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基金可以买吗(买美国基金好还是中国基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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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国人在国内如何购买美国的基金?
可以直接下载富途牛牛APP,注册账号,开通证券账户。然后点击行情-市场-美股-ETF,找到任意一支你想投资的海外基金,其中有投资美国的、中国的、欧洲的、日本的、印度的、俄罗斯的,你想得到的国家的基金都有。还有投资不同行业的股票的基金、投资债券的基金、投资黄金、原油、天然气等等的基金。不仅可以买入,还可以做空,还可以购买带有杠杆的基金。
Q2:如何在美国购买指数基金
如今在美国,上市公司的所得利润少于全部企业利润的一半。过去几十年,这个比例一直在缩小,根据威尔沙尔公司的统计,1997年美国上市公司的数量超过7400家,而今天只有3600家。其余的企业利润由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私人持股公司获取,这些公司小到只有一个人的热狗摊,大到雇佣数万员工的私人公司。希望持有一份反应整个经济形势的多元化投资组合非常困难,而直接购买私人企业需要太多的时间和专业知识,这样投资者就只剩以下三种选择——首先,购买私募基金或风险投资基金。这些基金直接投资于私人企业,但是它们的价格昂贵,其中只有一部分基金物有所值。对于小的投资者而言获得好的私募基金比登天还难,而且这种投资的流动性还非常差。其次,投资管理私募基金的上市公司。这样就可以变相拥有其所管理基金的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在上市以后的业绩都非常糟糕。最后,使用专业指数基金或交易所买卖基金构造一个可交易的资产组合。这样就能追踪整个宏观经济形势,而不只是上市交易的股票市场。这种方法也许并不完美,但是它成本低、易操作,可以帮助投资者分散投资并有足够的流动性。
Q3:如何购买美国共同基金
四种常见的共同基金
美国最常见的共同基金有四种: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以及货币市场基金。
购买共同基金的份额很方便,投资者(退休基金计划以外的投资者)既可以通过专业投资人员(如经纪人、理财分析员、银行代表和保险代理人)购买基金,也可以根据投资者自己的研究和了解,直接购买。专业投资人员向投资者提供服务,包括:分析客户需求和目标,推荐适合的基金品种。他们从事这些服务需要有所补偿,一般以服务费用的形式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分散化投资基金经理往往投资多个股票,以谋求组合的分散。分散的投资组合有利于减少风险(组合中的某些股票价格的上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某些股票价格的下跌)。一般投资者通常很难构建一个与共同基金一样分散化的投资组合。共同基金为一般的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只有大机构才能做到的分散化的、专家管理的投资组合的投资机会。
Q4:如何购买美国货币基金
可以通过购买ETF来配置海外资产。买ETF上凯石财富
Q5:如何投资美国的基金?
你可以咨询一下“渣打银行推出的股指挂钩投资”这个业务。渣打独家向中国内地个人投资者推出与海外股票指数相连结的“指数挂钩投资”。中国内地个人的投资将不再受制于国别地域,可在保证本金的同时,透过海外股市大大提升资产回报。“指数挂钩投资”产品将挂钩美国道琼斯工业指数。除了提供本金和1%的最低收益保障,该产品尤为特别的是,只要挂钩股指在投资年度任一时点的波动幅度达到预设标准(无论上涨抑或下跌),投资者就能享受全年高达6%或8%的高额预期年收益率(视波幅大小而定),三年累计预期收益回报最高可达24%。
Q6:在中国买指数基金好不好,有种说法是买指数基金只适用于美国?
美国市场跟中国市场不一致,美国市场经过上百年的发展,美国市场专门玩短线的散户很少,这样的散户可能被消灭了。美国市场以机构投资者居多,养老金和保险等长线投资者为主,机构和机构玩就是互相摸口袋,今天可能你赚钱我赔钱,明天可能就反过来我赚钱你赔钱,机构很难长期持续战胜别的机构,所以指数基金就在美国市场非常有效,省时省力。我只要买入指数基金,我就能取得平均水平。
2、为什么美国市场指数基金费率比中国市场便宜?
