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基础知识

道路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三种情况(交通救助基金偿还时间)

道路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三种情况(交通救助基金偿还时间)

内容导航:
  • 为什么很多人都不知道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出车祸的时候,可以垫付抢救费用?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多少,能不能全部承担
  •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怎样垫付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适用哪些范围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利息吗?申请之后由谁偿还
  • 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 您好,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受害人偿还后还能要回来吗?
  • Q1:为什么很多人都不知道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出车祸的时候,可以垫付抢救费用?

    不知道找哪个部门,不知道要什么手续

    Q2: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多少,能不能全部承担

    最多50000

    Q3: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怎样垫付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详解】本条是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导致人身伤亡垫付抢救费用的规定。

    Q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适用哪些范围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Q5: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利息吗?申请之后由谁偿还

    我以前听广播听到这么一期节目,说这个的。
    这个基金的来源很复杂,如果找不到肇事者,有税收,捐款之类的。有肇事者还是由肇事者承担

    Q6: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援助基金申请下来了,拿到医院了,医院为啥还要我交钱?

    Q7:您好,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受害人偿还后还能要回来吗?

    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赔偿问题,法律需要明文规定的。

    本文由锦鲤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showinfo-1-3361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