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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回购自己的股权吗(新公司法142条回购)

公司能回购自己的股权吗(新公司法142条回购)

内容导航:
  •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回购股东股权吗?
  • 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 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 关于《公司法》中公司回购股权的相关规定?
  • 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按公司法143条回购公司股份
  • Q1: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回购股东股权吗?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的组织形态,有限公司对外所负的经济责任,以出资者所投入的资金为限。倘若有限公司被债权人清盘,债权人不可以从股东个人财产中索偿。在某些地方,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不同,有限公司相对适合中小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对适合大型企业。但是也有某些地方,不论公司大小,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最常见的有限公司类型。在美国一般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的概念较晚出现,一些地方的法律没有关于有限公司的界定。

    首先,《公司法》明确了三种可以回购的情形,如果出现下列三种情况,股东不同意的,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 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除了这三种情况以外,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吗?根据相关案例,可以发现公司法并不绝对禁止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股权。《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五条的规定,也可以表明这种态度: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同意由公司或者股东收购股份,或者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使公司存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最高法院认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与股东约定《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之外的其他回购情形。公司《章程》可将股东离职(辞职、被辞退、除名、退休、死亡或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作为约定股权回购的条件,这类约定在不违背《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的强行性规范的情形下,应属合法有效。

    Q2: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新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实生活中,有些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长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允许中小股东查阅公司财务状况,权益受到损害的中小股东又无法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那样可以通过转让股份退出公司,致使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而根据新法的上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故意不分红将可能被起诉。

    Q3: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新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实生活中,有些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长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允许中小股东查阅公司财务状况,权益受到损害的中小股东又无法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那样可以通过转让股份退出公司,致使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而根据新法的上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故意不分红将可能被起诉。

    Q4:关于《公司法》中公司回购股权的相关规定?

    减少注册资本可以有多种方式:
    有限公司可以直接按照出资比例让股东撤回出资。
    也可以转化为资本公积金。
    或者,由于亏损按照原来实缴的出资比例减少股东的责任。
    那么,回购股份,转为资本公积金为减少注册资本的一种方式而已。
    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也可以通过股东撤回出资的方式存在。
    有限公司也可以将减少的出资转化为资本公积金。
    有限公司也可以按实缴出资比例减少股东的认缴出资额。
    股份公司减资,通过回购股份,转为资本公积金。
    也可以通过回购股份后注销股票的方式来弥补亏损。
    你的比较:
    2,收购股权不一定都得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因为,有限公司股东在遇到下列情形时,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不分利润,而该公司连续5年都在盈利。在不分利润的股东会决议上投反对票的股东。(2),公司合并、分立、转移主要财产的。(3),公司营业期限到期,反对延期的股东。股份公司股东在遇到公司合并、分立、转移主要财产的时候,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所以,股份公司减资的时候,无法让股东撤回出资,只能通过回收股票,然后转化为资本公积金或者注销股票。你说的二者其实为一种行为。不应该将其区分开来。

    Q5: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按公司法143条回购公司股份

    呵呵,有限公司不存在回购股权的问题,仅存在股权转让的问题,“回购股权”该如何说呢?又因其不能发行股票,故亦不存在回购股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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