美国市场指数基金也是马太效应,几个大型基金公司的基金占据主导,规模越大,可能申购赎回冲击就越小,跟踪就越有效,所花费的管理成本就越低,大家可以参考一下:腾讯的微信,微信多一个用户的边际成本很低,可能用户越多得到反馈越多,越来越好用,形成一个正向激励。大公司规模大,流动性好,费率还低,小公司只能要么费用更低,要么另寻出路。
此外美国市场的指数基金可以出借部分持有的股票获取租金收入,可以进一步降低成本,原先向基金投资者收取的管理费我降低没有问题,反正我还能有出租股票的收益,个别美国基金甚至不收取管理费,光靠租金收入就能覆盖成本。
Q7:美国与中国基金市场体制的比较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引发了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导火索,随之带来的则是社会对资金的巨大需求。在这种大背景下,基金作为一种在发达国家成熟、流行的筹资手段引起了中国驻外金融机构的注意。随着1997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和1998年3月中国首批的两只封闭式基金——“基金开元”和“基金金泰”的设立,拉开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序幕。到今天为止已经走过了十个年头。在这十年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从无到有,市场的建立和改进都是有目共睹的。在这里,本文以中国和美国的基金市场为对象,简要的回顾我国基金业的发展历程并对比美国基金市场的发展过程和特点,希望能由此看到我国基金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并对现存的问题提供参考的解决途径。 美国基金业的发展过程 投资基金始于英国发展于美国。按照基金市场的演进,美国基金产业大体上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1940年以前、1940-1970年、1970年至今。这几个大的阶段与《投资公司法》和1970的《投资公司法》修正案相吻合。这三个阶段的两个转折点可以看作为封闭式基金为主导向开发式基金为主导的转变和货币市场基金的产生。 (一)1940年以前是基金产业的初期,这段时期内投资公司规模小,行业特征不明显,各个投资公司之间差异性很大,一般都是基于特定目的而设立的,并不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分散的投资组合。这一阶段的基金组织形式以封闭式基金为绝对主流,同时这一阶段制定了《投资公司法》,为后来投资基金的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二)1940-1970年间是基金的成长期,共同基金登台上场,基金资产规模和基金数量迅速增长,这一期间绝对多数基金为股票基金,但是也有少量的债券基金。 (三)1970年至今是基金的成熟期。这一时期基金的品种丰富了起来,整个产业的基础结构发生了变化,债券和收入基金加入了分流的行列。特别是1974年推出的新基金品种——货币市场基金MMFs,其产生是基金行业的一个重大创新。在1999年底美国共同基金在资产规模上一举取代了商业银行而成为美国金融市场上第一大金融中介,2005底全球范围内的开放式基金市场规模已经达到17.8万 亿美元,开发式基金数目达到了56,863支。 中国基金业的发展历程 中国基金产业还处于发展初期,类似于美国1940年前的情况。可分为四个阶段: (一)1985-1990年。中国国内金融机构与海外机构合作推出面向海外投资者的“中国投资基金”。海外中国基金的引入在一定意义上刺激了中国国内基金业的发展。 (二)1991-1997年。1991年10月我国最初的一批老基金“武汉证券投资基金”和“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宣告成立开始。这一时期大部分基金是由地方银行和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这一时期基金发展十分火热,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规范和法律约束,出现了许多问题。 (三)1997年末至2003年末。1997年11月14日,国务院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基金业从此进入了一个规范化发展时期。1998年3月基金金泰、开元的发行,成为我国真正意义上的证券投资基金的起步。截至2002年底,开放式基金已猛增到17只。但问题也同时暴露出来,2002年封闭式基金二级市场表现比股票市场的整体走势还要弱一些,封闭式基金再现大幅折价现象。 (四)2003年末至今。2003年10月28日,《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与实施是中国基金业和资本市场发展历史上的又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基金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2003年末三只货币市场基金在我国登台亮相,在随后的几年内又陆续推出了多个基金品种创新,如避险型基金、指数型基金。近一段时间,ETF产品日益得到基金管理公司的青睐。目前已经运作的ETF产品包括上证50ETF、深证100ETF、上证180ETF等。 中美基金业发展比较 国际投资基金的发展历史显示(在这里具体反映为美国基金的发展过程)投资基金基本上都经历了一个从以封闭式投资基金为主到以开放式基金为主的制度变迁过程。到目前为止,经济发达国家的投资基金主要形式为开放式。从我国基金的发展变化可以看出我们也在这一变化过程中。但是同时应该看到的是我国基金业的特殊之处,以及在中国特定环境下所产生的具体问题。 我国采取的基金组织形态是契约制,美国的基金主要实行的是公司制,以共同基金为典型代表。契约型基金体现的是信托关系;公司型基金体现的是委托代理关系。信托关系与委托关系有着截然不同的性质,因此从委托人的地位来看,公司型基金的股东与契约型基金的信托人有着本质性的区别:公司型基金股东对基金公司有最终控制权,能对基金重大事项做出决策,享受公司法中股东的地位而契约性基金的信托人几乎没有控制权,不参与基金的实际运作,享受信托法中的信托人的地位。 我国基金业发展制度模式到现在为止是政府为主导型的发展模式,美国基金业是市场为主导型的发展模式。在1997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以前,中国基金业呈现出自主性的模式,快速扩张的市场需求使得整个产业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发展。 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管理,产生了许多问题,因而政府在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开始了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我国的问题在于过分依赖于政府管制,政府管制又集中于行政审批;过分依赖于准入管制,而对行为管制和信息披露管制严重不足;政府管制介入过深,使得市场中介组织难以发展,行业自律组织难以发挥作用。证监会在一定程度上担当的是“救火员”的角色,而不是主动的监督。 我国基金业和美国基金业在法律监管体系上的差异。只有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才能为基金产业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美国早在1940年基金的成长期之前就颁布了《投资公司法》和《投资顾问法》,与以往等法律法规组成了一个严密而完备的基金法律体系,并依法成立美 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国家投资公司委员会对美国基金业进行有效的宏观管理,为美国共同基金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可靠的法律基础。相比起来,我国基金是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起来之前就发展起来了,这就给基金健康成长埋下了隐患,事实上也出现了类似于“基金黑幕”之类的重大问题。到目前为止,我国在已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已经构建起了基金监管的主体框架,但是内容上依然淡薄。 通过以上中美基金业发展的对比可以看到,只有建立市场化的基金治理结构,才具备从基金治理结构的角度来对投资基金进行有效的管理。具体讲包括解决基金治理结构市场的问题,让政府从对基金行业行政管理的角色转变为政府管制,从宏观上对证券市场进行方向上的指导;建立起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为我国开发式基金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把目光投向公司型基金。面对失效的内部治理、外部治理和尴尬的第三方治理,可以考虑引进公司型基金来解决这些问题。2007年的2月份出台的《证券投资基金监管职责分工协作指引》正式明确了政府作为宏观调控角色的回归,在此之前也阶段性的出台过一系列以市场化为原则调整基金行业管制措施,例如扩大行业准入范围,实施“好人举手”制度,引进独立董事制度,引入外资。可以看到中国政府管理层正在一步步把权力还给市场,希望通过切实地落实这些政策来为我国基金产业的健康发展扫除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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