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上市第一天(创业板注册制上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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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创业板注册制正式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0年6月12日
2020年6月12日,证监会发布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与此同时,证监会、深交所、中国结算、证券业协会等发布了相关配套规则。宣告证监会创业板改革和注册制试点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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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透露,这次改革将重点解决两个问题:在科创板的基础上,扩大注册制试点,为存量板块推行注册制积累经验;增强对创新创业企业的包容性,突出板块特色。纵观改革方案,改革将把握“一条主线”和“三个统筹”。“一条主线”,即实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提高透明度和真实性,由投资者自主进行价值判断,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创业板注册制
Q2:创业板注册制24号上市当天能高开多少,会怎么走?
你怎么会认为注册制当天股市一定会高开呢?说不定是大幅度下跌呢。这个行情不可预测,到时候看吧。
Q3:创业板即将推行注册制,第一批上市的个股会不会被爆炒吗?
首先上市的股票肯定会被很多人关注,同样被爆炒的几率也会增大。
Q4:创业板注册制中签新股开市第一天卖吗?
你好,新股上市第一天的涨幅往往都是不错的,所以参与打新股的投资者较多。
首批注册制创业板新股上市首日可谓是大获全胜,18只新股均为正的涨幅,且涨幅基本都高于44%,而日后多数新股价格下跌,只少数维持了正的涨幅。
下图为注册制创业板上市首日开盘后不久的截图,后期涨幅有一定的变化。
个人认为新股上市的价格相较于发行价高出很多的票,可以在首日卖出,只有进了腰包的钱才稳当。
Q5:创业板注册制度规则?
创业板规则基本与主板一致,除了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制度以外。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实施盘中股价异常波动临时停牌制度。
规则
(1)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申报买入证券,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
(2)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每股(份)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
(3)证券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为:
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
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Q6:创业板试点注册制落地了,散户未来何去何从?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已经敲定,很多股民会恐惧创业板实行注册制,以及个股涨跌幅限制20%,担忧A股市场更加难赚钱,散户未来何去何从呢?
其实我在这里肯定的告诉大家,不要去过度担忧或者恐惧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更不用担忧创业板股票涨跌幅20%,会导致炒股盈亏加大。
当前A股只是在科创板和创业板实行注册制和20%涨跌幅,并非是A股市场全市实行,真正担忧的散户完全可以不开通科创板和创业板权限,这样可以完全避开这两大板块所带来的风险,专心操作沪深主板股票为主。
科创板和创业板相对主板的风险确实比较大,而这个风险主要体现三个方面:
1、新股发行的规定,主板采取是审批制,另外主板的上市要求比较高,不是特别大型的企业很难在主板上市。
创业板不同,创业板基本都是个人企业,只要达到一定标准,符合上市的都可以上市。所以创业板和主板在股票质量方面有区别。
2、股票的波动不动,其一主板一般盘子比较大,波动性非常低,走势相对稳定。但创业板盘子小,稍微有资金推动股价波动大。
其二创业板很快实行20%的涨跌幅限制,这样盈亏的幅度加大,主板依旧会保持10%的涨跌幅,安全系数高。
3、退市风险,主板股票退市后还可能恢复上市的,而创业板不同,创业板退市之后是没有翻身的机会,采取一退到底的原则,这是创业板的风险。
这三点就是创业板和主板的区别,也是创业板与主板之间的风险,创业板的风险确实要比主板大。
散户到底该何去何从呢?其实最好的方法就是远离投资科创板和创业板,连交易权限都不开通,这是最好的策略。
创业板开通权限较高:
第一:需要有2年以上炒股经验;
第二:账户1个月日均资产达到10万以上。
只有达到这两大条件才能开通创业板权限,才能走交易权限。
创业板账户开通已经把部分散户拒之门外了,而科创板需要50万,更多散户拒之门外。所以真正担忧科创板和创业板带来的风险,唯独远离这两大板块。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告诉我们,对于创业板和科创板实行注册制和20%涨跌幅,大家也不必恐慌,更不用担忧;考虑到这两大板块的风险,完全可以不开通权限,如果开通了不想交易同样可以申请关闭,这样是做到最安全有保障的。
Q7:创业板注册制交易规则
创业板注册制上市规则:
1、取消目前创业板现行发行条件中关于盈利业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等方面的要求。
2、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停止接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继续接收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申请。
3、优化两融交易机制。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股票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
4、新增股票特殊标识。一是对未盈利、存在表决权差异、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企业新增特殊标识;二是对上市初期新股进行标识。
5、新股定价取消市盈率的发行价限制。
6、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不再要求券商对其保荐的所有项目进行强制跟投,而是仅对未盈利、红筹架构、特殊投票权以及高价发行的四类公司采取强制性跟投。
同时,证监会公告,自主要制度规则征求意见之日起,不再受理创业板IPO申请。主要制度规则实施时,深交所开始受理新的创业板IPO申请,证监会将与深交所切实做好在审企业审核工作衔接安排。创业板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证券公开发行的,与IPO同步实施注册制。
二、创业板注册制交易规则
1、新上市企业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之后涨跌幅限制从目前的10%调整为20%。存量公司日涨跌幅同步扩至20%;
2、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
3、实施盘后定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
4、增加连续竞价期间“价格笼子”。规定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5、调整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7%调整为涨跌幅±15%、价格振幅由15%调整为30%、换手率指标由20%调整为30%、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调整为±30%,取消其他异动指标;增加严重异常波动指标。
6、设置单笔最高申报数量上限。设置限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10万股,市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5万股。保留现行创业板每笔最低申报数量为100股的制度安排。
7、新增创业板个人投资者须满足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且具备24个月的A股交易经验的门槛。同时,删除原规则中2日、5日冷静期要求。
8、允许创业板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出借配售股票,深交所公布配售股票出借信息。明确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可以作为出借人出借股票。
扩展资料
纵观改革方案,改革将把握“一条主线”和“三个统筹”。“一条主线”,即实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提高透明度和真实性,由投资者自主进行价值判断,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
“三个统筹”则是统筹创业板改革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统筹注册制试点与其他基础制度建设、统筹增量改革与存量改革。
改革后的创业板将进一步升级,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模式创新、服务创新、业态创新,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模式、新业态、新应用的深度融合。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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