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做股东协议(有代持协议算不算股东)
作者:锦鲤• 更新时间:2022-05-10 16: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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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股东合作协议范本(完整详细)
内容来自用户:连接科技
编号:_____________股东合作协议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股东:,股东性质:(企业/个人),
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公司及项目概况
1、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大写:),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2、本公司项目为,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已经出资到位的股东有权要求以零元的价格,收购未出资股东未出资部分
Q2:股东入股合作协议书
内容来自用户:惠兴数据
股东入股合作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因乙方投资入股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入股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册资本: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以其入股资金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及义务。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所有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元
(1)甲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4)五、盈亏分配3
Q3: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完整
内容来自用户:惠兴数据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股东1:姓名身份证号:
股东2:身份证号:
股东3:身份证号:股东4:身份证号:股东5:身份证号:股东6:身份证号:
以上各股东因共同目的,投资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XXX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以上各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元
(1)股东1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股东2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各股东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以上各股东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1、公司不设董事会,2、义务2、退股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Q4:股东合作协议书
这个我真的不太清楚。懂一点点,我也不敢乱说,我怕误导你。但我很想要你的分!
Q5:代持股份受托人可以算是一个股东吗
只能算是名义股东,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签订的代持股份协议是法律认可的,但不能对抗第三方。对外行使股东权利的还是名义股东。
Q6:代持股协议是否合法受法律保护?
只要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就受法律保护。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通常来说代持股份需要考虑以下法律风险:
Q7:签订股权转让代持协议,需要告知其他股东吗
当然,《公司法》及一般公司章程都会规定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话都需要作出股东会决议。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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