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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应收账款证券化(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

中国电子应收账款证券化(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

内容导航:
  • 什么是应收账款有价证券化
  • 保理和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区别
  • 怎样理解应收账款证券化?如题 谢谢了
  • 应收账款证券化需要债务人确认吗
  • 中国电子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有什么意义
  • 为什么企业积极参与应收款资产证券化业务
  • 应收账款证券化需要债务人确认吗
  • Q1:什么是应收账款有价证券化

    1. 应收账款证券化是一种既能充分发挥应收账款的促销作用,又能控制和降低应收账款成本的管理办法。

    2. 证券化的实质是融资者将被证券化的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收益权转让给投资者,而金融资产的所有权可以转让也可以不转让。

    3. 在国际上,证券化的应收账款已经覆盖了汽车应收款、信用卡应收款、租赁应收款、航空应收款、高速公路收费等极为广泛的领域。

    Q2:保理和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区别

    应收账款质押与保理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债权,首先,质押是一种从属法律关系,质押成立的前提必然是存在一个其所担保的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的主债务。而在保理交易中,银行按一定的比率向被融资方支付交易对价以购买被融资方的应收账款,并通过直接收取应收账款的方式收回其支付的交易对价;
    其次,在质押设立后,除非债务人偿还主债务发生违约,否则债权人不能通过执行质押而享有质押物的任何权益。但在保理交易中,银行有权立刻直接收取保理费用并获得所购应收账款项下的任何报酬;
    第三,如果设立质押担保,即使债权人不选择执行质押,其仍然有权向债务人主张关于主债务的权利。但在保理交易中,银行除了收取所购应收账款的报酬之外,不能对被融资方主张任何权利。

