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是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股东权益是金融负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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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应怎样区分
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的区分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因此,从权益工具的发行方看,权益工具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内容。比如企业发行的普通股,企业发行的、使持有者有权以固定价格购入固定数 企业发行金融工具,应当按照该金融工具的实质,以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确认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企业发行金融工具时,如果该工具合同条款中没有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单位的合同义务,也没有包括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那么该工具应确认为权益工具。如果企业发行的该工具将来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还需要继续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该工具是非衍生工具,且企业没有义务交付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那么该工具应确认为权益工具;如果该工具是衍生工具,且企业只有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此处所指权益工具不包括需要通过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换取固定数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那么该工具也应确认为权益工具。 企业在进行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区分时,还应注意以下方面: (1)某项合同是一项权益工具并不仅仅是因为它可能导致企业获得或交付企业自身的权益工具。企业可能拥有获取或交付一定数量的自身股份或其他变动的权益工具的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其中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股份或其他变动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是通过使这些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恰好等于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来确定的。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企业本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的变化(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而变化。 (2)在一个合同中,如企业通过交付(或获取)固定数额的自身权益工具以获取固定数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则该合同是一项权益工具。 (3)一项合同使企业承担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时,该合同形成企业的一项金融负债,其金额等于赎回所需支付的金额的现值(例如远期回购价格的现值、期权的执行价格的现值以及其他可赎回金额的现值等)。即使合同本身是一项权益工具时也是如此。 参考资料:东奥会计在线
Q2: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的区分标准怎么理解
先贴段教材上的说法:
权益工具与金融负债的区分
(1)企业发行金融工具时,如果该工具合同条款中没有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单位的合同义务,也没有包括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那么该工具应确认为权益工具。
(2)如果企业发行的该工具将来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还需要继续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判断:
①如果该工具是非衍生工具,且企业没有义务交付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那么该工具应确认为权益工具;
②如果该工具是衍生工具,且企业只有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此处所指权益工具不包括需要通过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换取固定数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那么该工具也应确认为权益工具。
企业在进行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的区分时,还应注意以下方面:
1.某项合同是一项权益工具并不仅仅是因为它可能导致企业获得或交付企业自身的权益工具。还应考虑交付的是非衍生工具还是衍生工具,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是固定数量还是非固定数量的。
2.在一个合同中,如企业通过交付(或获取)固定数额的自身权益工具以获取固定数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则该合同是一项权益工具。例子:发行股票。
你妹啊这是在写绕口令吗?再次感叹专家们把一句话写出一页纸的实力,真不能不服orz
关于肿么区分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简单一句话:
能确定未来给人家多少钱的是金融负债,不能确定的是权益工具。
打个比方,你跟人打赌打输了,对方有两种方式惩罚你:
1、把你打到皮开肉绽的【程度】,要打多少棍子人家不管。 ——————这是金融负债
2、就打你三棍子,至于能把你打到什么程度人家不管。 ——————这是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的关键词:义务、潜在不利、未来交易价格一定
权益工具的关键词:固定数量、未来交易价格不一定
“固定数量”是神马意思?
固定数量------------>三棍子-------->不确定能把你打成啥样--------->价格不一定
固定数量=价格不一定!
举个不那么俗的例子:
A公司决定N年后给B公司固定数量的10万股,这10万股现在值10万块,N年后就不知道了----->价格不确定
------------>权益工具
所以金融负债一般是两种情况:
1、我到时候给你1块钱 (现金)
2、我到时候给你价值一块钱的东西 (金融资产)
所以一看到“A到时候要给B多少多少【钱】”的时候,它一定是负债
————————————这就是3种结算方式之一的“现金净额结算”
如果A到时候不给B现金,给的是股票之类的东东,这时候分两种情况:
1、A到时候给B相当于结算差额那么多钱的股票——这时候差额价格一定的,这是金融负债
————————————这就是3种结算方式之一的“普通股净额结算”
2、A到时候完全按合同和B交易,合同怎么写的,A和B就怎么拿股票和现金做交易(B就花多少钱买A多少股票)
————————————这就是3种结算方式之一的“普通股换现金”
关于前面提到的那个“合同”,通常出题是期权合同,关于期权有三种分裂法……哦不,分类法:
1、实值期权、虚值期权、平值期权
2、看涨期权、看跌期权
3、价内期权、价外期权
实值期权:到期合同卖价>市价or买价<市价,一句话:这合同没白签,有用!
