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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入股模式案例(消费送股权合法吗)

消费入股模式案例(消费送股权合法吗)

内容导航:
  • 创业型公司技术入股案例
  • 著名企业合作共赢的例子
  • 请问如下案例中两个公司合作的最佳方式
  • 合作竞争的典型案例
  • 消费股权在法律上有没可操作性?
  • 各位高手,现在兴起消费众筹,请问大家,我在一家企业购买了产品,然后赠送给我部分股权,请问这样的形式
  • 什么是消费分红?
  • Q1:创业型公司技术入股案例

    这个技术入股人员一般会承诺为公司免费工作X年,那么他的股权价值就相当于他免费工作期间应得的收入乘以一个倍数来反映技术人员创业所承担的风险。所以兼职技术员的股权要比全职技术员的股权要低很多(因为风险系数小)。
    至于这个风险系数应该有多大,要看这个项目成功的可能性,更细的算法是逐年计算,随着公司的壮大,每年应得收入增加, 但所乘风险系数变小。

    Q2:著名企业合作共赢的例子

    一个智者给一个穷人的孩子介绍给市长说,我给你女儿介绍个对象,这个人是世界银行的副总裁,市长同意了。然后他又找到世界银行的行长说,我给你介绍个副总裁,这个人是市长的女婿,希望你安排一下,于是这个孩子成为了世界银行的副总裁。

    Q3:请问如下案例中两个公司合作的最佳方式

    感觉你身在庐山!
    这样,就按乙占51% ,甲占49% ,签署合作协议,乙方是法人代表,甲方是此项目执行经理,最好能再找一个人,这样就可以形成董事会,那格局就是,乙方是董事长,剩下的是董事,当发生不同意见时,可以表决否掉董事长某件事的执行权,这样一来,就不存在只手遮天的现象,而变得简单公平,不过你可以开双法人银行账户,即必须经银行认可的两人同时声明才有权动用资金,其实第三人你可自己找人随便的(不能被判你啊)财务方面,成本会计你派人,因为内行,对方想派的话也可以,无所谓,必定销售额是铁定的,年底结算按出货量算利润,简单得很,接着就分红,他的钱给他,你的钱你拿走。
    再想想其他的问题!

    Q4:合作竞争的典型案例

    优酷网 VS 土豆网
    优酷土豆官司
    2011年12月16日,土豆网联合台湾综艺节目《康熙来了》的内容制作方台湾中天电视台向优酷网索赔1.5亿元,表示“近一个月来,优酷网对《康熙来了》等土豆网独家热门版权,蓄意盗播,并在多次通知后仍不删除”。
    同日,优酷网宣布向土豆网展开全面维权,就百部长期被土豆网盗播的热播影视剧、综艺节目及优酷出品的原创内容提请诉讼,索赔金额累计过亿元。
    2012年1月12日,土豆网、搜狐视频、乐视网联合宣布共同采取技术措施,针对优酷网的搜库搜索进行屏蔽,禁止优酷网搜索和抓取其视频内容。
    2012年1月13日,优酷网宣布已正式提起对土豆网的不正当竞争之诉,称土豆网在尚未起诉巨额赔偿的前提下即发布索赔言论的行为属于炒作与恶意竞争,造成优酷网股价下跌,因而索赔480万元。
    2012年2月2日,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表示,已受理此案。
    优酷土豆闪婚
    中国网络视频业3月12日上演“整合大戏”:占据市场份额第一、第二位的优酷网和土豆网意外宣布合并。两大视频网站的整合被看作是在当前行业普遍亏损、版权成本高企背景下的“抱团取暖”。专家预期国内网络视频业未来两年内将加速洗牌,市场或将进入强强联合时代。
    虽然两家网站已牢牢占据市场领先地位,不过由于普遍面临高昂的带宽成本和版权成本压力,再加上各大网络巨头纷纷把网络视频看作“兵家必争之地”,市场同质化竞争惨烈,行业依然处于“烧钱圈地”阶段,两家企业也由此长期深陷亏损“泥潭”。最新财报显示,优酷网2011年净收入为8.976亿元,净亏损为1.72亿元。土豆网2011年营收为5.1亿元,净亏损5.1亿元。
    正是在此情形下,两家网站宣布合二为一。易观智库分析师黄萌表示,从业务上看,优酷与土豆的合并对双方都有利。二者的用户群将融合成为更大的用户资源,整合后的产品线也将更加完整。合并将降低新公司的版权采购、后台资源等成本,从而提升其盈利水平。

    Q5:消费股权在法律上有没可操作性?

    没有,基本上是集资诈骗

    Q6:各位高手,现在兴起消费众筹,请问大家,我在一家企业购买了产品,然后赠送给我部分股权,请问这样的形式

    这就是个骗局,哪家企业如果闲的蛋疼以这种方式来经营企业,你觉得这家企业距离倒闭还有多远?

    Q7:什么是消费分红?

    消费分红是指:消费者是企业利润的直接创造者,享受利润再投资后的收益是消费者的应该得到的权益,这里明确一点,消费者得到的权益是利润再投资后的收益,而不是企业的利润,企业的利润永远是属于企业厂家。利润投资后的收益包括消费者享有部分及企业享有部分。

    举例说明:我们知道“滴滴”、“摩拜单车”,都有类似于出行红包、免费乘骑、骑行奖金等这样的促销活动,这类活动其实都是企业投入资金占领市场的营销行为,同时我们也可以理解为这是企业的让利行为。

    也就是说,企业从消费者手里赚走的每一笔钱,企业都会选择让出一部分利润还给消费者。这其实和盛龙宝提出的“消费分红”理念是一样的性质,只不过盛龙宝给了这种营销行为一个合理的定义,叫做“消费分红”。

    支付宝、微信两大互联网巨头为抢占市场份额的第一块大蛋糕,大招频频,各出“奇兵”,相继宣布推出“奖励金”、“鼓励金”机制来补贴消费者,占领市场。据说支付宝支付消费2元以上最高可获得4888元“奖励金”。

    这其实和“消费分红”概念是一个道理。

    当然,是在盛龙宝上消费更优惠,还是用支付宝或者微信去消费更优惠,相信你心里已经有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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