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转债价格为什么这么高(为什么发行可转债转换价格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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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么是“可转债”? 为什么有的“可转债基金”涨幅那么高?
可转债全称叫做可转换公司债券,这玩意既有债券的属性,也就是持有到期有利息。还兼具股票性质,因为按照规定可转债可以以预定价格变为股票。
可转债基金说白了就是混合型基金与债基的中间体,可转债基金涨幅高,是因为正股价格大幅度上涨,因为当初约定转股价指定比现在的股价低很多很多。
Q2:为什么可转债中纯债券价格比市场价格还高
世事无绝对,资金在炒作,自然就会高,这才是真实的市场。
Q3:当股价很低时,可转债的市价与转换价哪个高?理由是什么?
可转债的市价是不能和转换价比较的。比如可转债的市价是1000元,假如当时该股票价格是10元,设计转换价是11元,你说怎么比?可转债的市价只能和转换价值比。
我都搞晕了,这个问题回答还是很复杂,它涉及到好几个概念:转换价值、投资价值、理论价值和转换价格。
可转债具有“债权”和“股票期权”的性质。股票期权含有时间价值,当市场向好或公司基本面向好时,人们会预期股票会继续上涨。这时,可转债的市价会大于转换价值(即股票市价*转换比例)。
Q4:可转债为什么都在100元以上运行?
实际上传统的可转债是一个具有嵌入式的认购权证或期权在里的,也就是说这些转债除了具有一般债券的功能外还有一个“认购权证”的功能在里面,由于认购权证就算其行权价格(对于转债来说其行权价格也就是转股价格)高于现在股票市场价格,即这权证暂不具有行权价值,其权证交易价格也不会为零的,也就是说转债的价格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来自于传统债券即纯债部分的价值,另一部分是来自于期权价值。一般纯债部分的价值很多时候是低于100元的,主要原因是转债大部分发行时的票面利率很低所导致的,但由于转债的存续时间(最长六年)一般往往比现在市场交易的权证(最长两年)存续时间长,也就是说其转债可转股的时间比权证的时间长,这使得转债的期权理论价值较高。实际上从前也出现过传统的可转债跌破100元的现象,这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应该是在2006年以前股改还没有全面铺开时出现的,主要是那时候股市情况很不好所造成的这种情况出现。建议理论上可以把转债的100元视为一般权证的0元。
至于那些可分离交易式转债就是把那一个嵌入式认购权证与债券分离,即形成债券与权证互相单独交易,现在市场还在交易中的权证都属于这类可分离交易转债衍生出来的产品。
Q5:到期后没有赎回,又强制调增了,为什么
基金主要分为货币基金、债券基金、股票基金、混合基金、指数基金、FOF基金、QDII基金等几类。根据基金类型不同,申请赎回的到账时间也不同:
1、货币基金快速赎回可实现当天到账,而普通赎回采用T+1到账,即第2天到账;
2、指数基金、债券基金、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赎回T+1日到账,也就是说这些基金赎回后最快只需1天资金就能到账;
3、FOF基金和QDII基金赎回资金到账时间有所差异,最快2天到账,最慢的可能需要4天甚至更多。
其中上文的T指的是交易日,如果在交易日的15:00之后申请基金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将在以上的到账时间基础上顺延一天,所以申请基金赎回应该尽量在交易日15:00之前进行操作。
另外由于周末和节假日不是基金交易日,如果在周五以及节假日前一天申请赎回,基金赎回到账时间同样需要顺延。
Q6:为什么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对于发行人,以可转换债券融资比直接发行债券或直接发行股票更为有利(1)可转换 债券的比率比直接发行的企业债券利率要低,如果可转换债券未被转换,相当于公司发行了较低利率的债券;(2)可以避免一般股票发行后产生的股本迅速扩张的问题;(3)一般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比 公司股票市场价格高出一定的比例(溢价),如果可转换债券被转换了,相当于公司发行了比市价为高的股票。 对于投资者,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实际多了一项品种选择,也多了一条规避风险的渠道(1)当股市向好,可转换债券随市上升超出其原有成本价时,持有者可以卖出转券,直接获取收益;(2)当股市由弱转强,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公司业绩转好,其股票价格预计有较大提高时,投资者可选择将债券按照发行公司规定的转换价格转换为股票,以享受公司较好的业绩分红或公司股票攀升的利益;(3)当股市低迷,可转换债券和其发行公司的股票价格双双下跌,卖出 可转换债券及将转券转换为股票都不合适时,持券者可选择保留转券,作为债券获取到期的固定利息。 因此,可转换债券提供了股票和债券最好的属性,结合了股票的长期增长潜力和债券安全和收入优势。
Q7:转债如何不被强制赎回
应该说强制赎回条款是可转债买卖双方的一个契约,国家法律法规中只是规定:“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赎回条款,规定上市公司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赎回尚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事实上,上电电力从2007年7月13日到2007年8月13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媒体上发布了8次赎回公告。基金公司为什么没有及时转股,我也不知道。
上电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这样的赎回条款:
在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上海电力”股价连续30 个交易日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该期间内发生过调整转股价格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后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计算。当赎回条件首次满足时,公司有权按可转债面值的101%加上当年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在“赎回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若首次不实施赎回,该计息年度内将不再行使赎回权。
当前述赎回条件满足并且若公司董事会决定执行本项赎回权时,公司将在该次赎回条件满足后的5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刊登赎回公告至少3 次,通知持有人有关该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其中首次赎回公告将在该次赎回条件满足后的2 个交易日内刊登,否则表示放弃该次赎回权。
赎回日距首次赎回公告的刊登日不少于30 日但不多于6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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