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受让上市公司股权(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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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有关国有参股企业股权转让的问题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一般需要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也就是进场交易。
批准权“看B的母公司是否授予了出资人的职责,若是,母公司(董事会)批准即可;否则,还要看B及其母公司是哪级政府所属企业,一般由该级国资委批准。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五十三条 国有资产转让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的,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四条 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
转让上市交易的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进行。
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产转让应当以依法评估的、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认可或者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核准的价格为依据,合理确定最低转让价格。
此外,还可以参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网上都有)
Q2: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受让方需要什么资质
按趋势分析,这个股票没有庄,但业绩方面又限制了下行空间,建议你再追加一点资金做差价出来
Q3:国有参股公司的股权转让
很遗憾除了全套作假没有办法。
1、转让股权要开股东会,其他股东必须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
2、挂牌就是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必须挂牌
3、符合以上2点工商局才给变更。
Q4:国有资产授让股份的问题。
有,但是需要受让才知道条件
Q5:XX银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类产品投资业务管理办法
内容来自用户:蕉下客
XX银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类产品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类产品的投资业务管理,防范业务风险,总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质押类投资业务系指出质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出质,作为业务主要风险缓释措施,由本行通过直接或间接投资为其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业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股权系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的上市公司A股股票,包括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及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各级经营机构办理的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为主要风险缓释措施的直接或间接投资业务。
第五条 本办法项下所指质权人包括本行各级经营机构,以及具体业务项下的券商、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相关合作机构。
第二章 融资人准入管理
第六条 本办法项下融资人以《XX银行授信业务担保管理办法》(华融银发[2010]34号)有关规定为准入依据。
第七条 根据《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银发[2004]第256号)规定,本办法项下融资人不得为证券公司。
第三章(六)符合本行对质押股权所属公司的其它要求。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
Q6:浙商银行是国企吗?
浙商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全称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在杭州。2004年8月18日浙商银行正式开业。
浙商银行前身为“浙江商业银行”,是1993年3月2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银行、南洋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四家共同出资4000万美元设立的中外合资银行。2004年6月30日,中国银监会批准同意浙江商业银行从外资银行重组为一家以浙江民营资本为主体的中资股份制商业银行,并更名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从宁波迁址到杭州营业。浙商银行共有股东15家,其中13家是民营企业,民营资本占85.71%;最大的股东有三家,每家所占股份各为10.34%。
因此,以民营资金为控股主体,不算国有银行,为民营控股商业银行。一般说的银行国有为国有控股,比如我国四大行等,而一些地区性的商业银行,大多为集体或民营资金控股。
Q7:股权质押对上市公司是好还是坏
这样说,你就能知道
股权质押
对于上市公司好与不好了!银行发放贷款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股权质押是银行接受的一种放贷方式,给质押股权的上市公司贷款,上市公司就可以不再低价卖出手中股票
直接融资
了,就可以解决
资金周转
困难,资金不足的问题了,对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稳定性有好处!对于上市公司经营也是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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