    Q3:怎样理解应收账款证券化?如题 谢谢了

    应收帐款证券化,实际上就是相互拖欠,时间长了自然就会形成前此年的三角债务,如果以国家名义(法律允许)制度化的话,不是很科学。

    Q4:应收账款证券化需要债务人确认吗

    应收账款证券化是一种既能充分发挥应收账款的促销作用,又能控制和降低应收账款成本的管理办法。证券化的实质是融资者将被证券化的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收益权转让给投资者,而金融资产的所有权可以转让也可以不转让。在国际上,证券化的应收账款已经覆盖了汽车应收款、信用卡应收款、租赁应收款、航空应收款、高速公路收费等极为广泛的领域。
    应收账款证券化的主要参与者为发起人(即应收账款出售方)、服务人、发行人(SPV)、投资银行、信托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增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和投资者等。以上机构在资产证券化市场中各自有着不同的作用。信用评级机构和信用增级机构对应收账款支持证券的发行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证券发行是否成功和发行成本的大小;信托机构则通过特设托收账户对证券化的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和管理,并根据证券化的委托协议负责向投资者清偿本金和利息。应收账款证券化的具体运作程序可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1.选择证券化的应收账款。在应收账款证券化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选择应收账款,并非任何应收账款都适宜证券化。可用于证券化的应收账款应具备以下特征:①有一定可预见的现金流入量;②从应收账款获得的利息收入应足以支付抵押证券的利息支出;③具有抵押价值和清偿价值;④还款条件明确。
    2.组建证券化载体SPV,实现真实销售。SPV有时可以由原始权益人设立,但它是一个以应收账款证券化为唯一目的的信托实体,只从事单一的业务:购买证券化应收账款,整合应收权益,并以此为担保发行证券。它在法律上完全独立于原始资产持有人,不受发起人破产与否的影响,其全部收入来自应收账款支持证券的发行。为降低应收账款证券化的成本,SPV一般都设在免税国家和地区。
    3.完善交易结构,进行内部评级。为完善应收账款证券化的交易结构,SPV需要同原始权益人一起与托管银行签订托管合同,必要时要与银行达成提供流动性支撑的周转协议。之后,信用评级机构通过审查各种合同和文件的合法性及有效性,对交易结构和应收账款支持证券进行考核评价,给出内部评级结果。一般而言,此时的评级结果并不是很理想,很难吸引投资者。
    4.信用提高。在证券的发行中,应收账款支持证券的偿付依赖于被证券化的应收账款所产生的未来的现金流入顺利实现,这对投资者而言存在一定的风险,为此可以采取以下措施:①破产隔离。通过剔除原始权益人的信用风险对投资收益的影响,提高应收账款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②划分优先证券和次级证券。对优先证券支付本息优于次级证券,付清优先证券本息之前仅对次级证券付息,付清优先证券本息之后再对次级证券还本。这样降低了优先证券的信用风险,提高了它的信用等级。③金融担保。由另一家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担保,并由应收账款出让方给予证券回购承诺,即一旦证券到期而本息得不到及时支付,应由担保方或应收账款出售方代为支付,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5.证券评级与销售。信用提高后,发行人还需聘请信用评级机构对应收账款支持证券进行正式的发行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投资者公告,然后由证券承销商负责承销。发行完毕后,可在交易所或场外挂牌上市,在二级市场流通。最后,以证券发行收入支付购买证券化应收账款的价款,以证券化应收账款产生的现金流入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和利息。
    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应收账款证券化对应收账款有一定的要求:一是,应收账款具有标准化、高质量的合同条款。二是,应收账款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或具有相对稳定的坏账统计记录,可以预测未来类似损失的发生概率。三是,期限合理,一般半年之内的应收账款较为受银行欢迎。在中国企业中,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应收账款无法满足上述条件。
    首先,中国企业由于规模限制,债务人的分布一般都较为集中,尤其严重的是,许多公司的应收账款是由关联交易产生,与关联方的密切关系,造成了应收账款风险的加大。不仅如此,公司对第一大股东的往来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一年以内10%;一年以上是20%。有鉴于第一大股东的偿还能力,有关人士认为上述坏账计提比例不够公允,潜在风险巨大。
    其次,中国企业对信用管理的认知程度非常低。许多企业片面追求账面的高额利润,在事先未对付款人资信情况作深入调查的情况下,盲目地采用赊销策略去争夺市场,忽视了资金能否及时收回的问题,造成了应收账款质量的低下,坏账率极高。目前,美国企业的平均坏账率只有0.25%―0.5%,无效成本(坏账、拖欠款损失、管理费用的三项总和)只有3%。而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中国企业的平均坏账率是5%,平均无效成本是销售收入的14%。
    再次,应收账款的拖欠严重,信用记录不完整,期限也较长。

    Q5:中国电子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有什么意义

    “中国电子通过实施本次专项计划,使应收账款盘活,实现应收账款完全出表,在结构分层、信用增级、风控机制等方面做出了重大创新,对中央企业资产证券化创新,尤其是应收账款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优化经营指标,具有重要意义。”

    Q6:为什么企业积极参与应收款资产证券化业务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3月7日表示,证监会一直高度重视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 今年,证监会将全面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深入发展,统筹推进企业资产与信贷资产证券化。
    今年,证监会将从五方面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深入发展:一是根据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部署,已经取消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行政许可,进一步还权给市场;二是继续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交易所上市;三是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证券化等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四是强化对证券化业务各环节的审慎监管,完善取消资产证券化业务行政许可后的相关制度安排和配套措施;五是借鉴成熟市场立法和监管经验,加强立法研究,提出立法建议,积极推动完善资产证券化基础法律制度、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

