盈率固定的情况下,价格与每股净利润成正比,那么价格自然低。
    补充:我在回答中说得很明显,比如公司上市前总股本为X,上市发行Y,那么:
    如X<4亿,Y=(X+Y)*25%
    如X>4亿,Y=(X+Y)*10%

    Q3:股票股数多少是怎么定地

    你问的是上市公司总股本抑或IPO时发行股份数?上市公司lPO时,根据筹资额多少,结合行业平均市盈率确定发行股份数。公司上市前资产总额按每股一元折算股本。

    Q4:拟上市企业如何确定自己目前的股数

    工商登记实缴资本

    Q5:如何确定IPO的发行数量,以及这么估计能预计到多少资金

    希望能回答你的问题:
    IPO发行股数一般为发行前股本的三分之一.
    价格为每股收益的30-100倍(看不同的行业),
    乘一下估计到募集资金.
    不过这个在发行文件中一般都有公告啊

    Q6:IPO后可交易的股票数量是多少?

    在目前的规则中(交易所规定),该公司原来的50万股有个锁定期,变成大或者小非了,只能IPO发行了的100万股先交易,待锁定到期后,这50万才能交易。

    Q7:股数发行量由谁决定?

    1999年7月1日《证券法》规定,我国股票发行实行核准制。核准制由“改制辅导一年,证券公司推荐,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核准”等制度构成。
    根据这一规定,证监会发布了《股票发行核准程序》(2000年3月16日)。文件规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由主承销商(证券公司)推荐并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标准格式》制作申请文件,向证监会申报。主承销在制作发行申请材料前,必须对发行公司进行为期一年的发行前辅导工作。为规范主承销辅导行为,证监会在2000年3月16日同时下发了《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暂行办法》,要求主承销商制作《发行上市辅导汇总报告》并作为发行股票申请材料一并报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是否可以发行股票,由证监会设立的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简称发审委)审核,发审委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1999年10月11日)组成审核委员会并按条例规定的审核程序开展工作,由发审委审核通过的申请报告,证监会才给予核准公开发行股票。
    在完善股票发行核准制各项制度中,证监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法规,并在新股发行中进行实践。首先,在《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1999年3月9日)中,提出“战略投资者”概念,允许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上市公司等三类企业进入股市,放宽一些机构投资者资金进入股市的限制,为市场机制的进入作了必要的准备。其次,在股票发行方式、发行定价上进一步放开。在《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中规定,公司股本总额在4亿元以上的公司,除可采用上网定价、全额预缴或与储蓄存款挂钩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向法人配售和向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股票。之后在《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的通知》(2000年4月5日)中,取消了公司股本4亿元的限制,凡是经核准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都可以采取向法人配售和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相结合的股票发行方式。在《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2月14日)中,又进一步完善了股票发行方式,提出新股发行中将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网公开发行改为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在新股定价上,“发行公司和主承销商可制定一个发行价格区间”,先在网下向法人投资者询价,然后根据法人申购情况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这种定价方式最早在《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中提出,并成功地发行了首钢股份(1999年9月)。之后在波导股份和诚志股份(2000年6月)两只股票的发行中,取消了发行定价的上限,同时事先不确定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只设发行底价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最低数量,然后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法人申购情况和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发行价格。最近发行的闽东电力(2000年7月),在向法人询价时,完全采取价格优先的原则定价,在有效申购价格上,达到公司向法人配售的额度的价格为本次新股发行价格,在发行价格以上的申购按申购数量获得配售,获配后的余额,通过中签的方式配售给发行价位上的申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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