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证券法体系(新证券法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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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证券法 经济法 关系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
2、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
3、经济法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门。
我国经济法主要包括四大方面内容:
1、关于企业组织管理的法律规范,如《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
2、关于市场管理的法律规范,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证券法》等;
3、关于宏观调控的法律规范,如《统计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对外贸易法》等;
4、关于社会保障的法律规范,如《残疾人保障法》、《劳动法》、《失业保险条例》等。
经济法的巨大作用:
1、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3、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4、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Q2:论述金融法的体系,请问知道的朋友给个答案,不要复制的,谢谢
苏宁,沙钢,雅戈尔等等,一一列举很麻烦的,不知道楼主有什么用?
Q3: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怎么构成的
《基金法》颁布后,中国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监管规则,形成了以《基金法》为核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等为配套规则的基金法律体系,对基金业市场主体的准入标准、行为规则以及基金运作的关键业务环节进行了系统的规范。
(1)法律。
①《基金法》是基金行业的基本法。《基金法》在充分总结我国基金业实践经验,并借鉴境外成熟规则的基础上,系统规定基金运作的基本原则。同时,《基金法》还授权中国证监会根据《基金法》的原则制定一些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既有原则性,又有较强的操作性。
②《证券法》作为证券业的基本法,也是基金行业遵循的重要法律。《证券法》将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纳入《证券法》的规范范围。除上述规定外,基金作为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之一,要遵守《证券法》中的交易、清算、信息披露等一系列原则。
此外,基金活动涉及众多的民事法律关系,还需遵守其他一些法律的相关规定,如订立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代销协议,需要遵守《合同法》。与基金活动有关的其他重要法律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信托法》、《会计法》等。
(2)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
①《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标准及审批程序、公司重大变更事项审批程序、公司治理及经营原则、监督管理措施等内容。
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基金托管人资格条件、审批程序及监管要求。
③《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基金募集申请条件、审批程序、设立条件、基金申购与赎回原则、基金投资与收益分配原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程序、监管要求等内容。
④《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主要规范基金代销机构资格审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基本要求、基金销售费用、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及监督管理等内容。
⑤《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基金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
⑥《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程序、行为规范等内容。
此外,中国证监会根据行业发展的情况及监管需要,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如《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指引》等。
(3)自律性规范。自律性规范包括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公约》等。
健全有效的基金监管体系是基金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保证。经过几年的探索,目前已构建了分工明确、协调配合、高效有序的基金监管体系。中国证监会作为基金监管体系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担负着行政许可、政策研究、规则制定、组织指导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工作等重大职责,在基金监管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对辖区内的从业机构进行日常监管;证券交易所对基金在交易所内的投资活动进行监管,负责交易所上市基金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基金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
你这个问题过大,不好说的很准确的。
Q4:论述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五个基本原则:a: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b:公开、公平、公正c:自愿有偿、诚实信用d: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e:国家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原则。
Q5:证券交易这本书重点是哪几章?
证券考试试卷是随机生成的,哪章多一点你完全不知道,运气好的话你熟悉的内容就多,运气差的话......所以说章章是重点。
Q6:证券法名词解释及简述(完整版)
内容来自用户:康意合
证券法1证券:是指为设立或证明某种权利而制作的书面凭证,它表明证券持有人或者第三人依法有权获得证券商记载的特定权益,或者证明持券人、第三人享有某种证券上记载的权利。
2广义证券:在专用纸单或其他载体上,借助文字或图形,表彰特定民事权利的证书,包括有价证券和无价证券。
3无价证券:证券商记载的权利为非财产性质的。(入场券、车票、资格证书)
4有价证券:证券上所记载的权利为财产性的,表明持券人享有按约定期限取得证券商所记载的物权或债券权利的证书。(提单、债券、票据、股票)——狭义证券
根据财产权利不同:分为商品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
5商品证券:又称货物证券,证明持券人有权对一定数量的商品行使请求权的书面凭证(提单、仓单)
6货币证券:又称商业票据,是指因商品交换和买卖关系而产生,证明持券人对票面上记载的,与商品交易价值相当的一定数量货币的有请求权证券(汇票、本票、支票)
7资本证券: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而发行的,记载投资人直接或间接享有投资收益和投资份额,并可以依法流通转让的权利证书,具有融资和获取收益的双重职能。(证券法调整)
8《证券法》中的“证券”:包括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以及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以及证券衍生品种。14334657二次发行增加禁止条件:
Q7:求2010年12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基础知识和证券交易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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