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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怎么写(转让股权需要股东会同意吗)

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怎么写(转让股权需要股东会同意吗)

内容导航:
  • 股权转让的股东决议书怎么写?
  • 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 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 股权转让办理时需要新、旧股东会决议各一份,新决议怎么写?
  • 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否应通知其他股东?
  • 股东间股权转让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 股权转让需股东会同意吗
  • Q1:股权转让的股东决议书怎么写?

    股权转让协议书

    Q2: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企业名称)
    股东会决议(参考格式)

    年 月 日在 (地址)召开了 (企业名称)股东会,会议召集人 (人名),出席人 、 (股东姓名),代表股权 %,参加会议的股东在人数和资格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方式通知股东参加会议,表决比例和议事规则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同意增加新股东____。
    2、(变更股东)同意股东(原股东姓名或名称) 在   (企业名称)的万元出资转让给 (新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亲笔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人:
    受让人:
    根据 (公司名称)章程规定和股权转让人的申请,股权转让人、受让人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 (公司地址)自愿签署了本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人 将其在 (公司名称)所拥有全部(或部分)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股权转让给受让人所有。
    转让双方自签字之日起,股权交割清楚,转让前引起的债权债务由转让人承担,转让后再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受让人承担。

    转让人(签字): 受让人(签字):
    年 月 日

    Q3: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您好,这个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起草。如果比较重要,您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处理。

    Q4:股权转让办理时需要新、旧股东会决议各一份,新决议怎么写?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了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准时参加会议。无弃权情况。
    会议由 主持,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同意增加新股东 ,同意 先生全部转让所持有股份。

    二、同意将原股东 所持有公司 %的股份( 万元人民币)无偿转让给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同意变更本公司章程第 章第 条。变更为 。

    四、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同意变更本公司章程第 章第 条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会议决定委托 办理公司变更手续。

    全体股东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Q5: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否应通知其他股东?

    依照新《公司法》第72条第l款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受限制因此发生交易股东没有法定通知义务交易双方只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无需该事实通知其股东也会因没有通知其股东而影响股权转让协议效力
    即使没有被告知股权转让事宜其股东也有合法途径了解相关情况首先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通知公司、告知有关公司机关负责人员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当导致股权权属发生变动股权受让方要取得转让股权还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变更股东名册上出资额变更工商登记上述手续需要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去办理因此股东间发生股权变动没有通知其股东情况下公司其股东也通过公司间接了解股权变动情况其次其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们也完全通过查阅章程方式了解股权变动情况其股东没有通过上述途径了解股权变动情况能说发生交易股东违反了法定义务
    更能此理由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延伸阅读】公司法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公司设立

    Q6:股东间股权转让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您好,
    有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可以自由进行,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只要转让方与受让方有转让协议即可。因此而产生的公司股东名册、公司章程的修改是不需要股东会决议的。至于工商局说需要股东会决议本无依据,但基于其实践操作,必须提供的话也不难。如果公司章程是否另有约定,如果没有,就股东会决议的做出,以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就可以通过啊,比如:AB持股已经达到65%,如果召开股东会,肯定会通过的,即便CD不同意,所以你俩可以召集股东会并通过决议。 另外,你们的股权转让不是对外转让,所以无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

    Q7:股权转让需股东会同意吗

    一般来说,公司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程序简单,手续方便,无须股东会同意。但是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关股权转让的规定,股东仍须关注股权转让的合法性。 一、首先,需要审查公司章程对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有没有特殊规定 虽然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中对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没有做出限制性规定,但是在该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公司法授权股东在公司章程中可以规定股东之间股权转让也需要满足一定程序和实质性条件。 因此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需要先审查公司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有没有特殊规定。如果有特殊规定,且不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 对于公司章程是否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比较难判断。既要考虑公司法,也考虑民法通则的规定。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该规定中与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关联性比较大的,有第(三)、(四)、(五)、(七)项。 二、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特殊规定,则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不受任何限制 三、公司章程对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可以设置的限制内容 股东欲将股权转让给某个股东,应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如果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表示也愿意受让的,则应按照愿意受让股东的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分别转让给愿意受让的股东。这样规定可以防止因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根本性变化、原先股东设定的表决机制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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