    Q7:应收账款证券化需要债务人确认吗

    应收账款证券化是一种既能充分发挥应收账款的促销作用,又能控制和降低应收账款成本的管理办法。证券化的实质是融资者将被证券化的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收益权转让给投资者,而金融资产的所有权可以转让也可以不转让。在国际上,证券化的应收账款已经覆盖了汽车应收款、信用卡应收款、租赁应收款、航空应收款、高速公路收费等极为广泛的领域。
    应收账款证券化的主要参与者为发起人(即应收账款出售方)、服务人、发行人(SPV)、投资银行、信托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增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和投资者等。以上机构在资产证券化市场中各自有着不同的作用。信用评级机构和信用增级机构对应收账款支持证券的发行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证券发行是否成功和发行成本的大小;信托机构则通过特设托收账户对证券化的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和管理,并根据证券化的委托协议负责向投资者清偿本金和利息。应收账款证券化的具体运作程序可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1.选择证券化的应收账款。在应收账款证券化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选择应收账款,并非任何应收账款都适宜证券化。可用于证券化的应收账款应具备以下特征:①有一定可预见的现金流入量;②从应收账款获得的利息收入应足以支付抵押证券的利息支出;③具有抵押价值和清偿价值;④还款条件明确。
    2.组建证券化载体SPV,实现真实销售。SPV有时可以由原始权益人设立,但它是一个以应收账款证券化为唯一目的的信托实体,只从事单一的业务:购买证券化应收账款,整合应收权益,并以此为担保发行证券。它在法律上完全独立于原始资产持有人,不受发起人破产与否的影响,其全部收入来自应收账款支持证券的发行。为降低应收账款证券化的成本,SPV一般都设在免税国家和地区。
    3.完善交易结构,进行内部评级。为完善应收账款证券化的交易结构,SPV需要同原始权益人一起与托管银行签订托管合同,必要时要与银行达成提供流动性支撑的周转协议。之后,信用评级机构通过审查各种合同和文件的合法性及有效性,对交易结构和应收账款支持证券进行考核评价,给出内部评级结果。一般而言,此时的评级结果并不是很理想,很难吸引投资者。
    4.信用提高。在证券的发行中,应收账款支持证券的偿付依赖于被证券化的应收账款所产生的未来的现金流入顺利实现,这对投资者而言存在一定的风险,为此可以采取以下措施:①破产隔离。通过剔除原始权益人的信用风险对投资收益的影响,提高应收账款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②划分优先证券和次级证券。对优先证券支付本息优于次级证券,付清优先证券本息之前仅对次级证券付息,付清优先证券本息之后再对次级证券还本。这样降低了优先证券的信用风险,提高了它的信用等级。③金融担保。由另一家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担保,并由应收账款出让方给予证券回购承诺,即一旦证券到期而本息得不到及时支付,应由担保方或应收账款出售方代为支付,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5.证券评级与销售。信用提高后,发行人还需聘请信用评级机构对应收账款支持证券进行正式的发行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投资者公告,然后由证券承销商负责承销。发行完毕后,可在交易所或场外挂牌上市,在二级市场流通。最后,以证券发行收入支付购买证券化应收账款的价款,以证券化应收账款产生的现金流入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和利息。
    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应收账款证券化对应收账款有一定的要求:一是,应收账款具有标准化、高质量的合同条款。二是,应收账款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或具有相对稳定的坏账统计记录,可以预测未来类似损失的发生概率。三是,期限合理,一般半年之内的应收账款较为受银行欢迎。在中国企业中,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应收账款无法满足上述条件。
    首先,中国企业由于规模限制,债务人的分布一般都较为集中,尤其严重的是,许多公司的应收账款是由关联交易产生,与关联方的密切关系,造成了应收账款风险的加大。不仅如此,公司对第一大股东的往来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一年以内10%;一年以上是20%。有鉴于第一大股东的偿还能力,有关人士认为上述坏账计提比例不够公允,潜在风险巨大。
    其次,中国企业对信用管理的认知程度非常低。许多企业片面追求账面的高额利润,在事先未对付款人资信情况作深入调查的情况下,盲目地采用赊销策略去争夺市场,忽视了资金能否及时收回的问题,造成了应收账款质量的低下,坏账率极高。目前,美国企业的平均坏账率只有0.25%―0.5%,无效成本(坏账、拖欠款损失、管理费用的三项总和)只有3%。而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中国企业的平均坏账率是5%,平均无效成本是销售收入的14%。
    再次,应收账款的拖欠严重,信用记录不完整,期限也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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