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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转债配售(银行转债申购)

平安银行转债配售(银行转债申购)

内容导航:
  • 股东怎么参与可转债配售?
  • 可转债申购为啥有些是1万张,有些是1千张? 有啥区别?
  • 平安银行要发260亿转债,这对持股人是利好还是利空
  • 可转债与新股申购有哪些不同
  • 如何 购买中国银行可转债
  • 可转债的转股价和转股价值区别是什么?
  • 可转债转股的票面利率
  • Q1:股东怎么参与可转债配售?

    只要你是股东,也就是有公司的股票,如果该公司发行可转债,并且配售给股东,会自动分配到你的股票账户,你只需要按金额交钱就可以了,不需要其他任何手续。

    Q2:可转债申购为啥有些是1万张,有些是1千张? 有啥区别?

    可转债申购为啥有些是一万张,有些是1000的,那就针对不同客户设计的呗,一般让1000张的金额肯定是不一样的,肯定是根据社会不同设置的

    Q3:平安银行要发260亿转债,这对持股人是利好还是利空

    平安银行计划要发260亿可转债,这对持股人是利空,不是利好。因为现在发260亿可转债,将来大部分就会转股成为股东,稀释现有股东的权益,必然导致股东用脚投票,造成股价短线下跌趋势,所以至少属于中性偏空。。。

    Q4:可转债与新股申购有哪些不同

    首先说说什么是可转债,简单来讲,就是上市公司缺钱,发债券向原股东和参与申购可转债的社会投资者融资。融资方分为两种,原来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和没有股票的社会公众。原有股东可以选择参与配售,但是配售时必须足额缴款,另外除了参与配售外,原股东还可以参与社会公众信用申购,即无需市值、无需资金即可以参与的申购,投资者在申购的时候无需预缴申购资金,待确认申购中签后,再按实际中签数量缴款。社会公众可以直接参与信用申购 。另外,新股申购规定如果同一个投资者多个账户或者同一个账户多次委托,以第一笔委托有效,其他委托无效,但是深圳市场可转债信用申购的时候以账户为统计依据,也就是说如果投资者有多个账户,括号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或者在多个券商开户的情况,都可以分别申购一次可转债。

    Q5:如何 购买中国银行可转债

    目前只是一个构思,要等股东大会之后才会有具体的决议。
    一般会照顾老股东根据持股做一定配售,可以参照招行转债。

    Q6:可转债的转股价和转股价值区别是什么?

    可转债的转股价是按多少价格转成股份,转股价值是转成股份后的价值。

    Q7:可转债转股的票面利率

    与一般债券相比,可转换债券的利率是比较低的,目前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多在1%上下,只具有象征意义,利率的高低对可转换债券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从实践上看,目前的规定是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不超过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而一般债券的年利率要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40%左右;从另一方面看,可转换债券的利率越高,说明其债券属性上升而股票属性下降,投资者从转股获得的收益相应下降,可能反而得不偿失。总而言之,票面利率不应是投资者关注的重点。
    转股价格是所有条款的核心
    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越高,越有利于老股东而不利于可转债持有人;反之,转股价格越低,越有利于可转债持有人而不利于老股东。由于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公司控制在老股东手中,所以发行人总是试图让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接受较高的转股价格。
    目前新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二级市场价格普遍低于面值,正是这种思路的体现。阳光转债发行以后,各家发行人及承销商都接受了这样的国际化思路: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要高于二级市场价格一定幅度,最好在30%以上。殊不知,简单的拿来主义势必造成严重的水土不服:与国际市场不同,国内市场股票的价格与流通盘的大小有相当大的关系,可转换债券全部转变为股票以后,必然造成流通盘的大幅度增加,进而必然拉低发行人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由于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在条款设计上,与转换前的二级市场价格挂钩,这样,一旦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期开始以后,投资者就会发现,初始转股价格原来如此高高在上。这里仅仅论及流通盘的因素,更不要说可转换债券转股造成收益的稀释(在目前的A股市场,这几乎是必然的)、股性的呆滞、对当时指数位置的判断等等。
    为了吸引投资者尽快把债券转换为股票,应对二级市场上股票价格的波动和利润分配等造成的股本变动,一般可转换债券都规定了转股价格的修正条款。为分配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等设计的调整公式虽然复杂,但这个公式一般是严密而周全的,对发行人和投资者都能够做到公平合理;关键在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一般而言,由于转股价格相对保持不变,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的走高能够给投资者带来收益,促使其积极转股,有利于发行人和投资者双方达到最初目的,所以转股价格一般不会向上调整;但是,如果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的低迷,甚至长期低于转股价格,投资者行使转股权就要出现亏损,不利于发行人达到转股的目的,也不利于投资者获取收益。所以,可转换债券一般都规定有向下修正条款。也就是说,在股票价格低于转股价格并且满足一定条件时,转股价格可以向下修正,直至新的转股价格对投资者有吸引力,并促使其转股。应该说,向下修正条款是对投资者的一种保护。
    向下修正条款是对投资者的一种保护,也是为发债公司本身利益着想留得一条后手。之所以要向下修正,主要是担心回购潮造成公司的资金链出现紧张的问题,修正后能促进转股,也解决了公司的紧张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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