虚值期权:到期合同卖价<市价or买价>市价,一句话:这合同执行了不合适,没用!
平值期权:到期合同卖价=市价or买价=市价,一句话:这合同执不执行没差别,没用(考虑到交易费的话)!
看涨期权:现在1股10块钱,我觉得到时候股票价格会长,就和另一个觉得它会跌的人签了个合同“到期我用15块买N股”,对我来说这是看涨。
看跌期权:现在1股10块钱,我觉得到时候股票价格会跌,就和另一个觉得它会涨的人签了个合同“到期我用15块卖N股”,对我来说这是看跌。
价内期权:这期权合同有用没白签,我们叫它“在价值内”
价外期权:这期权合同没用白签了,我们叫它“在价值外”
关于权益工具的记账:前面总结的,权益工具只有一种——3种结算方式中的“普通股换现金”(普通股全额结算)
你自己公司发行的股票,如果你觉得它会长自然就这么揣在口袋里不会动,除非你觉得它要跌了才会卖别人看涨期权,对别人来说是看涨的,对你来说是看跌的:
C:银行存款 (卖别人的期权费)
D: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所有者权益价值不受公允价值影响,没啥说的。。。
到期合同怎么说的怎么交易: C:银行存款
D: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关于金融负债的记账,它以后的结算方式是现金净额or普通股净额:
自己看跌,于是不打算留着了,于是卖别人看涨期权:
C:银行存款 (期权费)
D:衍生工具——看涨期权
这个是负债,参考交易性金融负债,它受公允价值变动影响的:
如果猜错了这东西居然升值了: C:衍生工具——看涨期权
D: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如果猜对了这东西跌了,反向记账)
到期(假如结算净额在贷方): C:衍生工具——看涨期权
D:银行存款
(这是现金净额结算方式,如果用普通股净额结算的,那就贷: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重点注意,你是买看涨还是卖看涨,是买看跌还是卖看跌。
如果是买: C:衍生工具——看涨期权/看跌期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D:银行存款
如果是卖反向处理。
如果金融负债的价值在合同期内跟着你的预期一样变化,那就增加它的价值,反之冲减。
Q3:看涨期权是权益工具还是金融负债
1.
衍生工具看涨期权,该科目是共同类科目;借方是资产,资产类的科目借方表示为资产的增加,如果是贷方余额,表示负债,既然是负债,那么在贷方表示为负债的增加。
2.
新会计准则中的共同类科目是指:既有资产性质,又有负债性质,这样有共性的科目;共同类科目的特点需要从其期末余额所在方向界定其性质,共同类多为金融、保险、投资、基金等公司使用,包括清算资金往来、货币兑换、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
3.
看涨期权(call
option),看涨期权又称买进期权,买方期权,买权,延买期权,或“敲进”,是指期权的购买者拥有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按执行价格买进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看涨期权是这样一种合约:它给合约持有者(即买方)按照约定的价格从对手手中购买特定数量之特定交易标的物的权利。
Q4:如何区分一项工具是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
1.是否存在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1)如果企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2)如果企业能够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则不构成金融负债。
2.是否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
(1)基于自身权益工具的非衍生工具
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是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属于金融负债。
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属于权益工具。
3.以外币计价的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
符合固定换固定,应分类为权益工具,但属于范围很窄的例外情况。
4.或有结算条款
对于附有或有结算条款的金融工具,发行方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5.结算选择权
对于存在结算选择权的衍生工具(例如,合同规定发行方或持有方能选择以现金净额或以发行股份交换现金等方式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发行方应当将其确认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但所有可供选择的结算方式均表明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权益工具的除外。
6.合并财务报表中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企业应考虑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的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以确定集团作为一个整体是否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义务,或者承担了以其他导致该工具分类为金做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
7.特殊金融工具的区分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可回售工具,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
(1)赋予持有方在企业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企业净资产的权利
(2)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该工具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企业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
(3)该类别的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 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
(4)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工具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
(5)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工具存续期内企业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工具的任何影响)。
8.发行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由于发行的金融工具原合同条款约定的条件或事项随着时间的推移或经济环境的改变 而发生变化,可能会导致已发行金融工具(含特殊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9.收益和库存股
利息、股利、利得或损失的处理
(1)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库存股
回购自身权益工具(库存股)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应当减少所有者权益,不得确认金融资产。
Q5:如何区分优先股和永续债是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
一、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
(1)金融负债,是指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例如银行借款、应付债券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例如公司发行以自身普通股为标的看涨期权,且期权将以现金净额结算。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例如公司发行以自身普通股为标的看涨期权,且期期权将以普通股净额结算。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发行方应当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例如发行股票。
②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例如认购权证。
二、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区分的基本原则
1.是否存在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1)如果企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实务中,常见的该类合同义务情形包括:
①不能无条件地避免的赎回,即金融工具发行方不能无条件地避免赎回此金融工具。
如果一项合同使发行方承担了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即使发行方的回购义务取决于合同对手方是否行使回售权,发行方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该义务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其金额等于回购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如远期回购价格的现值、期权行权价格的现值或其他回售金额的现值)
如果发行方最终无须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应当在合同对手方回售权到期时将该项金融负债按照账面价值重分类为权益工具。
②强制付息,即金融工具发行方被要求强制支付利息。
【思考题】企业发行的一项永续债,无固定还款期限且不可赎回、每年按8%的利率强制付息。尽管该项工具的期限永续且不可赎回,但由于企业承担了以利息形式永续支付现金的合同义务,因此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2)如果企业能够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例如能够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是否支付股息(即无支付股息的义务),同时所发行的金融工具没有到期日且持有方没有回售权、或虽有固定期限但发行方有权无限期递延(即无支付本金的义务),则此类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结算条款不构成金融负债。如果发放股利由发行方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则股利是累积股利还是非累积股利本身均不会影响该金融工具被分类为权益工具。
实务中,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发行时还可能会附有与普通股股利支付相联结的合同条款。这类工具常见的联结条款包括“股利制动机制”、“股利推动机制”等。“股利制动机制”的合同条款要求企业如果不宣派或支付优先股等金融工具的股利,则其也不能宣派或支付普通股股利。“股利推动机制”的合同条款要求企业如果宣派或支付普通股股利,则其也需宣派或支付优先股等金融工具的股利。如果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所联结的是诸如普通股的股利,发行方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能够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则“股利制动机制”及“股利推动机制”本身均不会导致相关金融工具被分类为一项金融负债。
【例题】甲公司发行了一项年利率为8%、无固定还款期限、可自主决定是否支付利息的不可累积永续债,其他合同条款如下(假定没有其他条款导致该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①该永续债嵌入了一项看涨期权,允许甲公司在发行第5年及之后以面值回购该永续债。
②如果甲公司在第5年末没有回购该永续债,则之后的票息率增加至12%。〔通常称为、“票息递增”特征〕。
③该永续债票息在甲公司向其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时必须支付(即“股利推动机制”)。
假设:甲公司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能够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该公司发行该永续债之前多年来均支付普通股股利。
本例中,尽管甲公司多年来均支付普通股股利,但由于甲公司能够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并进而影响永续债利息的支付,对甲公司而言,该永续债并未形成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尽管甲公司有可能在第5年末行使其回购权,但是甲公司并没有回购的合同义务,因此该永续债应整体被分类为权益工具。
2.是否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企业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因此,对于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其分类需要考虑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是可变的还是固定的。
对于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应当区分衍生工具还是非衍生工具。
(1)基于自身权益工具的非衍生工具。
对于非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未来有义务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则该非衍生工具是金融负债;否则,该非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
如果将交付的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数量是变化的,使得将交付的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恰好等于合同义务的金额,则无论该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的变动而变化,该合同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Q6:新准则下交易性金融负债的账务处理
答:(一)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贷记本科目(本金)。
(二)资产负债表日,按交易性金融负债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应按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该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Q7:在财务管理中,从普通股股东角度看,优先股为什么应属于金融负债?
因为要优先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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